1.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了哪些稅費
一 、取得土地環節
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廣州為3%
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依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印花稅暫行條例
二 、建設開發環節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后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稅額
注:廣州市規定,取得預售證后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將商品房轉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區注意當地規定
2、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依據:穗府[2008]13號
三 、銷售環節
取得預售證后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
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提示——被遮擋部分文字為“—預繳稅額”。
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適用簡易計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廣州市城建稅為(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3、土地增值稅(預繳)
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
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
4、印花稅
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
5、企業所得稅
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并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2.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繳納哪幾種稅收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征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
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
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
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
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
3%、地方教育附加0。1%。
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3. 房地產企業如何交稅
你可以參考下: 問:我賣辦公樓要交營業稅及附加費,還有什么稅,比如說土地增值稅要交嗎?如何交的? 答:除了營業稅及附加費,還有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另外,營業稅如果是公司自己建的,要交兩道營業稅,一道是建筑營業稅,一道是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按土地的增值額計算。 問:還有我方出土地,買方出錢建樓,又該怎么交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文第十七條對合作建房征收營業稅的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二)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房屋所有權。
例如,甲方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資在該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賃期滿后,乙方將土地使用權連同所建的建筑物歸還甲方。在這一經營過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為代價換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建筑物。
甲方發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其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營業稅;乙方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對其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營業稅。對雙方分別征稅時,其營業額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的核定順序是:(一)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二)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問:怎么樣才能合理的少交稅 ? 答:職業問題,不能公開回答。
只能告訴你,依法納稅才是公民的義務。 一般來說,內資房地產企業在所得稅上“做手腳”多采用虛假成本的方式避稅,而外資房地產企業則擅長運用“轉讓定價”的手法避稅。
所謂“虛假成本”,就是通過虛增成本,盡量使房地產開發項目產生的利潤降至最低甚至虧損來逃避所得稅的征收。 一位有過六年房地產從業經驗的人士透露,調整報表轉移利潤的行為在房地產行業非常普遍。
如廣州某房地產公司想轉移利潤到國外,對其會計說弄個“海外業務接待費2000萬元”。另一個房地產企業,則將一些設計工作交給海外自己的關聯公司來做,將設計費用定得很高,以此轉移利潤。
一位曾在廣東一家大型房地產公司的財會人員透露,這家公司的全資文化公司、技術咨詢公司等就有三個,號稱多元化經營,實則利用這些公司進行關聯交易完成利潤轉移。其下屬各公司一年收到的所謂宣傳策劃、咨詢費高達上億元,然后再通過購買所謂的藝術品作為文化公司的固定資產,以完成最后的利潤轉移,因為這些藝術品是從母公司老板手中買來的,根本就不值錢,不過是個道具而已。
2004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2003年度中國納稅百強排行榜”中,沒有一家房地產企業。即使是專為房地產企業設置的“2003年度房地產開發經營行業納稅十強”里,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總額也并不樂觀。
二、避稅具體方法 一)是預售購房款掛在往來賬面。將預售購房款記賬,使得應該馬上繳納的稅款變成往來流動資金,偷逃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這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較為普遍采用的一種手段。
二)是預收房款開具收據,不開具發票,隱瞞收入或不按收入原則確認收入。預售商品房收取的預收款,只給購房者開據《收款收據》,在帳務處理上不做預收處理,或根本就另外記一套流水賬,內部掌握。
三)是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確認收入。以各種理由諸如未清算、未決算或者是商品房銷售沒有全部完畢等原因拖延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是隨意調整稅款申報數額。有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由于資金緊張,在年度內隨意調整稅款的申報數額,通常做法是年初、年中減少申報數額,年末全部繳清。
五)是鉆*策"空子",不及時清算土地增值稅。開發項目應在全部竣工結算銷售后清算土地增值稅,而部分開發商遲遲不結算或者是故意留有一兩套尾房,結果無法進行整個項目的結算,影響了土地增值稅的及時足額入庫。
六)是虛列開發成本,任意擴大成本開支范圍,虛列工程成本。企業預收的售樓款甚至收取的全部售房款,不記收入或帳外循環,從而少納或不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及附加等。
七)是以房抵債、商品房自用不按收入原則確認收入。以商品房抵頂工程款,只在與工程隊的往來帳上記載,而不做相應的收入調整。
將代理銷售商手續費支出直接從售樓款收入中抵減,而從代理商處收取的樓款凈增額為計稅營業額,以此少繳營業稅。 八)是擴大拆遷安置補償面積,減少可售面積,多結轉經營成本。
九)是降價。無正當理由降低銷售商品房價格,從而達到少繳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十)是故意拖延項目竣工決算和完工時間,躲避土地增值稅清算。 三、稅務部門如何核查房產企業稅收 為全面加強房地產業的稅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規范稅收日常管理,夯實房地產業征管基礎。一是建立健全房地產企業征管基礎資料。
房地產企業征管基礎檔案應涵蓋房地產企業從土地取得、項目立項、工程招投標、工程預(。
4. 房地產開發企業怎樣納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稅費(一)、應稅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營業稅應稅勞務時主要涉及以下兩個方面:1、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2、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1)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是指有償轉讓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所有權的行為。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筑物,視同銷售建筑物。
(2)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① 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有償轉讓其他土地附著物的所有權的行為。② 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建筑物或構筑物以外的其他附著于土地的不動產。
③ 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④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⑤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⑥ 不動產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 涉及稅種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以及契稅等。1、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計稅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1)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其營業額比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確定。對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的行為,不應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3)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① 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②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③ 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所屬稅務機關確定。2、其他具體規定如下:(1)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開發企業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京地稅營[1996]592號)規定,在合同期內房產企業將房產交給包銷商承銷,包銷商是代理房產開發企業進行銷售,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或者價差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收營業稅;在合同期滿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銷商進行收購,其實質是房產開發企業將房屋銷售給包銷商,對房產開發企業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包銷商將房產再次銷售,對包銷商也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2)對合作建房行為應如何征收營業稅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京地稅營[1995]319號)規定: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簡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提供資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方式是純粹的“以物易物”,即雙方以各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互交換。
具體的交換方式也有以下兩種:①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互交換,雙方都取得了擁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在這一合作過程中,甲方以轉讓部分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乙方則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權,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
因而合作建房的雙方都發生了營業稅的應稅行為。對甲方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對乙方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稅。
由于雙方沒有進行貨幣結算,因此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分別核定雙方各自的營業額。如果合作建房的雙方(或任何一方)將分得的房屋銷售出去,則又發生了銷售不動產行為,應對其銷售收入再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② 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房屋所有權。例如,甲方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資在該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賃期滿后,乙方將土地使用權連同所建的建筑物歸還甲方。
在這一經營過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為代價換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建筑物。甲方發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其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營業稅;乙方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對其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營業稅。
對雙方分別征稅時,其營業額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核定。第二種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權、乙方以貨幣資金合股,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
對此種形式的合作建房,則要視具體情況確定如何征稅:① 房屋建成后,如果雙方采取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營業稅“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
5. 現在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哪些稅費
三、教育費附加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轉發《北京市人民*府轉發**關于教育費附加征收問題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稅三[1994]217號)的規定:(一)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 (二)稅率為3%。
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土地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發[ 1993 ]138 號)規定,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六)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 60%。
根據《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京地稅二[ 1996 ]240 號)規定,對經常發生房地產轉讓的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它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的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其預征率為:預售賓館、飯店、辦公、寫字樓的房地產,按預售收入3%的比例預征土地增值稅;預售非普通標準住宅、別墅、公寓的房地產,按預售收入2%的比例預征土地增值稅;預售其他房地產,按預售收入1%的比例預征土地增值稅。
五、房產稅: 如果企業擁有房產產權的,需繳納房產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的規定,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
房產稅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 30%)*1.2%。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如果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的,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令第17號發布)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征收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北京市城鎮土地納稅等級分為六級,各級土地稅額標準為:一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10元;二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8元;三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6元;四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4元;五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1元;六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0.5元。 七、城市房地產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如果單位屬于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城市房地產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中央人民*府*務院*財字第133號令公布)規定,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 30%)。八、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11號)的規定,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
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按照印花稅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6. 房地產行業要交哪些稅種
原發布者:春夏秋冬
房地產企業的稅種及稅率.營業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營業稅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2.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收入總額—準予扣除支出項目金額3.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我省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增值額=收入總額-扣除項目金額4.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地區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縣城和建制鎮、其他地區的稅率分別為7%、5%、1%。三、稅額計算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繳納的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適用稅率5.車船使用稅一、房地產企業按其擁有并且使用的車輛和船舶的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計算繳納車船使用稅或車船使用牌照稅。二、稅額計算客車應納稅額=應納稅車輛*適用稅額貨車應納稅額=載重凈噸位*60元6.房產稅一、房地產企業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房產應計算繳納房產稅或城市房地產稅。二、對自用的房屋,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7.房地產企業書立、領受屬于征稅范圍內所列憑證的,均應繳納印花稅。8.城鎮土地使用稅一、內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使用的土地,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其建造商品房的用地,應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二、
7.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這里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查賬征收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即預收房款預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根據預收房款按照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12%是計稅毛利率,
應納稅所得額=預收房款*計稅毛利率=預收房款*12%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5%=預收房款*12%*25%=預收房款*3%
另一種情況是該企業企業所得稅按核定征收方式
12%是應稅所得率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應稅所得率=應稅收入*12%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5%=應稅收入*12%*25%=應稅收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