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繳公式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預繳公式是(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如果預計銷售2000萬元,暫不考慮本年利潤總額: 應交所得稅=(2000*15%)*25%=75萬元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注意事項: 首先,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
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其開發產品周期長,并且存在對未完工產品——房屋預先進行銷售,收取預收款現象。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毛利額顧名思義應當是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后的余額,即還沒有減去期間費用和稅金及附加,因此,房地產企業預繳所得稅時還必須考慮當期實際利潤問題。如果季度內有完工產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產生了實際利潤額,而僅按照預計毛利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明顯少繳了企業所得稅,因此,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應包含季度利潤額。
其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8]44號)規定,“利潤總額”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其中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本行填寫按本期取得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額等。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預計利潤額,只是月(季)預繳所得稅的計稅依據“利潤總額”的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其全部。
2. 2018年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交的相關*策
相關*策有: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擴展資料: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表明: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住建部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提出,現在具備了建立房地產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的條件。
兩會*府工作報告也明確加快建立和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產業信息-2018年中國房地產行業*策分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3.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繳計算方法
按照稅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售方式銷售的,其當期取得的預售收入要先按規定的利潤率計算出預計營業利潤額,再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計算企業所得稅,待開發產品完工時再進行結算調整.預售收入的利潤率不得低于15%,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預售利潤率為15的話,計算所得稅時應該是:
應納稅所得額=500*15%+(-100)=-25
你的企業仍虧損25萬元,本期不用交納所得稅。如果高于20%,你的企業就會出現盈利,要重新計算交納。
4. 房地產企業如何預繳企業所得稅
最低0.27元開通文庫會員,查看完整內容> 原發布者:熊曉悅 最新的關于房地產企業所e68a84e8a2ad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26565得稅的預繳應該怎么計算?如何進行預繳?小編把整理好的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繳相關知識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哦!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預繳如何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XX]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公式:(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 如果預計銷售1616.4萬元,暫不考慮本年利潤總額:應交所得稅=(1616.4*15%)*25%=60.615萬元房地產企業如何預繳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采取季度(月)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的方法繳納。但房地產企業如何預繳企業所得稅,一直存在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以會計利潤額加上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減去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預繳企業所得稅。另一種觀點認為應直接按照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額乘以適用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
兩種觀點的存在,使廣大房地產企業在預繳季度企業所得稅時無所適從。那么,房地產企業究竟應該如何預繳企業所得稅呢? 首先,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
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其開發產品周期長,并且存在對未完工產品——房屋預先進行銷售,收取預收款現象。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5. 房地產企業預征所得稅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征的稅務處理 一、.未完工開發產品的稅務處理 國稅發[200631號文規定摘要: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預售方式銷售的,其預售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當期毛利額,扣除相關的期間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開發產品結算計稅成本后再行調整。
預計計稅毛利率由國家稅務總局進行了明確摘要:經濟適用房其預售收入的計稅毛利率不得低于3%;非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府所在地城市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于20%;位于地及地級市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于15%。;位于其他地區的,不得低于10%。
國稅發[200631號文和[200383號文規定的不同點在于,將預售收入的預計營業利潤率修改為預計計稅毛利率。營業利潤率和計稅毛利率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摘要:營業利潤=預售收入-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期間費用;營業利潤率=營業利潤/營業收入;計稅毛利=營業收入-計稅成本;計稅毛利率=計稅毛利/預售收入。
采用營業利潤率預計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直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在當初不再考慮期間費用支出的多少;而采用計稅毛利率是將取得的預售收入乘以計稅毛利率后的毛利減去當期實際發生的和之相關的期間費用、稅金及附加(按預售收入計征繳納的稅金及附加)。采用計稅毛利率法更加科學、合理、合法摘要:營業利潤率法在取得預售收入的當期卻不考慮納稅人實際發生的費用、稅金及附加,一律實行統一比例,對完工后還應當對以前發生的費用、稅金及附加進行“秋后算賬”,從而給納稅調整會帶來很多的麻煩;計稅毛利率法,對實際發生的費用、稅金及附加,已于發生的當期依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只需考慮產品的計稅成本新問題。
當期未完工開發產品的稅務處理如下摘要: 當期計稅毛利額=當期預售收入*預計計稅毛利率 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當期毛利額—當期期間費用—當期已交稅金及附加 當期應交納的所得稅=當期應納稅所得額*33% 二、完工開發產品的稅務處理 國稅發[200631號文規定摘要:開發產品完工后,開發企業應根據收入的性質和銷售方式,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將預售收入確認為實際銷售收入,同時按規定結轉其對應的計稅成本,計算出該項開發產品實際銷售收入的毛利額。該項開發產品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和其預售收入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完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凡已完工開發產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規定結算計稅成本,或未對其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和預售收入毛利額之間的差額進行納稅調整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確定或核定其計稅成本,據此進行納稅調整,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國稅發[200631號文和[200383號文規定的不同點在于,從稅收的角度明確了開發產品的完工標準、計稅成本和收入確認的原則,促使企業按規定及時地將預售收入確認為實際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其對應的計稅成本。
對此,納稅人應高度重視,避免由于開發產品完工,不及時將預售收入確認為實際銷售收入、結轉其對應的計稅成本,而被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或核定其計稅成本,帶來稅收上的風險。 完工開發產品的稅務處理如下摘要: 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 =預售收入確認的實際銷售收入—計稅成本(預售收入相對應的成本) 預售收入毛利額=當期預售收入*預計計稅毛利率 完工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預售收入毛利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當期應交納的所得稅=當期應納稅所得額*33% 三、所得稅預征操作案例及注重的事項 【案例摘要: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5年初開發“普通住宅”項目,整個工程于9月底完工,10月份投入使用。
當年發生經濟業務如下摘要: 一季度發生期間費用15萬元,收到預售收入200萬元,“預收帳款”余額200萬元; 二季度發生期間費用8萬元,收到預售收入400萬元,“預收帳款”余額600萬元; 三季度發生期間費用17萬元,收到預售收入408萬元,“預收帳款”余額1080萬元; 該項目共發生房屋開發成本1 050(含土地款200、利息支出20)萬元,商品房可售面積為10 000平米,售價0.18萬元/平米。至三季度末累計預售6 000平米。
四季度發生期間費用30萬元,剩余4 000平米全部售完,取得收入720萬元。 該公司適應的稅率摘要:營業稅率5%、城建稅5%、教育費附加3%、土地增值稅預征率0.5%、預計計稅毛利率10%、所得稅稅率33%。
假定該公司無其他調整因素,按季計征交納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摘要: 一季度發生期間費用15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10.8(200*5.4%)萬元,土地增值稅1(200*0.5%)(萬元),當季應納所得稅計算如下摘要: 應納稅所得額=200*10%-15-10.8-1=-6.8(萬元),應納所得稅0。 二季度發生期間費用8萬元,累計期間費用23萬元。
累計交納營業稅金及附加32.4(600*5.4%)萬元,累計交納土地增值稅3(600*0.5%)(萬元),當季應納所得稅計算如下摘要: 累計預征應納稅所得額=60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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