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的變更處理方式的疑問謝謝
(1)之所以要調(期初)留存收益,是因為在追溯調整法下視為該項業務在發生時就按公允價值計量模式,而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期末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但是以前年度的帳已扎,所以,只能調當期的帳,“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屬損益類,而損益類的科目在年末已結平,轉入未分配利潤,所以我們只能通過期初留存收益來調整。
(2)由于報表中的數據有期初數和期末數對比,我們調的期初留存收益實質為上期末的留存收益。 (3)你上面的分錄更正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1200(公允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100(帳面已提折舊) 貸:投資性房地產 1100(帳面原值)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00 盈余公積 200 。
2.求一道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模式轉公允價值模式的題和答案,就是追溯調
甲企業將某一棟寫字樓租賃給乙公司使用,并一直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20*9年1月1日,甲企業認為,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的寫字樓,其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市場比較成熟,具備了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條件,決定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從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該寫字樓的原造價為90 000 000元,已計提折舊2 700 000元,(平均年限法,預計使用50年,已使用1.5年,凈殘值0,與稅法相同)……賬面價值為87 300 000元。20*9年1月1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95 000 000元.假設甲企業按凈利潤的l0%計提盈余公積。
(不考慮所得稅影響)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寫字樓(成本) 95 000 0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2 700 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寫字樓 90 000 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 930 000
盈余公積 770 000
(考慮所得稅影響)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寫字樓(成本) 95 000 0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2 700 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寫字樓 90 000 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643100
盈余公積 5159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541000
3.關于投資性房地產的問題
企業將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轉換日的賬面余額、累計折舊、減值準備等,分別轉入“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借記“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按已計提的折舊或攤銷,借記“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貸記“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或“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企業將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其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轉換日,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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