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鏈家房產中介居間服務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您好,如對方沒有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可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如你想了解如何避免居間合同糾紛,你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如何避免居間合同糾紛。 1.居間費用具體的付款時間及違約責任標準都應在合同中體現 一般來說,中介公司所出具的格式條款均約定房屋買賣的當事人,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買賣雙方同意在簽約日或某一時間內支付該中介服務費,逾期支付的應按一定的違約計算標準計付違約金。
為了避免損失自身利益,委托人最好把支付中介費和中介的工作進度結合起來,約定根據工作進度按步驟支付費用,這樣比較合理,也不容易引起糾紛。同時把居間費用具體的付款時間及相關違約責任內容落實到居間合同上,避免口頭承諾無法兌現。
2.中介介紹不成功的,無須支付中介費 根據《合同法》第427條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因此,中介介紹沒有成功的,不需要支付中介費,但其他必要的活動開支,需要委托人支付。
3.居間人為促成合同成立隱瞞真實事實,需賠償委托人損失 根據《合同法》第425條明確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居間人負有將真實情況告知委托人的義務,如果居間人隱瞞重要事實致使委托人受到重大損失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簽訂居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以居間合同中常見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即表明居間成功”的條款為例,這一條款對買賣雙方都是極不公平的,因為中介的義務不僅限于促成雙方簽訂買賣合同,還包括協助買賣雙方辦理審稅、過戶及交房手續;而上述約定大大減輕了中介機構應當履行的義務,加重了買賣雙方的義務,屬于無效的格式條款。
1.居間合同中的“霸王條款”識別方法 (1)應當在簽署前識別出“霸王條款”,比如免除中介機構責任、加重買賣雙方責任或排除買賣雙方主要權利的,都屬格式條款。必要時,可委托專業律師進行審查。
(2)如果發現“霸王條款”,就要第一時間與中介機構進行協商,要求其刪除或修改,不可輕信中介口頭承諾的“這些內容不重要"、"不影響買房"。如果中介機構拒絕刪除或修改,建議您慎重決定。
(3)如果簽訂合同后,發現存在“霸王條款”,可以與中介機構溝通,協商解除已簽訂的合同或另立補充協議,對“霸王條款”進行修改。 (4)如因”霸王條款“產生糾紛,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必要時可先行委托律師談判、磋商,提供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將損失降至最低。 2.委托人應對居間人所報告訂立合同的事項進行審查 委托人應對中介公司所報告的事項作實質性的審查或進行必要的咨詢,具體來說可要求中介公司提供相關資料或出具情況說明。
否則一旦出現糾紛,若無證據證明中介公司在披露相關信息時存在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委托人則難追究中介公司責任。 委托人應注意審查以下事項: (1)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繼承,是否存在共有人、是否取得產權證書; (2)房屋是否具備可轉讓條件,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擔保等履行障礙; (3)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是否有效合法,是否存在無權代理或過期委托; (4)相關稅費的計算標準和承擔主體等; (5)如果是房改房,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否繳清,或業主是否將該款返還給單位。
以上就是買二手房避免居間合同糾紛的方法,買賣雙方在簽訂居間合同時一定看清各項條款,不要草率簽署合同。 網頁鏈接。
2.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是什么
居間在經濟生活領域通常又被人稱作“中介”,在頒布實施以前,屬于無名合同,其主要由《民法通則》中最類似的條款加以調整,而在《合同法》中,設專章對居間合同加以規定,明確了其作為獨立有名合同的法律特征,這對調整我國日益發達的居間活動起了重大的促進作用。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根據該法條,可以看出居間合同通常只有兩方當事人,即為他方提供報告訂約機會或提供交易媒介的居間人,以及給付報酬一方的委托人,在少數情況下會有訂立合同的第三人作為共同訴訟當事人參加訴訟。
在審判實踐中,有可能產生的居間合同糾紛不外乎二大類,即因酬金而引起的糾紛,另一種為賠償性糾紛。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間合同糾紛。
從居間合同的定義來看,其具有有償、諾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類型糾紛中,一般情況下,居間人是作為原告參加訴訟,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
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居間人促成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通過對上述法條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在此類居間合同糾紛中,作為原告的居間人只要舉證證明促成合同成立,就可以取得酬金,而酬金的多少則可以依據約定或者公平合理原則加以確定。
假使沒能促成合同成立的,也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所以在此類糾紛中,原告的舉證責任合符“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并且作為原告的居間人也容易舉出是否促成合同成立的證據,在訴訟中,其舉證權利和義務是一致的;對于作為被告的委托人,如要提出抗辯,同樣只要舉出合同是否訂立的證據就行,也合符“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此不累述。 下面著重談談另外一類居間合同糾紛。
3.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怎么寫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出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丙方(居間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之間就房屋買賣、兩委托人與居間人丙方之間就居間報酬等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所有權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位);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樓層_________戶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_________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_m2);套內面積(_________m2);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土地性質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房屋使用權租約號_________;合同登記號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甲方對丙方的委托事項: 甲方欲賣出上述房屋尋找買受人,并將該房屋詳細情況以及要求等報告給買受人。同時,將買受人的情況報告給甲方。
丙方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后,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并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2、乙方對丙方的委托事項: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段購買_________房屋________。
4.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內容是什么
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 委托方需購買___________地區房地產,因缺乏賣方信息,特委托___縣信息服務社能提供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委托方必須保守居間方為其所提供的各處房地產出售方的信息秘密,不準披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信息秘密。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不準反悔,否者均按違約論處。 一、委托方______家住____________因居住需要,需購買___________地區房地產,為便于聯系,由______為代表前來簽約,要求居間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
二、當居間方提供房源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認可后,居間方也就是完成了本協議的義務,至于以后實際交易額的多少,及契約的簽訂等,由委托方與出售方自行協商而定,如委托方需要,居間方也必須無條件參與。如委托方認可后而沒有成交的,居間方必須無條件繼續為委托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信息)。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居間方即要提供符合委托方需要的房地產出售信息,居間方所提供的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認可并與出售方簽訂交易協議時,委托方就必須立即支付給居間方傭金(信息費)。傭金(信息費)按房地產成交總額的______ %計算(人民幣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經居間方提供的房地產出售方信息,或借委托方之名實際為其親屬、朋友而獲取信息的,不論委托方(包括其親屬、朋友)在什么時間、采取何種方式進屋居住的,或雙方簽訂交易協議后,如單方或雙方毀約的,即視作居間方已完成本協議的義務,原約定傭金就必須支付,居間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委托方違約的,除了支付約定的傭金外,還應支付原約定傭金______倍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居間方必須遵守諾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均可向(?)①縣人民法院起訴。
②市(縣)經濟協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只選其一)七、經居間方提 供信息,并實際已了解的房地產: 八、咨詢登記費______元,本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在雙方簽字后當即生效,在完成委托各自履行后,本協議自行失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簽約地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5.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怎么寫
居間,合同,委托人,房屋,管理局,當事人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示范文本示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委托人甲(出賣人) 委托人乙(買受人) 居間人 工商行*管理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 居間,合同,委托人,房屋,管理局,當事人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示范文本示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委托人甲(出賣人) 委托人乙(買受人) 居間人 工商行*管理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說的“居間”是指“媒介居間”,即居間人同時接受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委托,將有關訂約事項據實報告給各方當事人,媒介居間人的報酬由交易雙方當事人平均負擔的行為。媒介居間人應該是具備經營房地產中介資格的、在我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間人向自己提供買受人情況的當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購房屋的買受人委托居間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賣人以及標的情況的當事人。 三、本合同有關房屋買賣的具體條款,應該由委托人甲乙雙方協商后自主填寫,居間人不得干預(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議);居間人的報酬經與委托人雙方協商確定后,由居間人在合同中填寫。
四、從事居間活動的人員,屬第二條中所指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企業法人的工作人員,是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人員。 五、委托人與居間人簽訂合同前,對居間人的登記注冊、經營范圍、中介資質等情況有知情權;居間人對委托人或對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體資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權情況等有充分了解的權利。
六、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八、本合同由工商行*管理局與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工商行*管理局備案。
該文本的發放由以上兩個機關共同負責,工本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工商行*管理局、國家物價局、財*部“工商(1990)250號”通知執行。本合同文本未經制定單位同意,任何印刷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九、本合同條款由工商行*管理局與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 工商行*管理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5年5月日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人甲(出賣人): 地址:郵*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本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地址:郵*編碼: 委托人乙(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 【身份證號】【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編碼。
6.買二手房,在鏈家簽的協議,賣房違約我們要怎么辦
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愿雙倍返還定金而不愿意繼續履約。
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7.簽的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有效嗎
如果是通過中介簽訂的合同,然后中介又是合法的,就都是有效的,像北京中原地產或者鏈家這樣簽訂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應的。下面幾點是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中,和賣房簽訂買賣合同是至關重要的一環,針對買房的各個細節做好約定俗成,為避免日后糾紛打下堅實的基礎;
另一方面,即便日后不幸出現了糾紛,說理也有憑證可依。所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比簽訂新房的買賣合同更需要深入了解一些細節,今天愛福清網就來說一說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確認屋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簽,必須合適屋主的身份的真實性,屋主證件的真實性與其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先決條件,尤其在沒有第三方有力保證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應該引起廣大二手房買家的注意;
確認房屋面積:
確認房屋的面積包括三個方面: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筑面積;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墻角到另一端墻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考核房屋的市*配套:
這里指的是房子的水電等方面,驗房的時候要打開水龍頭看看水質和水壓方面的情況,觀察電線,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以免夏天開不了空調。順便也打開電視看看能收到多少臺。現在一般都安裝數字電視,可看看屋主是否已經安裝;
注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地產的過戶時間;
注明費用交接時間:
一定要注明水電煤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精確到年月日,這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
了解以后的居住費用:
房子買下來了以后就是自己住,對小區的收費也必須做個全面的了解,例如關乎日常生活的水電煤是必須要了解的,此外還有物業以及停車費用的收取要了解;
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這點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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