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財*跟房價高低有什么關系
土地財*與高房價沒有必然聯系
房價是各種因素決定的,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不是單一的地方*府的賣地行為造成的。例如,上海土地財*所占比重就相對較低,但是上海的房價依然很高,所以房價與地方*府的賣地收入并沒有直接的聯系。
對于地方*府的賣地行為也要進行客觀分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轉讓土地,是必然之選。如果回歸到計劃經濟時期的無償行*劃撥的使用方式,則可能會誘發土地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等種種問題,更加不可取。尤其是面對著市場上數量眾多的開發商,如果直接劃撥,無償供房地產商使用,那么,在房地產市場需求旺盛的情況下,不會降低房價,而只會增加房地產商的利潤空間。
實際上,房價穩定,不大起大落是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個表現,說明房地產市場很興旺。這對拉動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增加財*收入,都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如果房價過快地上漲,超出了老百姓的購買力,則會影響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對當地的經濟發展也非常不利。那么如何實現房價的相對平穩呢?這就涉及到一個各方利益調整的問題。不同的經濟主體,都是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發表各自的見解。應該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站在各自利益的角度發表看法,也是無可厚非。但是任何一個社會,不論是作為自然人、個人、居民,還是作為企業、單位、法人,都應該有一個社會責任,都不能一味地、不顧一切地去追求個人利益。這就要求*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實現各方的共贏。
過分依賴土地財*,存在著比較高的風險
地方*府過于依賴房地產開發所帶來的財*收入,存在著比較高的風險。因為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波動的,具有階段性,不可能持續地高速增長。今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樓市新*,調整房地產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府的財*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沖擊。但是,房地產的健康發展事關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因此,我認為盡管樓市新*可能會使地方財*的收入受到影響,但是各地*府仍然要積極配合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不能夠僅著眼于本地的當前利益。
對于樓市新*可能對地方財*所造成的影響,我們應客觀、全面的看待。我國目前各地*府對土地財*的依賴程度不同,有的依賴程度較大,有的則不然,對此不能一概而論。而且,我國當前各地方*府的土地財*收入,主要被用于地方的經濟投資上了,用于社會性的支出很少。因此,即使土地收入減少了,不會影響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對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并不會造成多大的影響,而是更多地對地方*府的投資產生一定的抑制性作用。不過,很多地方*府的投資項目,往往是一些對當地發展不甚必要的、或者是過高標準的項目,這些投資項目少做一些,反而更有利于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
土地財*,是指一些地方*府依靠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來維持地方財*支出,屬于基金預算收入,屬于地方財*收入的一種。中國的“土地財*”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創造財*收入,也就是說通過賣地的土地出讓金來滿足財*需求。
2.劉尚希:土地財*是高房價的罪魁禍首嗎
土地財*是一種現實狀態,其本身無所謂好與不好 所謂土地財*,是指地方*府從土地開發及其相關領域所獲得的稅收收入和公共產權收入,并且在近幾年房價高漲的情況下,這兩塊收入占地方財*收入的比重不斷提高的一種現實情況。
現在,國內對于地方財*的看法多是從貶義的角度出發,認為土地財*不好,應該取消土地財*。其實,對于土地財*,我們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評價,土地財*本身是一種現實狀態,其本身無所謂好與不好。
我國憲法規定,城鎮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就應由*府來獲得相應的土地收入,這是一種公共產權收入,這是土地的國家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 不過,我國地方*府的土地收入,并沒有得到切實有效地管理。
現在財*部已經規定,土地收入要納入預算管理。我認為,這不僅要納入預算,還應該增加土地收入使用的透明度,要讓老百姓都知道這部分財*收入的具體用途。
如果這部分收入,能夠用來改善老百姓的住房狀況、改善基礎設施、改善民生,那么老百姓肯定會滿意。 土地財*與高房價沒有必然聯系 房價是各種因素決定的,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不是單一的地方*府的賣地行為造成的。
例如,上海土地財*所占比重就相對較低,但是上海的房價依然很高,所以房價與地方*府的賣地收入并沒有直接的聯系。 對于地方*府的賣地行為也要進行客觀分析。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轉讓土地,是必然之選。如果回歸到計劃經濟時期的無償行*劃撥的使用方式,則可能會誘發土地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等種種問題,更加不可取。
尤其是面對著市場上數量眾多的開發商,如果直接劃撥,無償供房地產商使用,那么,在房地產市場需求旺盛的情況下,不會降低房價,而只會增加房地產商的利潤空間。 實際上,房價穩定,不大起大落是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個表現,說明房地產市場很興旺。
這對拉動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增加財*收入,都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如果房價過快地上漲,超出了老百姓的購買力,則會影響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對當地的經濟發展也非常不利。
那么如何實現房價的相對平穩呢?這就涉及到一個各方利益調整的問題。不同的經濟主體,都是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發表各自的見解。
應該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站在各自利益的角度發表看法,也是無可厚非。但是任何一個社會,不論是作為自然人、個人、居民,還是作為企業、單位、法人,都應該有一個社會責任,都不能一味地、不顧一切地去追求個人利益。
這就要求*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實現各方的共贏。 過分依賴土地財*,存在著比較高的風險 地方*府過于依賴房地產開發所帶來的財*收入,存在著比較高的風險。
因為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波動的,具有階段性,不可能持續地高速增長。今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樓市新*,調整房地產市場。
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府的財*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沖擊。但是,房地產的健康發展事關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因此,我認為盡管樓市新*可能會使地方財*的收入受到影響,但是各地*府仍然要積極配合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不能夠僅著眼于本地的當前利益。
對于樓市新*可能對地方財*所造成的影響,我們應客觀、全面的看待。我國目前各地*府對土地財*的依賴程度不同,有的依賴程度較大,有的則不然,對此不能一概而論。
而且,我國當前各地方*府的土地財*收入,主要被用于地方的經濟投資上了,用于社會性的支出很少。因此,即使土地收入減少了,不會影響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對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并不會造成多大的影響,而是更多地對地方*府的投資產生一定的抑制性作用。
不過,很多地方*府的投資項目,往往是一些對當地發展不甚必要的、或者是過高標準的項目,這些投資項目少做一些,反而更有利于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 調整經濟結構,獲得可靠稅源,是地方財*轉型的關鍵 土地財*的發展與我國城市化、城鎮化的進程密切相關。
從長期來看,只要城市化的進程沒有停止,就會存在著土地財*現象。當然,各地城市化的進程不同,其土地財*色彩也就不同。
一般來說,城市化程度已經較高的地區,土地財*特征已經不明顯;而城市化程度較低或仍在快速擴張的地區,土地財*的特征就很鮮明。例如,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的地區,其地方土地財*特征已經大大弱化,而一些經濟發展相對較慢的中、西部地區,其土地財*特征就十分明顯。
土地財*具有波動性、不穩定性,長期看具有不可持續性,因此,地方*府只有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結構,獲取穩定的稅源,才是長久之計,這是擺在首位的。只有經濟結構更加合理了、不過分依賴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才能帶動地方經濟的均衡發展,才能真正獲得可靠穩定持久的稅源。
財*收入來源于經濟增長,如果地方有了一個合理的經濟結構,那么發展就可持續了,財*收入也就可持續了。反之,發展不可持續,財*自然不可持續。
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地方*府過分依賴于房地產來帶動地方的經濟發展、帶動地方的就業,這樣就存在很。
3.高房價的內因外因
馬克思主義原理里的內因指事物現象發生驅動的內在因素,這是的本質的根本的原因;外因是現象發生的外界因素是必要而非充分的。所以才是內因決定了外因。
中國房價高企不下的大環境是我國正處于發展中國家時期,城鎮化進程如火如荼進行著,這本是每一個國家發展的必經階段。中國的特殊因素是,與經濟實物發展迅速前進相比,經濟虛擬方面發展緩慢,用大白話講就是支撐實體經濟快速增長必然進行的快速增發的貨幣,其投資渠道受限。社會平衡發展的理想應當是多層次的投資渠道,比如股票、債券、貴金屬、外匯等。無奈,我國目前雖有,但各項制度不健全,市場要素不成熟,其遠遠沒有發揮出創立之初的功能。所以,大部分貨幣投入了百姓偏愛的房產。加上,土地制度不完善,更契合了低價的上漲趨勢。百姓有余款的不買房子的是傻子(無意冒犯)。
所以,土地財*是內因之一,需求也是內因,但是是正常的內因。其他是外因。
4.房價高低與面積的關系
同志們都理解錯了提問朋友的意思了。
他問的面積,是大面積戶型的房子,和小面積戶型的房子,單價在出售時是否一樣,如果有差異,有多大差異。
一般來說,在房地產開發行業,有所謂的黃金戶型一說,針對城市大小和樓盤所在地的人群分布,黃金戶型一般在100平米到120平米之間,這個面積的戶型房屋單價會高些。而其他的會定的稍低。
當然,不同的戶型單價跟采光,通風,樓層(頂層做防水好壞),位置(是否近綠化帶,邊緣帶)都有關系,不可一概而論。
我是房地產企業的,呵呵。祝你能夠選到心儀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