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評估證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2. 做房地產評估需要具備怎樣的條件呢
去應聘就可以啦,其實你對市場價格熟悉就可以啦。
不過比較辛苦。
報考就需要有工作經驗才可以。
以下是房地產估價師的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規定。其中第八條有寫到報名資格。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估價人員的管理,充分發揮房地產估價在房地產交易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房地產估價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注冊登記后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人員。
第三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估價人員執業資格認證和注冊登記制度。凡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的單位,必須配備有一定數量的房地產估價師。
第四條 建設部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的*策制定、組織協調、考試、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試 第五條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
原則上每二年舉行一次。 第六條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
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組織實施各項考務工作。 第七條 建設部負責組織考試大綱的擬定、培訓教材的編寫和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并會同人事部組織或授權組織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培訓工作必須按照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第八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八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五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六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四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三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二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六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第九條 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需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學歷證明; (三)實踐經歷證明。 第十條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權的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后全國范圍有效。
第三章 注冊 第十一條 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為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人員,不得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第十二條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必須在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后三個月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申請房地產估價師注冊需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申請; (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業績證明; (四)所在單位考核合格證明。
第十四條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聘用單位送省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后,統一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注冊。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人事部和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對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和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第十五條 凡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條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的,不予注冊。
第十六條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者應當到原注冊機關重新辦理注冊手續。 再次注冊,應有受聘單位考核合格和知識更新、參加業務培訓的證明。
第十七條 凡脫離房地產估價師工作崗位連續時間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注冊。 第十八條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前30日內向原注冊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冊機關吊銷其《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二)死亡或失蹤; (三)受刑事處罰的。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條 房地產估價師在經批準的估價單位執行業務。
估價單位的業務范圍、工作規程由建設部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第二十一條 房地產估價師的作業范圍包括房地產估價、房地產咨詢以及與房地產估價有關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二條 房地產估價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執行房地產估價業務的權利; (二)有在房地產估價報告上簽字的權利; (三)有使用房地產估價師名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房地產估價師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房地產評估法規、技術規范和規程; (二)保證估價結果的客觀公正; (三)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職業道德規范; (四)接受職業繼續教育,。
3. 房地產評估企業資質申請有哪些條件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責 任 人:受理人、承辦人A、承辦人B、分管副處長、處長、主管副廳長二、認定權力行使依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2號)第二章第七條: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分為一、二、三級。
**建設行*主管部門負責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省、自治區人民*府建設行*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負責二、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并接受**建設行*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八條: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由自然人出資,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伙企業形式設立。
三、認定條件和標準(一)一級資質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2、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6年以上,且取得二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3年以上;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120萬元以上;4、有15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1)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2)超越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房地產估價業務;(3)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4)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5)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估價報告;(6)擅自設立分支機構;(7)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擅自轉讓受托的估價業務;(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二)二級資質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2、取得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后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4年以上;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4、有8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三)三級資質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4在暫定期間內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5、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于60%;8、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9、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10、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11、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四、所需材料(一)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申報表(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二)房地產估價機構原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三)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四)出資證明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五)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的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證明;(七)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八)經工商行*管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及有關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
4. 成立一個房地產評估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最佳答案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分為一、二、三級。
**建設行*主管部門負責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 省、自治區人民*府建設行*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負責二、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并接受**建設行*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由自然人出資,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伙企業形式設立。 第九條 各資質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的條件如下: (一)一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6年以上,且取得二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3年以上; 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120萬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二)二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取得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后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4年以上; 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 4.有8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三)三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4.在暫定期內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9.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1.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第十條 申請核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應當如實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二)房地產估價機構原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 (三)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四)出資證明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的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證明; (七)固定經營服務場所的證明; (八)經工商行*管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及有關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報機構信用檔案信息; (九)隨機抽查的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申報機構所完成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5. 購房資格審核需要哪些證件
購房資格審核是邁入買房大*的第一步,很多人在這一步已經開始迷糊,那么小編今天就來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購房資格審核的流程;
(1)購房資質審核包括:
1、戶口歸屬
2、納稅證明
3、社保
4、貸款記錄
5、名下房產
符合購房條件,出具資質審核通知書。
買方到房屋所在地建委網簽窗口做個人購房資質審核,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在窗口填寫《購房承諾書》等文件,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通過,才能辦理網簽手續。一般審核期為5個工作日。
(2)購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資料(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購房人及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或*官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2、購房人夫妻登記在原件同一戶口的,還應提交民*部門出具的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單身的提交單身證明。
3、戶口薄(驗原件,收復印件各1份)
4、《購房家庭住房情況申報表》的原件、復印件。
5、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交自購房之日起算的一段時間內(各個地區不同)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6、境外個人購房的應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執行。
境外個人購房除提交護照、港澳臺身份證或回鄉證等身份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境外個人名下在境內無其它住房的書面承諾。在本市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或在本市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由境外個人(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所在工作、學習單位、居留地公安部門出具。
7、購房人與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記在同一戶口的,還應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委托申辦要件:
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受托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及其他要件。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7-01-08,當前相關購房*策請以實際為準)
更多房產資訊,*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