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企業銷售費用包括哪些
房地產企業銷售費用一般包括銷售前期費、銷售推廣費、合同交易費等、銷售代理費和其他費用。單獨設立銷售機構的銷售機構的費用也計入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是應由納稅人負擔的為銷售商品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保險費、銷售傭金(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調整商品進價成本)、代銷手續費、經營性租賃費及銷售部門發生的差旅費、工資、福利費等費用。
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的銷售費用還包括開發產品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看護費、采暖費等。
二、房地產銷售費率指什么費用
我司欠甲公司帳款,甲公司通過法院向我司起訴,法院判決我司以我司持有的一房產作為抵此債務。請問我司需繳納哪些稅?以及計繳稅款應以哪個金額作為依據?
回復:債務人將不動產抵債過戶給債權人或經法院判決為債權人所擁有,依據《關于明確營業稅若干*策問題的通知》(粵地稅函[2003]339號)有關規定,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稅率為5%。
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抵債時的作價,原則上依據下列順序確定:(一)實際抵償債務的金額;(二)法院判決書上確定的金額;(三)國土部門房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四)其他具體專業資格的合法房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價。
如果債務人轉讓購置的房產,依據財稅[2003]16號文有關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另根據穗地稅發[2003]141文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其購置的不動產或轉讓其受讓的土地使用權的原價是指購置不動產、受讓土地使用權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不包括購進不動產、受讓土地使用權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如果未能提供購置房產時的發票,則房產的購置原價不能在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債務人除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外,應以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繳納城建稅(7%)和教育費附加(3%)(如為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則不涉及);應以計稅營業額的1.3‰繳納堤圍防護費(2010年7月1日后,費率為0.1%;如為外資企業、在境內設立機構的外國企業適用費率為0.9‰)。債務人轉讓房產應按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所得稅方面的處理;并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買賣雙方簽訂的房產轉讓合同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0.5‰,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所載金額。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
三、房地產主營業務成本包括哪些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前期工程費用、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基礎設施費用、配套設施費、借款費用及開發間接費用等。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公司生產和銷售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資)和固定資產折舊等。“主營業務成本” 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主營業務成本”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本賬戶應無余額。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費包括哪些內容
開發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
土地征用費、出讓金、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
前期工程費:
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裝工程費:
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筑工程安裝費
基礎設施費:
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
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
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期間費用
銷售費用:
房產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產品看護費、水電費、采暖費,產品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廣告宣傳費、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的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經常費用
管理費用:
企業行*管理部門(總部)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推銷、遞延資產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等。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以前,必須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于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準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準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折疊構成因素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征用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1)土地征用費
(2)拆遷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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