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東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及考試科目是怎樣的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地產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3〕47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報名確認。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日9:00- 8月9日17:00。
2。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
cn”(深圳市考生登陸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入我省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3。考生在網上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須上傳本人相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33mm*48mm),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
4。考生按屬地原則進行報名,省工商注冊單位的考生,報名點選擇“省直”,各市工商注冊單位的考生,報名點選擇所屬各市名稱。
(二)報名確認 1。省直報名點定于2013年8月5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受理考生報名確認。
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由單位統一備齊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到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進行審核,同時辦理繳費確認手續。省直報名點使用銀行卡(卡面有“銀聯”標志的均可)現場繳費,使用現金繳費必須到工商、建設和農業三大銀行柜臺。
省直報名點地址:廣州市華樂路53號華樂大廈南塔14樓(花園酒店東側),電話:020-83754261。 2。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地產管理局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地產管理局網站通知。 3。
各市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考材料進行審核,并在2013年8月16日前將報名人數匯總表(附件6、7)和考生報考材料報送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資格名稱考試時間科目房地產估價師10月12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10月13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下午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房地產經紀人10月12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下午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10月13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下午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報考條件及要求 1。
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詳見附件1。 2。
全省各報名點統一采用考前審核方式。 3。
從2013年起,考生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
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科目,應當在考試報名申請表的“是否申請免試第一科”欄中注明。
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
2. 在東莞進行房地產估價要注意哪些事項
房地產估價要注意的事項有: 一、應委托具備由省級以上建設行*主管部門依法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二、當事人應根據需要,選擇與評估目的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例如:公司上市、企業清算估價業務應委托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城鎮房屋拆遷估價業務應委托三級資質以上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一般抵押、咨詢等估價業務可委托各資質等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
三、簽訂委托評估合同 委托房地產估價的,應簽訂評估委托合同。估價委托合同是委托估價方和受理估價方權利和義務的確定,包括估價對象、估價目的、估價時點、需提供的資料、估價收費、估價報告書的交付及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四、估價收費 房地產估價收費現行的標準是《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計價格 [1995] 第971號)、《廣州市房地產估價費標準》(穗價函[1994]46號),采用差額定率累進收費辦法,即按房地產金額大小劃分收費檔次,分檔計算收費額,各檔相加為收費總額。 五、如發生房地產評估糾紛情況,可向市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知識拓展: 房地產估價按估價目的進行分類,主要有下列類別: 1、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評估; 2、房地產轉讓價格評估; 3、房地產租賃價格評估; 4、房地產抵押價值評估; 5、房地產保險估價; 6、房地產課稅估價; 7、征地和房屋t征收拆遷補償估價; 8、房地產分割、合并估價; 9、房地產糾紛估價; 10、房地產拍賣底價評估; 11、企業各種經濟活動中涉及的房地產估價; 12、其他目的的房地產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