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了的告訴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的報名時間是什么時候
2011年房產估價師考試于10月15、16日舉行。各地的報名時間不一樣
四川 6月10日-7月10日
河南 6月27日-7月22日
安徽 7月1-20日
重慶 5月27日-6月14日
上海 6月15日-7月6日
湖北 6月20-28日
山西 6月8日至6月24日
天津 7月1-5日
北京 6月中旬
福建 5月16日至6月15日
青海 6月20-24日
貴州 6月1日-17日
內蒙古 6月7日-12日
遼寧 6月9日-7月4日
河北 6月20日起
浙江 6月22日至7月6日
2.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有什么報考條件要求嗎
中專 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大專 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學士學位 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 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博士學位 不限 1、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2、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3、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3. 房地產估價師的報考條件
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可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
(一)報考房地產估價師的條件: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二、對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需要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科目。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年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4. 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專業人員。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5. 房地產估價師怎么考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是由國家建設部與人事部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四個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 各科目考試大綱的內容,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
在考試內容中,掌握的部分約占60%,熟悉的部分約占30%,了解的部分約占10%。 考試科目: 1、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 2、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3、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考試方式: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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