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哪九招應對無良開發商
一.提前了解開發商的資質 主要體現在檢查開發商的“五證”上,開發商只有具備了五證,才有開發土地和銷售房子的權利。
五證主要是指: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基本信息要核實 僅僅檢查開發商的資質是不夠的,還要對房屋的信息進行核查,包括房屋的產權年限、產權性質、是否在預售范圍內等。
購買現房的話要把與開發商的約定以書面的形式保留。 三.使用正規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簽訂往往是交易糾紛的重發環節,然而大多數購房者都缺乏相關法律知識。
為了避免開發商在合同上做手腳,我們要求開發商使用正規格式的合同;另外,合同中不要留空白,留白區域應在雙方的共同在場的情況下協商補充完整,這樣可以防止開發商在合同上動手腳。 四.交付時間做好約定 為了防止開發商不按時交付,雙方協商之后應在合同中約定交房的時間。
另外,交房不僅僅是指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還有產權過戶的含義。 五.房屋質量問題要約定 我們不能確定開發商交付的房子不存在質量問題,所以除了要進行詳細全面的驗房以外,還應該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六.小心面積縮水陷阱 房屋面積在合同中要有所體現,不僅僅標注總建筑面積,還要詳細到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七.違約責任要詳細 違約責任一定要詳解合理,具體包括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房屋面積縮水以及約定好的其他協議。
違約責任要合理,不能過高也不能太低,過高可能造成對方拒絕履行賠付;過低則形成不了震懾作用。 八.補充協議要謹慎 購房者在檢查購房合同時要小心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藏貓膩,比如有些開發商可能想要通過補充協議減輕賣方要承擔的責任。
九.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實際居住時遇到坑爹的物業是很讓人頭疼的,所以在合同中對于物業的相關事項一定要提前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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