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企業收到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財*、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因此如果是不動產項目的,是不能抵扣的,可以先進入“在建工程”。
2.房地產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
1.房地產開發如何開具發票?
答:(1)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一般計稅辦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開具11%專用發票,申報時差額扣除。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小規模納稅人)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開具5%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申報時差額扣除。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發票開具具體規定是什么?
答: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向其他個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發票開具具體規定是什么?
答: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向其他個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4.銷售不動產如何開具發票?
答:(1)一般納稅人銷售不動產(不含自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按適用稅率11%開具專用發票(/普通發票)。
(2)納稅人銷售不動產(不含自建),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的,通過差額開票模塊按5%開具專用發票(/普通發票)。
3.房地產業怎樣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屋時發票開具注意事項:
1.購買方信息:名稱、地址電話,需填寫齊全。(專用發票還需填購買方納稅識別號、開戶行及賬號)
2.商品信息:“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規格型號欄“空”、“單位”欄填寫
“平方米”,數量、單價、金額、稅率、稅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3.銷貨方信息: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
4.備注欄:屬差額征稅的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填寫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收款人、復核、開票人需填寫齊全。
4.房地產發票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范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擴展資料
銷售不動產、個人出租不動產增值稅計算方式:
1、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和個人住房)的不動產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
例如,某一企業轉讓購買的商業用房,購買原價為300萬元,現以350萬元對外銷售,增值稅征收率為原營業稅稅率5%,應繳納增值稅為(350-300)÷(1+5%)*5%=2.38萬元。
2、納稅人轉讓其自建的不動產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例如:某一工廠轉讓自建廠房,現以350萬元價格對外銷售,增值稅征收率為原營業稅稅率5%,應繳納增值稅為350÷(1+5%)*5%=16.67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