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條件作誤導宣傳。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八)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
擴展資料:
媒體報道:
湖州南潯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
今年3月份以來,湖州南潯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房地產虛假違法廣告的整治力度,有效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截至目前,該局已出動執法人員112人次,檢查轄區內樓盤16個,行*指導10家,查處違法案件4起。
“自整治行動開始以來,我們注重打防結合,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加強對房地產商與中介法律法規培訓,集中宣傳講解《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南潯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加強對廣告企業的行*指導,幫助其建立健全廣告承接登記、發布審核、檔案管理等制度,確定廣告發布事前預審、事中對比、事后監管的全方位管理體系,從源頭上遏制虛假違法廣告的發生。
整治行動以來,該局共組織行*約談10次,并指導6家廣告企業完善制度。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人民網-湖州南潯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
2. 房產界廣告法
對于投資者開發商來說,這一年石家莊房地產市場一片大好,但對于剛需購房人群來所卻不是滋味,很多開發商為了銷售的更好不惜夸大事實,為此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出臺。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2月1日起施行,明確提出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按照規定,房地產廣告中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不能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能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有些房地產廣告會故意模糊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規定對此明確,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7-02-10,當前相關購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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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有何規定
30分鐘到國貿”“買房子送戶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30日公布的《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從明年2月1日起,含有這類表述的房地產廣告都將被視為違規。
規定明確提出,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按照規定,房地產廣告中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不能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能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有些房地產廣告故意模糊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規定明確提出,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同時,針對有些廣告大力宣傳的“買房子送戶口”等廣告語,規定提出,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4. 最新《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的細節有哪些
1、不得含有升學承諾 ”優質學區,享受一站式教育“是開發商最喜歡用來吸引購房者的手段,宣傳項目的學區優勢,買房就能上名校等等,在新規定中這些都不準再出現了。
規定提出,“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也就是說,購房者發現開發商發布“名校教育地產”等承諾性、暗示性廣告,可以向工商部門反映。
2、注明規劃配套設施 開發商為了突出自己項目的配套、區位優勢,常常以周邊的配套和未來規劃為宣傳點,比如宣傳10分鐘可到周邊大商場,距離某超市僅5分鐘,未來周邊會建成某某大型購物中心等等。 規定對此明確提醒,“廣告中涉及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條件的,不能作誤導宣傳。”
3、明示實際售價期限 宣傳低價也是開發商慣用的手段,但是等購房者去售樓部買房時,置業顧問往往就會說低價期限已經過了或者其他什么理由拒絕提供廣告上標明的價格。 規定中提出,廣告語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清楚表示為實際銷售價格,并明示價格有效期限。
此外,廣告語中不能采用;風水寶地;等類似詞匯。 4、關于違規的處罰 規定提出,違反本規定發布廣告,《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新規定的出臺,可以預見的是,以后的房地產廣告不會再那么的虛假,購房者也可以從廣告得到比較實用的信息,買房也會更放心。
5. 哪些房地產廣告將被禁用
第一、買房超高投資回報率 類似買房150%投資回報率,投資回報每年增長7%……將不嫩被允許。
廣告法規定,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不得含有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成活,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 第二、購房1-6年外租,每年房租金 新廣告法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 第三,距離***5分鐘車程,30分鐘直達國貿 新廣告法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以樓盤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第四,買***平送***平,首付最低**萬起 新廣告法規定,房地產廣告不得包含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規定的內容。 第五,買房讀***小學,買房送戶口 新廣告法規定,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能對規劃或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教設施及其他市*條件作誤導宣傳。
第六、樓盤風水 新廣告法明確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 第七、毗鄰**豪宅、尊享成熟高端環境 新廣告法規定,樓盤項目廣告不得利用其它項目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效果。
第八、預售***成品家,送*萬奢華精裝 新廣告法規定,預售、預租商品房廣告,不得涉及裝修裝飾的內容。 第九、開盤勁銷**億,開盤半小時售罄 新廣告法規定,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真實、準確,并標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明確表示。
第十、極限類宣傳詞不得使用 新廣告法規定,如: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第一(NO。 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于極限用語。
包括但不限于這些極限語不得在房地產所有廣告中出現。
6. 房子開發商廣告規定有什么
一、不得用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開發商經常會用“十分鐘到**”、“20分鐘到CBD”、“距離市中心十五分鐘”等類似的廣告語來描述項目的位置,但其實,這些所謂的距離遠近、時間長短大多沒有計算的依據,可能是步行,也可能是打車,更可能是直線距離。
然而,新廣告法規定,“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也就是說,上述的那些廣告宣傳語將一律不得使用了。 二、不拿預售證就不得發廣告 一些房地產開發商為了能夠獲利,往往是還沒有拿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開始售房,若購房者要求查看預售證,他們就會拿虛假的預售證書來充數,這使得購房者的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因此,新廣告法規定,“預售房地產,但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不得發布房地產廣告”,這就意味著開發商必須在獲得預售證書之后才可進行廣告宣傳,從而進一步售房。 三、回報不得加以承諾 買房的人很關心房價,一些開發商在銷售商用物業時就會提出5年回本50%等承諾,但等到真正返租的時候,不是開發商跑路就是經營不善倒閉。
因此,新廣告法規定,“不得含有類似的承諾”,所以類似廣告語就不應該再出現了。 四、房屋面積不能只講贈送率 開發商常用的宣傳手段,從不將房屋的具體面積描述出來,而是一味強調贈送的面積,等到真正交房時,購房者才發現自己上了當。
而根據新廣告法的規定,“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也就是說在廣告中,若要描述房屋面積則必須是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不能只強調贈送面積。 總之,若今后你買房時發現了上述廣告語中的其中一條,那還是謹慎些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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