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如何查詢房產的預售信息
商品房項目上市預售必須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
購房者查詢《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共有兩種途徑:一是在售樓場所實地查看;二是在石家莊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中“新建商品房”欄中輸入項目名稱進行查詢。 在查看預售許可證時購房人應注意,《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開發企業名稱、項目名稱、批準預售范圍、許可證號和發證日期;副本具體描述了各個樓號的建筑名稱、最高樓層和批準預售面積、套數、性質。
另外備注欄中還會注明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和監管賬號;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況;回遷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內容。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購房者在購房時除了仔細查閱所購的項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還應詳細查詢所購房屋是否在預售許可范圍內。
同時,購房人在交付購房款時應存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中注明的預售資金監管行,從而減少購房風險。
2. 上海如何查詢房產的預售信息
商品房項目上市預售必須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
購房者查詢《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共有兩種途徑:一是在售樓場所實地查看;二是在石家莊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中“新建商品房”欄中輸入項目名稱進行查詢。
在查看預售許可證時購房人應注意,《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開發企業名稱、項目名稱、批準預售范圍、許可證號和發證日期;副本具體描述了各個樓號的建筑名稱、最高樓層和批準預售面積、套數、性質。另外備注欄中還會注明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和監管賬號;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況;回遷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內容。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購房者在購房時除了仔細查閱所購的項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還應詳細查詢所購房屋是否在預售許可范圍內。同時,購房人在交付購房款時應存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中注明的預售資金監管行,從而減少購房風險。
3. 商品房預售監管是怎樣的
(1)嚴格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管理。
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和工程形象進度要求,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于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住房供應不足的地區,要建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綠色通道,提高行*辦事效率,支持具備預售條件的商品住房項目盡快辦理預售許可。
(2)強化商品住房預售方案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住房。
預售方案應當包括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進度安排、預售房屋套數、面積預測及分攤情況、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具體范圍、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落實情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和承擔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措施等。 預售方案中主要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報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
(3)完善預售資金監管機制。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應當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尚未建立監管制度的地方,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
商品住房預售資金要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由監管機構負責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于商品住房項目工程建設;預售資金可按建設進度進行核撥,但必須留有足夠的資金保證建設工程竣工交付。 (4)嚴格預售商品住房退房管理。
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 各地要規范商品住房預訂行為,對可售房源預訂次數做出限制規定。
購房人預訂商品住房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預售合同的,預訂應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應當公開銷售。已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并網上備案、經雙方協商一致需解除合同的,雙方應遞交申請并說明理由,所退房源應當公開銷售。
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開發企業應當予以協助,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由于開發企業的原因,承購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開發企業和承購人有特殊約定外,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 最新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一、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二、第五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第七條修改為:“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一)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證明材料; (二)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商品房預售方案。
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準、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后的物業管理等內容,并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四、刪去第八條第二款。
五、第十一條增加一款:“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對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有關制度。 ” 六、第十二條修改為:“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持有關憑證到縣級以上人民*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七、第十三條修改為:“開發企業未按本辦法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預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預售、補辦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開發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糾正,并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此外,對部分條文的文字和條文的順序作相應的調整和修改。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 管理商品房預售要什么樣的程序
1。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2。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應當提交的證件及資料有: (1)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4)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關于施工進度的說明; (6)商品房預售方案。 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并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3。經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依法作出準予預售的行*許可書面決定,發送開發企業,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開發企業頒發、送達《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商品房預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售樓廣告和說明書應當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準文號。
4。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當與商品房預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5。商品房預購人應當在預購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予以協助,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原因,商品房預購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承購人有特殊約定外,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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