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后不再建封閉住宅小區了
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交通問題已經成為當前的一個大問題,雖然*府已經采取了大力興建公共交通、加大交通管制等很多措施(如建地鐵、建輕軌、建高架橋,紅綠燈智能化管理、單雙號現行、實施個別路段單向行駛等),但擁堵問題仍然嚴峻。
不建封閉住宅小區是國家層面對城市交通規劃理念的規定。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逐步打開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是國家出于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的創新做法。
同時這一舉措,也是促進土地節約利用的有效途徑,可以有效解決當前土地開發中都是成片開發,城市中部分占地面積小的“夾餡”未開發的低矮房屋無法有效開發改造的問題。
2. 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的有哪些優點
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的優點:路網通達性將提高。
在《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出臺之前,威海越來越多的開發商選擇建設封閉小區,雖然這看起來是為威海市民打造了一個私密的住宅空間,但是實際上存在著很多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封閉小區堵住了城市交通的微循環。
就威海現在的城市主干道面積而言,已經算是非常寬闊的了。但是隨著威海經濟的發展,交通擁堵問題就會逐漸的凸現出來,寬闊的主干道是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的。
造成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封閉小區堵住了路,使得車流都集中到了主干道,給主干道的交通造成了較大壓力。 在國外,常見的獨棟樓宇都是四面街道圍合,出行比較方便。
而且,街區可以將城市有限的道路資源全部利用起來,而非放在封閉式小區里閑置,這樣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所以說,如果威海不在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積極采用單行道路方式組織交通,加強自行車道和步行道系統建設并且合理配置停車設施,那么隨之而來的威海的交通道路擁擠問題也能夠得到相應的緩解。
?? 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的缺點:安全隱患或增加。 大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意見》不僅原則上叫停封閉小區建設,而且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也要求逐步打開。
實際上,街區制也并非沒有缺點。街區制的實施會影響到小區內交通的安全性,車流增加那么噪音也會隨之增加,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居民的居住舒適度。
此外,封閉式小區的最大優點,也就是街區制最大的確定就是安全的問題。如果將封閉式小區開放,那么小區內的安全隱患問題也隨之增加,市民居住的時候所有的物資都會受到威脅。
所以,要想在威海不再建設封閉式小區,物業和各種制度等硬件條件必須緊緊跟隨,全面配合。
3. 中央部署城市發展 封閉住宅小區原則上不再建 這樣規劃會帶來什么變
不少網友對“推廣街區制,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發表了看法。
歸納網上討論的意見,有一條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對街區制給予了肯定。同時,一些網友也存有疑慮。
我們認為:一是街區制是對世界城市規劃經驗的總結,也是發達國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確實存在問題,主要是它影響了路網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斷頭路”,是造成交通擁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響了社區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見》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
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在理解和落實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是要認真全面理解好“逐步”兩個字。
“逐步”就是要有計劃,要有輕重緩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圍墻”。二是《若干意見》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的要求,具體實施中還要制定細則,特別是各省、各城市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
在制定辦法過程中,肯定要聽取市民意見。三是要實施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的城市,都會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考慮到各種利益關系,依法依規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和居民的訴求,切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準確把握《若干意見》的精神實質,正確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誤讀。只有全面準確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
住建部正在按照**、**統一部署,認真傳達學習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努力抓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讓人民生活更美好。
4. 不再建封閉小區 破圍墻建小區怎么回事
實際上,原則上將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的城建規劃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的設想是脫離實際的。對此,暫且撇開《物權法》,因為,即使在居民小區范圍內,業主除了住房的大門以內,對其他空間的所有權本來也被模糊了。但這不等于小區業主對小區歸屬感的淡漠,對小區被“解體”會無動于衷。
小區圍墻無論在相對封閉的傳統社會還是相對開放的現代社會,其含義都超越了其物理形態的本身,而更富有強力的法理意義和微妙的心理意義。對于中國傳統居住文化而言,圍墻是一種領域的體現,居住空間都圍合在墻籬之內。隨著住房商品化的迅猛推進,構筑物區分所有已成為我國城市居民最普遍的住房所有形態。因此圍墻作為相鄰物權的標志有著日益重要的意義。
如果這些更多地是在心理層面上,那么,在住宅小區的選址和規劃設計上,也是以小區為單位,以有圍墻隔離進行布局的。無論在結構分布或戶型樣式上,都是在有圍墻隔離的獨立性上,考慮包括安全在內的總體規劃。就小區通道而言,也是只滿足住戶的通行;給底層住戶配置的院子,也是根據在一個封閉小區內的環境設計的。另外,本屬于小區業主使用的綠地和車位,怎么能變成不受限制的公共區域?
從這個意義上說,打開已建成的住宅小區,不僅涉及《物權法》,更重要的是影響到業主對居住環境的心理需求,也無法避免由此造成的舒適性和安全性方面的實際問題。居民在購買房產時,都明白除了住房的大門以外,還被分攤了“公共面積”,也就是說,一旦小區圍墻被拆,這些“公共面積”屬性就發生了改變,這筆賬怎么算?在購房的選擇上,人們都趨于鬧中取靜,當相對獨立的小區,被融入城市交通之中,就必然會失去領域感和歸屬感。
相關專家對此的解釋是,對于新建住宅會在規劃方案中涉及,而對于一些老城區而言,則就需要和城市更新方面相結合。“打破封閉小區會使更多的界面臨街,更有利于商業的發展。”不知這位專家住的是怎樣的小區?讓緊靠小區道路的住戶,變成臨街界面,而在“利于商業的發展”的意思里,還可變成商鋪。這對大多數小區來說,是不是異想天開?市*管理中,有些臨街的住宅,由于破墻開店,成了市容管理的大患,如果將小區變成商業街,是不是拆了圍墻還要動遷?
為了完善居住環境,結合加強社區治安管理,不少老小區都在加裝圍欄,增配保安。而忽然又要把好端端的小區圍墻拆掉,變成公共通道,甚至還幻想變成商業街,無論從法理上還是人性上,都是讓人費解的。如果將此上升到更高的層面,這種改變現有小區機構的做法,也是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的。住房是公民大宗的固定私產,社會發展歷史證明,私產是現代文明的基礎和基石。《物權法》的頒布和推廣,就是進一步明晰個體產權的法律依據。那么,即使是為了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也只能在新建住宅的規劃方案中體現。而拆除已建成的住宅小區的圍墻,無疑是“割肉補瘡”,必然得不償失。
5. 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是什么意思
不少網友對“推廣街區制,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發表了看法。歸納網上討論的意見,有一條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對街區制給予了肯定。同時,一些網友也存有疑慮。
我們認為:一是街區制是對世界城市規劃經驗的總結,也是發達國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確實存在問題,主要是它影響了路網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斷頭路”,是造成交通擁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響了社區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見》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在理解和落實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是要認真全面理解好“逐步”兩個字。“逐步”就是要有計劃,要有輕重緩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圍墻”。
二是《若干意見》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的要求,具體實施中還要制定細則,特別是各省、各城市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在制定辦法過程中,肯定要聽取市民意見。
三是要實施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的城市,都會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考慮到各種利益關系,依法依規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和居民的訴求,切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準確把握《若干意見》的精神實質,正確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誤讀。只有全面準確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
住建部正在按照**、**統一部署,認真傳達學習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努力抓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讓人民生活更美好。
6. 如何看待*府規定不再建設封閉式住宅小區
封閉式小區在世界很多國家都非常常見。
主要原因除了上述提到的提高安全性的目的外,另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為了維護社區公共設施(包括社區道路、景觀、安保系統、停車設施、運動設施等)不被外來侵占的問題。在開放式社區以及開放式校園為主的歐洲國家里,城市公共設施及其完備發達而且分配均衡,整個城市不同的社區的基本公共設施并無太大的差異。
而在很多發展中國家,封閉式社區是為了營造較好公共設施環境的不被外界干擾和共享。說到底,封閉式小區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整個社會還太窮。
封閉小區的內在邏輯和我們的戶籍制度是一樣的,都是在整體不發達的情況下,資源較發達區域的自我保護機制。例如國內的大多數大學內都有優美的景觀和足夠的籃球足球游泳等場地以及圖書館,但是學校圍墻之外的城鄉結合部里公共景觀、開放空間、運動場地等條件都十分簡陋,拆掉圍墻一定會吸引周邊大量居民來使用這些資源,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會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在成都讀大學期間曾經走訪了很多后期自發形成的開放式街區的案例,如成都的玉林小區、撫琴小區等都可以作為開放式街區的樣板。但是,這些小區的共同點都是小區內本身房價較低,建筑老舊,社區內的公共設施與城市其他片區相比并無區別,這時候拆掉圍墻,引入底層商業等是可以增加城市活力,一定程度緩解交通擁堵。
但是如果處理不當很容易導致社區環境惡化,變成魚龍混雜的低檔社區。玉林小區的一部分做法是可以借鑒的,就是在社區開放的過程中,社區也在微型化。
也即是說毛細血管式的路網向城市開放以后,門禁系統變得微型化,基本上兩棟樓變成一個微型社區。也就是用墻重新把兩棟樓封閉,設一個門禁。
這樣一來社區的道路逐漸街區化的同時,也保障了社區的安全性。不過歸根結底,開放街區的普及還是要依靠城市整體公共設施的完善。
-----------------------------------------------------------------------2.22更新---------------------------------------------如果感興趣可以再仔細說說啥是“開放社區”和“封閉式小區”。1.建國以后開始的“封閉式小區”從建國以后開始,由于華攬洪等新中國建筑師的推廣,中國的城市規劃建設里強調“職住平衡”的理念,大量的新建居民小區作為工廠或機關單位的配套而被營建。
這階段城市建設全面學習蘇聯式的“大馬路+封閉小區”的模式,形成了全國絕大多數的城市風貌。由于社區尺度很大,社區配套設施往往根據自身單位情況配備有機關內部的幼兒園、商店等等配套設施,這些配套設施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內部社區。
這時社區內部人員基本上都是一個單位的“熟人社會”,封閉式的社區保護了熟人社會內部的安全性、公共設施的私有性不被破壞。2.改革開放之后的封閉式小區小區一詞應該是中國獨有的詞匯。
隨著改革開放以后商品房的出現,原先封閉式小區的“熟人社會”基礎被瓦解,但是封閉式小區的模式依然在延續。除了我國特有的土地模式、*府批地的規模(尺度較大)等最主要的原因之外,小區的封閉性滿足了居民在城市整體基礎設施落后的情況下對自我資源的一種保護。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的城市規模實際上相比于歐美地區的城市規模是相當驚人的。柏林市人口300萬,倫敦市人口800萬,大巴黎人口也才1300萬,而且除這些城市以外的絕大多數區域,城市的人口規模都極低,大多數城市人口與我們一個縣城或鄉鎮的人口相似。
中國城市人口規模龐大,生人社會的特征性強,人對安全性的需求要遠遠強于歐洲城鎮。封閉式的小區內提供了兒童安全玩耍的自由空間。
3.什么是開放式社區?開放式社區對我們大多數人并不陌生。在建國以前的漫長時期的,我們的傳統社區社區基本都可以被稱作開放式街區。
從唐朝的里坊制(封閉的居住型社區)為止,從宋代開始,我們就開始了以街區為主要公共生活空間形式的“街巷制”城市社區模式。不管是北京胡同,上海弄堂等,都是常見的開放式社區。
這類社區不會設置圍墻和門禁系統,不同等級的路網直接連通城市街道,開放式社區里大量的商鋪形成了街巷空間,街巷空間為社區提供了公共生活空間和生活的便利性。傳統的開放式社區是怎么解決大家提出的安全性等問題的?首先是庭院文化。
庭院文化在中國傳統居住形式中最為核心的一個要素,就是因為在開放式的街巷中無法解決人私密性的需求。開放的街區+私密的庭院是一個相輔相成的空間模式。
另外路網層級豐富,人走路隨著路網等級越低,空間會自然而然越私密,城市外部人員進入的可能性就越小,正所謂“曲徑通幽處”,當社區內部的路越“曲”的時候,這個空間的私密性就會越“幽”。相比于獨立王國式的封閉式社區,開放式社區的用地會更零碎更小,路網層級更豐富和細密。
法國建筑師包贊巴克對開放式社區非常推崇,他認為開放式的社區增加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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