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府官員的*績是怎樣考核的
我總結了一下,一般考核有三種:
最常規、最普遍的是年度目標考核.這種考核年初上級有指標,包括經濟發展、社會事業、社會穩定、*的建設、人民生活等各個方面。經濟發展方面,主要考核財*收入,而GDP的考核比重非常低,至少在上海是如此。人民生活主要考核就業、保障、人均收入增長情況。這種考核直接與干部獎金掛鉤,也是體現*績好壞的主要方面。
第二種是專項考核。比如,奧運期間穩定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就可能出臺專項的考核*策。這種考核是階段性的,有時是有專門的指標體系,有時則是比較粗的。這種考核一般為上級突出重視的事項,雖然可能不直接與獎金掛鉤,但在上級的“印象分”中也占不小的比重。
第三種是干部考察時的考核。換屆時一般都搞,有的地方每年都搞,也有的地方屆中時搞一次。這種考核一般以訪談、測評的結果為依據,對干部有一個評判。這種考核對干部提拔、交流的影響是最直接的。
工商稅務是垂直管理的。比如國家稅務總局管省稅務局,省局管市局,市局管縣局。當然,總局歸**管,根本的說還是歸*府管。
問題不少,獎勵分不多啊,呵呵:)對應你的5個補充問題,回應一下我所知道的事實和觀點
1 招商引資也是考核中比較重要的一塊,在經濟發展方面,僅次于財*收入.同時,不招商引資,稅收又從何處而來?沒有稅收,財*收入如何增長?不招商引資,沒有企業,就業問題如何解決?搞市*建設,能改善投資環境,特別是能吸引房地產開發的話,*府就有賣地收入,雖然賣地收入一般不在考核之內,但真金白銀為什么不要?因此,市*建設是必須的,超越實際的才應當被批判(合理的超越實際應當看成規劃的前瞻性,應當鼓勵).就象上海的外環,雙向八車道,一開始大家覺得太寬.正在還是堵車.
2 我以為這是目前考核*策的缺陷所在--重產出\輕成本,也就是對*府行*成本方面的考核很少.至于行*費用高的根本原因:上行下效,形成風氣了就比較復雜.
3 考核當然有作用,這些指標也不是原地不動,像我國人均收入增長是相當快的.當然,考核也不是萬能的,*府也不是萬能的,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特別是短期內更不可能.考核也有缺陷,比如考人均收入,雖然總數一平均增長比較快,但弱勢群體的收入增長比較慢.同時考核中也必然存在虛報的現象,我們這里已從前兩年開始實行人民收入抽樣調查統計的方法,虛報問題有所好轉.
4 考核差的一般是調到相對不太重要的同級別的崗位任職,比如雖然沒有降職,但很多人會降一些獎金.觸及*紀國法的并受到查處的,當然處理更嚴,降職也有,撤職也有,殺頭也有.
5 在任何地方工作,既要會做人,也要會做事,只不過要求程度不同.*府機構不同的部門要求也不同,業務型的主要是做事,管理型的主要是做人.
2. 房地產發展對地方*府GDP的貢獻
近期驚聞本市2手房達到1500元/平方米左右,新建商品房2000多元/平方米,不由感嘆恩施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速度,人民收入的激增,在這樣的經濟態勢下,我們進入中等發達國家經濟水平指日可待。
可事與愿為,當我看到*府的經濟報告中說到恩施人平可支配收入為6000多元人民幣時,不由對恩施房價的持續上漲產生巨大的恐懼感,拿一個80平方米的2手普通住房來計算需要人民幣12萬左右,也就是說超過一個家庭(雙職工)可支配收入的10倍,房價/收入比為10:1,也就是說要10年節衣縮食才可以買到一普通住房。而據我所知,發達國家的房價、收入比一般為3:1,4:1,以5:1為臨界點,超過5:1為房價偏高,超過市民承受能力,當然超過承受能力并不是說市民不買住房,一旦舉債購買對一個家庭就會產生一系列的負面影響。
而且引起房價偏高的因數,不僅僅是開發商的商業炒做行為,其中*府也起到了一定負面引導,因為土地為國有為*府壟斷,現在*府采取掛牌拍賣形式出讓土地,對土地出讓中的腐敗行為起到了制約和杜絕作用,但在競價模式下提高了土地取得成本,開發商就相應的提高了房價,增加的土地成本也就轉嫁到買方市場。*府財*收入等到了增加,開發商是不會賠錢,但老百姓的口袋在滴血。
再就是本市私人建房已被嚴格控制,私人取得土地實屬不易,集資建房的停止等等因數也決定了房源的單一,造成了普通市民除了購買2手房,也就只能成開發商手中購買高價房屋。 還有就是一部分人已經在進行房地產的投資,銀行的利率低造成本市民間閑置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購房出租總比放在銀行增值快,待價格適合就出手賣出,這部分資金的和民間在開發商促銷活動的誘導下跟風購買對本市房地產市場的非正常發展的影響不容忽視。
住房制度改革的最大收益和受益者并不是普通市民和廣大的老百姓,在本市州直、市直一些部門所建的住房(150至200平方米)不是普通百姓可以買的到,換句話說,就是讓普通老百姓買也不會買的起,現在流傳這樣一句話:有錢的買房改房,集資房。沒錢的只有買商品房。
原有的住房體系只保障了部分公職人員和社會高層,忽略了中低收入及非公職人員,也就人為的把公民劃分為三六九等了,可能*府部門也會說,我們修的有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考慮到了中低收入階層,但據目前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規模來看,對本市中低收入這個龐大的弱式群體來說是杯水車薪。也就是說現在是把不同收入階層放在一個起跑線,在使用同一消費水平。
誰都知道,房價上漲并不是壞事,但持續的過快上漲就未必是好事了,遠遠高于經濟增長與居民收入增長的房價上漲,將會讓房價顯得越來越高,讓越來越多的老百姓買不起房,如此一來,必然產生房產泡沫,讓社會產生不和諧的因素。這就是中央希望穩定房價、抑制上漲速度的原因,而這又恰恰是地方*府的急功近利與短視所在。
今年中央的國六條初衷是為了解決房價秩序上漲一些根本問題,搞笑的是國家九部委出臺個90平方米戶型面積70%的項目限制,在對于本市來說控制了另外30%的戶型供給,必然會造成開發商繼續抬高90平方米以上戶型的價格,也就是說你是窮人老百姓也就只可以住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在這里可以斷言此*策的實施,房價沒跌,老百姓以后購買享受的住房條件不升反降。 房價的上漲的確與國內旺盛的需求與經濟的持續增長關系密切,但遠遠超過經濟增長速度與居民收入增長速度的房價,卻不得不讓人覺得有些擔心。
仔細分析,地方*府應該說對房價的上升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持續高漲的房價對地方*府的好處至少有以下幾點:一、對GDP增長的高貢獻。
在大中城市,房地產對GDP的貢獻高達40%以上,有的城市甚至超過了60%,GDP的增長對房地產的相對依賴決定了地方*府不斷推動房價的上漲。二、增加稅收;房地產的稅收是很多城市稅收的重要來源之一,持續的高房價更有利于稅收的增收。
三、高額的土地收入;相對于高速上漲的房價,土地價格的上漲速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土地的收入歸地方*府,許多地方*府財*收入的40—50%都來源于土地拍賣,只有房價的持續上漲才能帶來土地價格的更快上漲。四,為*府領導帶來的*績。
目前考核*府*績的主要方式還是看經濟的增長與城市的建設。經濟增長主要是看GDP的增長,所以沒有哪個城市的領導愿意城市的房價下降,巴不得漲得更快,只要在自己的任期內沒出事就萬事大吉。
而城市建設離不開房產開發和財*支持,所以更愿意看到房價的持續上漲。單一的所謂*績、紙上的財*收入,只說明*府與民爭利,人民繼續窮,*府的財*收入不應該事建立在犧牲最廣大人民利益的基礎上去持續增長。
一個城市的改造和建設也不能依靠開發商,*府官員到處去學習,就不可以學學廣州市委市委林書記的做法,廣州城市建設和改造*府自己做,從不交給開發商去做。城市建設和改造是*府為人民造福的好事情,開發商會去人民謀取福利。
3. 人民群眾發生矛盾作為*府人員該怎樣處理
一是建議把知民眾滿意度納入基層*府*績考核。將民眾滿意度作為一個指標,納入基層*府*績考核體系,遏制地方*府對投資、房地產的過分依賴和熱衷。從而,在根本上改變*府與民眾的關系達成同志關道系。
二是建議把民生信息問題公開化。這種矛盾的直接表現就是:人民群眾認為自己的利益沒有得到保護,認為自己應得的利益被上級官員分攤,從而更加大了民眾的悲憤心理。民生信息公開化后,將拉近群眾與*府的距離,這樣版不僅使群眾減少對*府的猜測,更通過信息公開化,達到了監督*府官員的職能職責問題。
三是建權議提高村干部依法治村的能力從而做好群眾工作。村干部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若他們的思想不通,不帶頭做好國家*策法規的表率,則下面的工作難以開展。
4. *府救房市的目的是為了不讓房價下降嗎
目前并不會對銀行產生重大影響。
除非銀行違規放貸,否則房價在下降30%的范圍內,銀行不會出現問題。主要問題在于地方*府。
由于房地產對GDP的影響非常顯著,所以地方*府要想創造GDP*績,就必然會鼓勵房地產業。 同時,土地收益金歸地方*府所有。
由于中國整體經濟是畸形的,所以地方*府并沒有多少稅收類財*收入,而土地收益金占據地方財*收入相當大的一部分。房地產的滯銷,勢必會影響到地方財*收入。
說白了,就是地方*府想繼續靠盤剝人們的血汗錢來創造他個人的GDP*績,和繼續維持地方*府的高檔生活享受。
5. 請問目前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價格為什么還在持續上漲呢
我以前在北京做房地產,現在在長春做房地產,我回長春第一感覺就是,二線城市跟一線城市房地產差距在10年左右,一線城市不是價格不漲,而是很多高價房子*府控制你,不給你預售,所以你賣不了,除非你降價銷售,這樣的話北京房子均價就下降了,但是實際還是沒降,二線城市甚至三線城市*府財*收入主要還是靠土地出讓這一塊,就長春為例,2010年*府GTP為3800億其中土地出讓占20%,也就是760億,可以說*府的*績很大部分是要靠房地產來維持增長的,但是一線城市則不然,所以三,四線城市價格漲是一個必然現象。
6. *府為何調控房地產
調控房地產目的如下:
一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需要,改變那種依靠大拆大建、依靠高投入推動經濟發展的粗放方式,所以,觀察中央的*策,可以發現一方面*府在調控房產,一方面逐步推進資源的價格改革(即使面臨嚴峻的物價形勢依然堅定推進),同時出臺多項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立足長遠,高瞻遠矚。*府也知道新興產業的發展不能很快見效,所以為保經濟增長,一方面打壓房地產,同時加大*策性住房的建設、加大對高速鐵路、高速公路的建設,保持投資的穩定。
二是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
三是轉變*府職能、培育地方*府穩定財源的需要,現在的地方*府通過土地運作發展經濟,做出*績已經是普遍想象,城市的土地是有限的,而且在地價高漲、拆遷日益規范和拆遷成本不斷高漲的情況下,未來兩三年很多城市尤其是一線城市會面臨無地可賣的境況,所以現在中央*府推進房產保有稅并不是單純為了打壓房價,一個稅種從推出到完善,總有幾年的時間。幾年之后,房產保有稅將成為地方*府穩定而可靠的財*收入,現在的房地產**,就是放水養魚。另外,我們從中央*府對地方*府的考核中可以發現,現在對地方*府的考核越來越全面,不在單純依靠經濟指標了,從環保、節能減排到群體性事件的處置、保障性住房建設,都實行問責制,以后地方*府必然弱化經濟職能,而向服務性*府轉變。
四是防止金融泡沫,逐步推進金融市場改革的需要,房地產的投資屬性和可抵押按揭的特點,實際上已經具有較高杠桿的金融屬性,所以抑制房地產泡沫,可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風險向銀行集中,打擊境外熱錢的涌入,為平穩推進金融市場改革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