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義烏房地產管理處是干什么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住宅與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策;根據本縣社會與經濟發展規定研究制定全縣住宅與房地產行業*策、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城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城鄉房地產產權屬登記;負責房地產產籍檔案管理并提供利用;負責執行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技術規程;負責房地產測繪和房地產信息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房地產市場管理。辦理各類房地產交易過戶手續;實施商品房預銷售登記管理和房地產抵押、租賃管理;負責房地產估價和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
(四)負責全縣各類房屋的房*管理。調查、界定異產毗鄰房屋產權及修繕責任;組織實施全縣各類房地產普查,負責全縣房地產統計管理;對單位自管房、私房實施房屋*策指導;負責縣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經營管理和安全維護。
(五)負責全縣城鎮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的管理。實施房屋安全鑒定,研究白蟻防治措施,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及其他工程的白蟻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核發白蟻預防證;負責對全縣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機構的資質管理。
(六)負責全縣物業服務的行業管理。研究制定全縣物業管理*策,指導、監督、檢查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活動;參與制定全縣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接受處理物業服務投拆;負責全縣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參與文明住宅小區的創建活動,指導新建小區的達標工作;負責全縣房屋物業專項維修基金的交存、管理并監督使用;參與新建住宅小區的規劃設計評審和住宅建設工程綜合竣工驗收。
(七)負責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實施與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相關*策;組織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本級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實施與管理具體工作;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責任;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指導協調集資建房工作。
(八)對各鎮住宅與房地產工作實施指導、協調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業行*執法;組織全縣房地產與房改系統*策法規和專業技術培訓、考核;負責全縣房地產估價、中介、物業服務等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負責全縣房地產業的行*復議工作。
(九)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網上合同備案系統、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系統、產權產籍一體化信息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與管理工作;協助各個信息發布單位通過網絡發布信息,并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