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訴開發商賠付違約金的案子需要多長時間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在受理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
1、在開發商不具備交房條件的情況下,他會通知你收房,一般通知方式有報紙公告和寄信通知等方式,這時我們就要保存好報紙和信件來證明其逾期時間,再有就是在與開發商逾期交房之后進行協商賠償時進行取證,將開發商所說的錄音,最好整理出書面的東西讓開發商簽字。
2、同時在這個過程中要找到你自己認為可以證明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證據,愈多愈好,在訴訟前交給律師來挑選其中有用的使用, 三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計算 開發商沒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按時交房,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主張要求賠償逾期交房違約金。
3、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支付辦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2. 房屋買賣違約官司打多久
你好,
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如果交納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金,消費者一旦違約將無權收回,因此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難,消費者一定要慎重。至于所謂的“認購金”、“意向金”、“訂金”等,雙方則要約定其性質及約好是否能夠退還,一并在合同里注明。 認購金不等同于定金。認購金不是法律規定的必經過程,而是房地產交易領域的一種習慣做法。是你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時交的預付款。只是約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內與開發商簽署正式合同,約定開發商在指定期限內不得將此房轉賣他人、加價等,認購金可退也可不退看雙方約定。
我是菁英地產
3. 住房違約金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法律問題:我想咨詢一下關于住房違約金有沒有訴訟時效?如果有的話期限是多長時間?(律師呼叫中心邀請揚州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何律師:在他違約侵犯你權利時,就應當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
相關知識——訴訟時效的分類 一、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二、長期訴訟時效。
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訴訟時效為四年。 三、最長訴訟時效。
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
4. 房產糾紛訴訟多久有效
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具體的房產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一、房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房產糾紛特別訴訟時效:1年特別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產糾紛最長訴訟時效:20年最長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最長時效則是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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