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事建筑業有哪些減免稅規定
對于建筑企業,國家在營改增后給予了以下稅收扶持*策:一是建筑工程老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考慮到建筑工程老項目已經開工,部分成本無法納入進項抵扣,因此對建筑工程老項目,建筑企業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二是清包工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建筑企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不采購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三是甲供工程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建筑企業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對于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沒有限制,給予了建筑企業很大的選擇空間。
四是甲供材金額不納入建筑企業的計稅銷售額,有效解決了營改增之前建筑企業的重復征稅問題。五是建筑企業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六是建筑企業在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可以一次性抵扣進項稅,不適用不動產分2年抵扣進項稅的規定。七是不同建筑項目可選擇適用不同計稅方法。
建筑企業提供建筑服務,還可以對不同的建筑項目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這也是本次營改增試點為建筑業量身訂造的貼心*策。八是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建筑企業購入的各種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除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以及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費用,都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
九是建筑企業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可以全額抵扣。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既有一般計稅項目又有簡易計稅項目的,簡易計稅項目對應的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但是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仍然可以全額抵扣進項稅額。
二、自建房產建筑什么條件可以免稅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的規定,依法履行原房屋產權所有人的納稅義務。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分別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暫免征收營業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職業教育等營業稅若干*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62號)第二條也明確規定,對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營業稅。
三、從事建筑業有哪些減免稅規定
對于建筑企業,國家在營改增后給予了以下稅收扶持*策:
一是建筑工程老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考慮到建筑工程老項目已經開工,部分成本無法納入進項抵扣,因此對建筑工程老項目,建筑企業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是清包工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建筑企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不采購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是甲供工程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建筑企業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對于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沒有限制,給予了建筑企業很大的選擇空間。
四是甲供材金額不納入建筑企業的計稅銷售額,有效解決了營改增之前建筑企業的重復征稅問題。
五是建筑企業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六是建筑企業在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可以一次性抵扣進項稅,不適用不動產分2年抵扣進項稅的規定。
七是不同建筑項目可選擇適用不同計稅方法。建筑企業提供建筑服務,還可以對不同的建筑項目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這也是本次營改增試點為建筑業量身訂造的貼心*策。
八是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建筑企業購入的各種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除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以及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費用,都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
九是建筑企業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可以全額抵扣。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既有一般計稅項目又有簡易計稅項目的,簡易計稅項目對應的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但是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仍然可以全額抵扣進項稅額。
四、房地產企業開發什么項目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策
一、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銷售不動產,按銷售額征收營業稅。優惠*策:1、《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并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營業稅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后的差額計征;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時免征營業稅。
2、《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地上建筑物并取得收入的個人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優惠*策:財稅[1999]210號文件規定: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三、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優惠*策:《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 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為鼓勵個人換購住房,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四、契稅。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轉移房屋權屬按成交價格的3%--5%征收契稅。
優惠*策:財稅[1999]210號文件規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 五、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商品房銷售按銷售額的萬分之五對買賣雙方征收印花稅。 稅收調控勢在必行 這位負責人指出,上述優惠*策在國民經濟處在內需不足的時期,和其他宏觀調控*策相配合發揮了預期的作用,房地產業(包括住宅)已走出內需不足的陰影,發展速度加快。
今年以來,國家對房地產業中住宅業的形勢進行了分析,總體來說,住宅業呈現了一定程度的過熱局面,經**同意,建設部等七部門發出《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 這些措施的落實,可以增加住宅特別是普通住宅的有效供給,可以抑制目前已經出現的一部分不合理需求,同時,可以調整住宅業供需結構,而稅收*策是發揮調整結構功能的一項重大舉措。
住宅業有兩大特點:一是既有商業性買賣,又有消費性買賣;二是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 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國家對營業稅的優惠*策做了如下調整。
一是為了體現對商業性買賣和消費性買賣的區別,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不再享受按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優惠*策,而恢復為按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為了防止炒賣普通住宅,損害廣大群眾對普通住宅的消費性需求,對這種銷售行為的營業稅*策不再區別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二是對于個人購買住房超過兩年轉手交易的,為了體現對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凡普通住宅可以繼續享受免征營業稅的優惠*策,對非普通住宅則只能繼續享受按售房收入減去購房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優惠*策。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現行對個人銷售住宅的優惠*策在這次調整中只調整了營業稅。
而契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的優惠*策仍繼續執行,印花稅目前對此沒有優惠*策,這次調整中也維持不變。 這位負責人說,房地產是國民經濟中一個支柱產業,它的健康發展對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有重大作用。
各項*策調整的目的是解決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價格上漲幅度過快等問題。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策落實的效果,定期對*策的效果進行評估。
他強調,各地稅務機關在落實這次優惠*策調整中負有重要責任。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正會同建設部等部門研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下發以后各地要嚴格執行。
對不符合享受優惠*策標準的住宅,一律不得給予稅收優惠,對于違法給予稅收優惠,影響國家宏觀調控*策效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參考資料:(摘自 新華網) 。
五、房屋契稅減免稅有哪些*策
根據《財*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1.5%;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六、房產稅有哪些減免稅優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隊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但上述免稅單位的出租房產不屬于免稅范圍。2、由國家財*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但如學校的工廠、商店、招待所等應照章納稅。3、*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但經營用的房產不免。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但個人擁有的營業用房或出租的房產,應照章納稅。5、對行使國家行*管理職能的中國人名銀行總行所屬分支結構自用的房地產,免征房產稅。
6、馨窩網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7、經財*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1)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稅。(2)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
(3)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免征稅額由納稅人在申報繳納房產稅時自行計算扣除,并在申報表附表或備注欄中做相應說明。 (4)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征房產稅。
但工程結束后,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從基建單位減收的次月起,照章納稅。 (5)為鼓勵地下人防設施,暫不征收房產稅。
(6)從1988年1月1日起,對房管部門經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調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暫緩征收房產稅。對房管部門經租的其他非營業用房,是否給予照顧,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具體情況按稅收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
(7)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房產稅。(8)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9)從2001年1月1日起,對按照*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門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暫免征收房產稅。 (10)對郵*部門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的房產,應當依法征收房產稅;對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以外的上在縣郵*局內核算的房產,在單位財務帳中劃分清楚的,從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產稅。
(11)向居民供熱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費的供熱企業的生產用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這里的“供熱企業”不包括從事熱力生產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熱的企業。
七、建筑企業對于降稅減費*策方面有哪些建議
,2019年在2018年減稅降費的基礎上還要有更大規模的減稅和更為明顯的降費,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此項*策已在1月9日的**常務會議審議后對外發布,其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我再具體解讀一下:
第一,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月銷售額3萬元調整到10萬元,即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納增值稅。
第二,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并加大優惠力度,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就是放寬認定條件,放寬后的條件為:企業資產總額50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300人以下、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以下。這都比原來認定的標準有大幅度的提升,也就是說有更多的企業會被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我們根據有關的數據進行了測算,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戶數1798萬戶,占全部納稅企業的比重超過95%,其中,民營企業占98%。在稅率優惠方面,按應納稅所得額不同,分別采用所得稅優惠稅率。其中,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下,稅負是5%,低于標準稅率20個百分點。應納稅所得額是100-300萬元之間的,稅負是10%,低于標準稅率15個百分點。
第三,對小規模納稅人交納的部分地方稅種,可以實行減半征收。即允許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以及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擴展初創科技型企業優惠*策適用范圍,對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初創科技型企業可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策,也就是說如果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向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投資額的70%可以拿來抵免應納稅所得額。把投資的初創科技型企業的范圍或者標準進一步擴大,擴展到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的初創科技型企業。
二是深化增值稅改革,繼續推進實質性減稅。
三是全面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落實好6項專項附加扣除*策,減輕居民稅負。
四是配合相關部門,積極研究制定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進一步減輕企業的社會保險繳費負擔。同時,清理規范收費,加大對亂收費查處力度。
此外,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策資訊,不妨先上經濟帶網了解一下,必然會對你有所幫助的
八、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惠主要有什么
根據稅法等相關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惠主要有: (一)按照《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88)國稅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
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三)按照規定,對于企業征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占用稅的,從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后開始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的應從批準之次月起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房地產建筑行業有什么減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