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條件作誤導宣傳。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八)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 擴展資料: 媒體報道: 湖州南潯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 今年3月份以來,湖州南潯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房地產虛假違法廣告的整治力度,有效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截至目前,該局已出動執法人員112人次,檢查轄區內樓盤16個,行*指導10家,查處違法案件4起。
“自整治行動開始以來,我們注重打防結合,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加強對房地產商與中介法律法規培訓,集中宣傳講解《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南潯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加強對廣告企業的行*指導,幫助其建立健全廣告承接登記、發布審核、檔案管理等制度,確定廣告發布事前預審、事中對比、事后監管的全方位管理體系,從源頭上遏制虛假違法廣告的發生。
整治行動以來,該局共組織行*約談10次,并指導6家廣告企業完善制度。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人民網-湖州南潯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
二、房地產廣告發布應該遵循哪些條件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虛假廣告宣傳。
房地產廣告,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預租、出售、出租、項目轉讓以及其他房地產項目介紹的廣告。為了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規范房地產廣告制作單位、發布單位以及房地產廣告用語等行為,國家工商行*管理局發布了《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國家工商局令第86號),對房地產廣告作了以下規范性的規定: (一)房地產廣告應當遵守的原則及要求; (二)禁止發布房地產廣告的幾種情形凡下列情況的房地產,不得發布廣告:在未經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建設的; (三)發布房地產廣告應當提供的文件; (四)房地產廣告的內容; (五)房地產廣告的要求。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國家工商局紅盾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