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項目稅收明細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征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
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30346565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
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
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
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
3%、地方教育附加0。1%。
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2. 房地產開發項目稅務如何處理
開發企業以本企業為主體聯合其他企業、單位、個人合作或合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且該項目未成立獨立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一)凡開發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向投資各方分配開發產品的,開發企業在首次分配開發產品時,如該項目已經結算計稅成本,其應分配給投資方(即合作、合資方,下同)開發產品的計稅成本與其投資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如未結算計稅成本,則將投資方的投資額視同預售收入進行相關的稅務處理。
(二)凡開發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分配項目利潤的,應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1、開發企業應將該項目形成的營業利潤額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不得在稅前分配該項目的利潤。同時不能因接受投資方投資額而在成本中攤銷或在稅前扣除相關的利息支出。
2、投資方取得該項目的營業利潤應視同取得股息、紅利,憑開發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按規定補交企業所得稅。房地產行業現在越來越紅火,雖然國家一再控制,房價仍然持續上升,不防一起來了解一下房地產項目開發的銳務處理規定吧。
3. 房地產項目有哪些稅
房地產項目要交的稅目跟一般經營性企業交納的稅目是一致的。
基本是中國的所有稅目都涉及。比較常用的是增值稅11%、企業所得稅25%、附件稅約為增值稅繳納金額的12%,土地增值稅(不同增值差額適用不同稅率)、個人所得稅(不同檔位適用不同稅率)。
辦理過程中還涉及土地使用稅(根據地方不同而不同)、房產稅(根據用途不同征稅方式不同,出租按租金的12%征收,自用按照房產余值的1.2%征收),購置過程中還涉及契稅(范圍在3%-5%)。具體的稅率需要提問更詳細,這樣問太籠統,基本上可以把稅法課本推薦給你看了。
4. 公司銷售房產交哪些稅
取得土地環節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廣州為3%2、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建設開發環節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后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1、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稅額注:廣州市規定,取得預售證后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將商品房轉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區注意當地規定2、印花稅常見的合同如下: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銷售環節取得預售證后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
廣州市城建稅為(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3、土地增值稅(預繳)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4、印花稅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5、企業所得稅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并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土地增值稅清算環節項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銷售,或滿足其他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預繳稅額增值稅簡易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1+5%)增值稅一般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11%)增值額=清算收入-(土地出讓金及契稅+房地產開發成本)*120%-房地產開發費用-印花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擴展資料:2016年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適用范圍、一般納稅人征收管理、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管理、其他事項4章28條,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0%)第五條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366303136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筑面積。
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是指房地產項目可以出售的總建筑面積,不包括銷售房地產項目時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的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
第六條 在計算銷售額時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土地價款,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部門監(印)制的財*票據。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第八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一經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房地產老項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第九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不得扣除對應的土地價款。
第二節 預繳稅款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第十一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0%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
第十二條 一般納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參考資料: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百度百科。
5. 房地產項目公司,常見的稅收問題有哪些
問題一:房地產企業預售階段銷售未完工產品在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是否可扣除銷售未完工產品已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稅?
答:不可以。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規定:所得稅預繳申報表A類第5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從事房地產開發等特定業務納稅人,填按稅收規定計算的特定業務的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預售收入,按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預計毛利額填入此行。即預售收入預繳申報時不許扣稅金及附加。
問題二:房地產企業預售階段銷售未完工產品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是否可扣除銷售未完工產品已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稅?
答:可以。總局所得稅司答復:根據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取得收入,應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同時,企業在計算繳納當期所得稅時,可扣除當期發生的期間費用、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
問題三: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對象何時報主管稅務機關?
答:總局公告2014年第35號規定:房地產企業應依據計稅成本對象確定原則確定已完工開發產品的成本對象,并就確定原則、依據,共同成本分配原則、方法,及開發項目基本情況、開發計劃等出具專項報告,在開發產品完工當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隨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一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問題四:對企業發現五年內實際發生的、按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少扣除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在哪年度計算扣除?
答: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少扣除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6. 房地產開發稅收有哪些
基本稅種: 1、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5、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6、印花稅: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7、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9、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10、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11、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除2002年1月1日以后辦的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向國稅繳納外,其他稅收都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7. 房地產開發公司有哪些稅務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稅率為5%;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
八、契稅: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8. 房地產公司都要繳納什么稅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發放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9級累進,工資、薪金所得稅率0%-45%;
所得稅稅率按利潤總額25%交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9. 房地產企業一般都交什么稅
房地產行業涉及的稅金
(一)營業稅:
(1)是按銷售計算繳納的。稅率 5%。
(2)應交營業稅=銷售收入*5%
(二)城建稅:
1、是按營業稅計算繳納。
2、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三)教育費附加
1、是按營業稅計算的。稅率 3%。
2、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四)個人所得稅
1、按員工工資薪金計算代扣代繳。
2、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2000-“三險一金”
3、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五)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2、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和抵免的稅額
其中: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六)房產稅
1、房產稅稅率:
(1)從價計稅:1.2%
(2)從租計稅:12%
2、房產稅的計算
(1)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七)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八)印花稅
1、比例稅率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2、定額稅率
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九)契稅稅率:稅率為1.5%-5%。
(十)土地增值稅
1、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2、土地增值稅的稅率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稅率如下: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