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市房地產*策
一下是本人根據杭州最新的房產*策總結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最后一句是精髓和重點。 什么叫“本市戶籍? 限購*策適用的地域范圍,指杭州市區,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之江、下沙、蕭山、余杭。
“本市戶籍”中的“本市”范圍,則指擁有杭州市區戶籍(含農村及在校大學生),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之江、下沙、蕭山、余杭。 具體戶籍認定以戶口簿等戶籍證明為準,*人等提供其他證明。
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擁有杭州市區戶籍,即認定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限購”范圍和“已擁有住房”如何界定? “限購”是指限制居民家庭通過市場途徑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包括與他人共同購買。
不包括因繼承、交換、分割、房改、法院裁定等取得的房屋。 “已擁有住房”,就是指居民家庭購房當時其名下擁有的住房,包括已經所有權登記的住房以及辦理預告登記、商品住房預售合同簽訂備案、簽訂二手住房轉讓合同的住房。
購房需要經過哪些流程? 購房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或通過經紀機構購房的,應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經紀機構提供下列材料: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購房人簽字確認的《購房人家庭成員及名下住房情況申報表》。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購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并憑核對后的相關資料統一至房產檔案管理部門申請開具《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此后才能與購房人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代理簽訂二手住房轉讓合同,并向房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產登記手續。
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住房擁有情況證明,應分別向稅務、社保及房產檔案管理部門申請出具。 原本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出售之后,算不算擁有房產人群,還能新購住房嗎? 根據細則規定,該情況應該可以在本市新購住房。
但實施意見明確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且貸款應按第二套標準執行,即不管是采用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的方式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限購:認房不認貸;銀行貸款:認房又認貸。
2. "杭十條"出臺 盤點近年杭州房地產*策變化
不久前“杭十條”的出臺,引發了不少人的熱議和關注。近年來,隨著杭州樓市情況的不斷變化和發展,杭州也適時推出相應的購房*策,本期梳理了2010年到2016年杭州房地產*策的一些變化,看看有哪些?
2010年10月11日-----不論戶籍 限新購一套住房
該*策重點在新這個字上,限新購一套住房而不是說限購一套住房,即無論你是杭州人,或是外地人,原來沒房子,在杭州只能買一套;原來有多套房子,在杭州還能再買一套房,但也僅此一套。
2014年7月29日-----蕭山余杭解禁
從7月29日零時起,購買杭州市蕭山區、余杭區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購買主城區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均不需提供住房情況查詢記錄。
2014年8月29日-----全面放開限購
從8月29日起,購買杭州主城區140方以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住房情況查詢記錄。這意味著,杭州樓市在四年限購之后,正式全面進入后限購時代。
2014年10月30日-----放寬首套房認定標準,支持異地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
10月30日出臺的省直公積金新*,對于首套房的認定則比蕭山、余杭及主城區更為寬松,職工家庭名下無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公積金貸款的,因改善性需求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可按首套房貸款*策執行。
11月3日和11月4日,蕭山、余杭兩區相繼發布公積金新*,對職工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執行首套房貸款*策,首付比率不低于30%,貸款利率按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執行;職工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相應商業性住房貸款未結清的,首付比率不低于60%,貸款利率按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1.1倍執行;職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不予發放公積金貸款。
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杭州戶籍職工,在本地區購買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繳存所在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公積金存貸證明和繳存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查檔證明,向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2015年4月3日------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到100萬元
放寬貸款申請門檻:由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調整為“6個月(含)以上”。
降低貸款首付比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提高最高貸款額度:職工及配偶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由8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職工單人可貸額度不超過50萬元。
2016年2月29日-----公積金可異地貸款
允許杭州區域外繳納公積金的購房者,在杭州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 二手房房齡加貸款年限由40年延長為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降到20%。
在如今這個購房*策頻出的高發期和敏感期,想要買房的購房者們不妨多關注下各方消息,并看看專家對未來樓市的走向以及是否還會有新的*策出臺等是怎么說的,讓自己能夠在合適的時機買房,享受到更多*策帶來的實惠。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6-03-02,當前相關購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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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杭州買房落戶*策2017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范圍,即在市區范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通知》明確,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通知》還增設了針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的限購措施,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社保是沒有辦法的,不用到處問了!可以試試其他方式先變成杭州戶口,然后有資格買住宅。
4. 杭州市房地產*策
一下是本人根據杭州最新的房產*策總結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最后一句是精髓和重點。
什么叫“本市戶籍?
限購*策適用的地域范圍,指杭州市區,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之江、下沙、蕭山、余杭。
“本市戶籍”中的“本市”范圍,則指擁有杭州市區戶籍(含農村及在校大學生),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之江、下沙、蕭山、余杭。
具體戶籍認定以戶口簿等戶籍證明為準,*人等提供其他證明。
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擁有杭州市區戶籍,即認定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限購”范圍和“已擁有住房”如何界定?
“限購”是指限制居民家庭通過市場途徑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包括與他人共同購買。不包括因繼承、交換、分割、房改、法院裁定等取得的房屋。
“已擁有住房”,就是指居民家庭購房當時其名下擁有的住房,包括已經所有權登記的住房以及辦理預告登記、商品住房預售合同簽訂備案、簽訂二手住房轉讓合同的住房。
購房需要經過哪些流程?
購房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或通過經紀機構購房的,應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經紀機構提供下列材料: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購房人簽字確認的《購房人家庭成員及名下住房情況申報表》。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購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并憑核對后的相關資料統一至房產檔案管理部門申請開具《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此后才能與購房人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代理簽訂二手住房轉讓合同,并向房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產登記手續。
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住房擁有情況證明,應分別向稅務、社保及房產檔案管理部門申請出具。
原本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出售之后,算不算擁有房產人群,還能新購住房嗎?
根據細則規定,該情況應該可以在本市新購住房。但實施意見明確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且貸款應按第二套標準執行,即不管是采用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的方式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限購:認房不認貸;銀行貸款:認房又認貸
5. 杭州房產新*二十四條是什么
(24條)杭州市人民*府關于促進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ZZ]2008年11月05日 星期三 23:30各區、縣(市)人民*府,市*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策,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與住房開發建設,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進一步創造良好的住房消費環境(一)調整購房入戶*策。
購房入戶*策實施范圍由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區域擴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區等區域。購房者為非杭州市區戶籍人員(不含境外人員),在上城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1OO萬元以上(含100萬元),或在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的,經市房管、公安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可申請辦理1戶(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戶籍。
具體操作辦法參照《杭州市人民*府辦公廳轉發市房管局關于外地人在杭購房入戶試點辦法的通知》(杭*辦[2 006 ] 6號)規定執行。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的購房入戶*策仍按原*策執行。
(二)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策。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男6 O歲、女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O歲。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職工購買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職工首套貸款購買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積未達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可按相應額度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杭州區、縣(市)異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鼓勵職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三)實行購買商品房契稅、印花稅補貼。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對個人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內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所繳納的契稅、印花稅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四)實行存量房交易稅收補貼。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范圍內買賣個人普通住房的,買賣雙方(均為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根據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五)簡化存量房交易納稅申報手續。
對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內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收取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六)明確界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對象。
對一戶家庭中年滿1 8周歲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策執行。(七)暫停征收房產登記等相關收費。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對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范圍內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購房者,全額暫停征收其房產登記費、房產交易手續費、權屬調查費3項行*事業性收費。二、鼓勵推行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八)鼓勵拆遷房貨幣化安置。
在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中,鼓勵實行貨幣化安置,節約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對原規劃用于安置房建設的土地調整為公開出讓土地的,其出讓收入扣除規定的費用、資金后,返還各做地主體,用于拆遷安置土地的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等。
(九)加大*府購買力度。市級各部門、各城區做地主體,可根據需要,在價格合理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公平、公平的原則,經市財*部門同意后,通過*府采購的方式,購買中低價位的商品住房,以增加拆遷安置房房源。
三、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業投資發展環境(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下限預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完工前的預售收入,按國家稅收*策規定的預計利潤率下限標準預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季預繳、按年清算。
(十一)調整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辦法。房地產項目領取《商品房預售證》,未銷售的房屋停止銷售后可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手續,在建工程竣工并經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后,將在建工程抵押權轉為房屋抵押權登記。
(十二)適度調整出讓價款支付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房地產經營性用地,且受讓人已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的約定足額支付首期出讓價款(包括定金)的,由受讓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后,可調整《出讓合同》約定的余下出讓價款的支付時間,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免交滯納金,每期調整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十三)放寬建設項目開、竣工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經營性用地,且《出讓合同》約定須在2009年7月31日前開工建設的,在受讓人支付總地價款的70%后,可辦理交地手續,相關部門憑國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先行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動工建設,待受讓人按批準的時限付清全部出讓價款后,再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對按期動工確有困難的,由受。
6. 杭州買房落戶*策2017?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范圍,即在市區范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通知》明確,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通知》還增設了針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的限購措施,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社保是沒有辦法的,不用到處問了!
可以試試其他方式先變成杭州戶口,然后有資格買住宅!
7. 杭州限購*策的理解
2017杭州限購*策細則與解讀一、擴大限購范圍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范圍,即在市區范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二、升級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措施《通知》明確,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三、增設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措施自2017年3月3日起,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杭州限購*策影響(專家解讀)專家一、近期杭州房地產市場需求十分旺盛,供求關系緊張。加大限購力度和范圍,有助于抑制投資性需求,有助于保護真正剛需,有助于穩定市場預期,有助于杭州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專家二、此次*策加碼,是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的大背景下,有利于進一步抑制延續去年以來杭州房地產市場出現的較為旺盛的投資性購房需求,引導市場逐步向居住屬性回歸,并有利于給真正的自住需求尤其是剛性需求購房者贏得時間和空間。杭州限購*策對房價的影響影響房價的因素有不少,城市地位提升、產業經濟發展、各種利好配套等都是誘因。
2014年杭州樓市尚且處于存量高危期,眨眼2016年已順利完成去庫存指標,主城區住宅更是供不應求。目前而言,杭州樓市調控*策松動的可能性不大。
同時因為之前杭州房價太過火爆房價高漲,這次加大限購力度對杭州樓市的投資起到了很大作用,還能保持杭州房地產的發展。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二)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三)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限購范圍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相關問題解答一、2017外地人在杭州買房需要什么條件?【回答】:2017年外地人在杭州買房必須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社保以上。
二、2017年可以在杭州通過買房落戶可以嗎?【回答】:根據杭州最新的購房*策,暫不支持購房落戶。三、2017年杭州住房限購范圍包括富陽區嗎?【回答】:2017年杭州住房限購范圍包括富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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