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公布9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
國信證券 方焱
事項:
10月21日,國家統計局公布9月份“國房景氣指數”為101.15,比8月份回落0.63點,比去年同月回落3.84點。另外,國家發改委公布9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同比上漲3.5%。
評論:
所公布數據,基本符合我們預期。我們3月份就已在月報《度過寒冬仍需時日》中對今年的行業發展形勢進行了分析、預判,隨后我們對重點城市銷售數據逐日盯市,持續跟蹤、監測,并形成了系列周報,在9月初發出的深度報告《嚴冬考驗下的抉擇》又進一步對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的形勢做出了判斷。本次國家統計局和發改委發布的數據,基本符合我們上述研究報告的預期。
數據顯示投資增速持續放緩,景氣加速回落,創下31個月以來的新低。1-9月份,全國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21278億元,同比增長26.5%,占城鎮固定資產投資比重為21.3%,投資增速比去年同期放緩3.8個百分點,比1-8月回落2.6個百分點,延續了3月份以來的增速放緩態勢。國房景氣指數自去年12月份以來,連續10個月環比回落,至9月份回落至31個月以來的最低點,并且各類分類指數均呈環比及同比回落態勢。
數據表明開發企業資金到位狀況不容樂觀,國內貸款、利用外資及自籌資金的增速均明顯放緩。1-9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28083億元,同比增長僅10.7%,增速大大低于去年同期27.3個百分點。其中,國內貸款為5563億元,增長8.6%,增速比去年同期放緩21.9個百分點;利用外資486億元,增長14.9%;企業自籌資金11163億元,增長33.4%,增速比去年同期放緩4.1個百分點。
數據顯示賣方信心缺失,買方能量匱乏。1-9月土地開發1.79億平方米,同比下降1.6%,是2007年3月以來首次出現同比下降的情況,顯示開發商對后市信心缺失,開發意欲薄弱。截止9月末,商品房空置面積為1.3億平方米,與上月并列歷史最高點,同比增長10.2%,并且從去年11月以來呈持續增長態勢,表明買方能量匱乏,樓市銷售疲軟,供大于求突出。
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名漲實跌,房價向下調整趨勢明顯。國家發改委公布9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同比上漲3.5%,創年內新低。該指數由抽樣調查而得,由于方法的局限性,該指數并不能完全反映全國和各個地區的房價真實變化情況,也無法據此判斷是供求關系還是結構性的因素導致了房價漲跌,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價漸穩并向下調整的趨勢。從今年以來該指數的走勢來看,同比和環比的漲幅基本上都呈現逐月回落態勢,并且環比不再“漲聲一片”,而是不同地區漲跌互現。事實上,從我們每周對重點城市的跟蹤情況來看,房價同比下跌才是市場真相。
我們認為,景氣大幅回落將使未來*策松動程度超出市場預期,地產股交易性機會還將持續3-6個月,維持行業“謹慎推薦”評級。在多個地方*府紛紛開展自救行動后,目前市場普遍預期地方救市會持續向其他城市蔓延,力度不會小于“南京20條”或“杭州24條”,中央也將出臺*策減免房地產交易稅收并放寬第二套房貸。我們認為,未來*策松動程度將超出上述預期,理由如下:一、根據我們對成都、長沙、福州、廈門、西安、南京、杭州救市后樓市銷量的監測看,救市并未產生效果,市場表現反不如救市前,更多的購房者在觀望,他們期待在更低的價位上享受更多的救市利好,因此,只要推出的救市*策不夠徹底及不能改變人們對房價下跌預期的話,購房者就不會貿然入市;二、房地產是受到最多*策干預的行業之一,*府救市可用籌碼相當多,遠不只財*補貼買房人、降低交易稅和放松二套房貸首付這三條措施,而在房價下跌預期面前,這三條措施對購房者是杯水車薪。我們認為,由于形勢嚴峻,下一步*策放松的空間和力度將會非常大,包括三個方面:一、取消本輪調控所采取的所有抑制需求的*策,包括徹底取消二套房貸*策;二、推出避免開發商大幅降價的*策:
包括讓開發商資金鏈喘息的*策,如延長土地開發期限、降低土地增值稅稅率和預征率、取消預征所得稅、減免市*配套費等;三,調整供應結構,明年限價房將難以再現,而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供應量仍將視地方財力而定;四、限外*策放松。基于*策松動程度或將超出預期,并將以試探性、呈漸進方式在3-6個月內陸續推出,地產股存在階段**易機會,維持對行業謹慎推薦評級,品種方面仍以保利、萬科、H股中國海外發展等龍頭為優選。
2.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國家發改委的通知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1〕5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了深入貫徹**、**關于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要求,落實《**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切實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著力解決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標價混亂、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我委在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制定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價格監督檢查司)。
3.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
3月2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行,該規定專門對商品房銷售的明碼標價問題作出規定。
昨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了解到,我區也將轉發執行該規定,并加強商品房明碼標價的管理。 規定要求,商品房銷售要實行一套一標價,并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
商品房銷售價格對外明碼標價后,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對此,自治區發改委價格處副處長姚伯巖表示,自治區發改委正在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的具體要求貫徹實施,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好新規定執行的前期準備工作。
姚伯巖說,該規定將使房產銷售中標價混亂、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增加房地產市場透明度,從而保障購房者的知情權。規定實施后,對開發商將起到制約作用,房價會更合理,消費者消費將更明白。
開發商一旦不按照規定執行,有關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4. 近日有消息說“發改委對房價調控很不滿意請問誰知道發改委”的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的組成部門,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
前身是國家計劃委員會,成立于1952年,至今已有54年的歷史。原國家計劃委員會于1998年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又于2003年將原**體改辦和國家經貿委部分職能并入,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我委不斷推進改革,更新觀念,轉變職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同時,不斷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有力推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策的建議;受**委托向全國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宏觀調控*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策和貨幣*策,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策和價格*策;綜合分析財*、金融、產業、價格*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策、價格*策的執行;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國家財*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策;安排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并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制定工業行業規劃,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宏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并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國家儲備;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一)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策措施,加強宏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擬訂和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行*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法律、行*法規的起草和實施。 (十四)承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規定,管理國家糧食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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