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房地產調控*策有哪些
一是“限貸”“限購”卡住資金“要害”,數據顯示,截至11月底,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濟南、南京、廈門、杭州8個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庫存總量高達4595萬平方米,與2010年同期相比,增長約38.44%,庫存量處于高位運行狀態。
專家指出,在成交量顯著下降、庫存加大的當下,2011年以來銀監會對房地產貸款、信托產品陸續收緊,房地產開發商資金進一步趨緊,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上半年,房地產房企將迎來還款期,資金緊張將促使房地產企業進行一場房地產市場大洗牌。 二是“限價”扼住漲價“咽喉”,以深圳為例,該市4月份實施限價房地產*策之初房價仍舊上漲,7月份旋即進一步細化限價房地產*策,除了分片區限價外,還分戶型限價,并且要求“月度環比零增長”。
這種調整取得了明顯成效,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7至9月,深圳新建商品房地產住宅價格指數連續3個月環比零增長,10月則環比下跌0.1%。 三是保障房“降溫”房地產市場“渴求”,在2010年建設59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礎上,2011年又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2011年開工的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新開工面積總量的比例接近50%。
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擴大使得住房房地產市場供給結構有所改善,有望對房價調控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2. 2012年有哪些房地產調控*策
2012年沒有房地產調控*策,在上個月中國人民銀行準備金利率調低,多數人認為這是樓市放寬的信號,但*府不同意這種看法。
我把以前的*策給你看: 歷年國家調控*策及市場反應 ◆ 2004年 《關于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嚴格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市場反應:2005年,上海房價出現明顯下降,最大降幅超過20%;除上海之外,全國各地房價繼續大肆上漲。
◆ 2005年 先后發布《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老國八條)和《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新國八條),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市場反應:房價繼續上漲。
◆ 2006年 《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十五條),要求新開工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面積占總面積的70%以上。 市場反應:房價繼續上漲,漲幅相對平穩,中小戶型房增加。
◆ 2007年 《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和《關于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的通知》。 市場反應:當年市場價格暴漲,地王頻現。
*策出臺后,2008年,全年房價出現明顯下跌。 ◆ 2008年 《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意見》,松綁二套房貸。
市場反應:其他金融*策全線松綁,2009年樓市復蘇,后大漲。 ◆ 2009年 《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策措施》(國四條),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
市場反應:短期內現觀望,二手房成交量下降,2010年春節后市場恢復。 ◆ 2010年 《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十一條),要求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市場反應:繼續產生高價地王,3月后房價飆升。 ◆ 2010年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新國十條) 各地限購*策出臺,以及上海和重慶房地產稅試點。
號稱史上最嚴的房地產調控*策,成為國內房地產市場"名副其實"進入調控的開始。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是“新國十條”一大亮點確立*府問責制,要求開發商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
通知總體上分成四個側重點,一是加大供應,二是限制需求,三是加強監管,四是注重保障。 市場反應:全國商品房銷售增速呈現前高后低態勢,房屋銷售價格繼續上漲。
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6%。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0%。
◆ 2011年 《**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新國八條) 同時**向各地分派房價調控督查組。 房價目標施壓地方*府 保障性住房須擴大覆蓋 二套房首付款提至六成 保障性住房用地將單列 二手房交易稅按全額征收 市場反應:一線城市房價調控目標集中出臺。
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深圳和廣州則目標一致,即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漲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增速。
二線三線城市看漲趨勢大,預計上半年房價漲幅會進一步下降,下半年漲幅可能會有所提高,全年房價保持低速增長。
3. 2012年房地產調控*策有哪些
一是“限貸”“限購”卡住資金“要害”,數據顯示,截至11月底,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濟南、南京、廈門、杭州8個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庫存總量高達4595萬平方米,與2010年同期相比,增長約38.44%,庫存量處于高位運行狀態。
專家指出,在成交量顯著下降、庫存加大的當下,2011年以來銀監會對房地產貸款、信托產品陸續收緊,房地產開發商資金進一步趨緊,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上半年,房地產房企將迎來還款期,資金緊張將促使房地產企業進行一場房地產市場大洗牌。
二是“限價”扼住漲價“咽喉”,以深圳為例,該市4月份實施限價房地產*策之初房價仍舊上漲,7月份旋即進一步細化限價房地產*策,除了分片區限價外,還分戶型限價,并且要求“月度環比零增長”。這種調整取得了明顯成效,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7至9月,深圳新建商品房地產住宅價格指數連續3個月環比零增長,10月則環比下跌0.1%。
三是保障房“降溫”房地產市場“渴求”,在2010年建設59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礎上,2011年又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2011年開工的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新開工面積總量的比例接近50%。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擴大使得住房房地產市場供給結構有所改善,有望對房價調控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4. 2000至2011年深圳出臺了哪些主要的房地產宏觀調控*策和措施
深圳版國十條調控細則發布地產中國網 作者: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2010-5-6深圳市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為貫徹落實《**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一)房地產市場和住房發展事關國計民生,各區人民*府、市*府直屬各單位要迅速將思想統一到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上來,嚴格貫徹落實**的決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我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我市居民住房問題。
(二)為統籌決策和部署全市房地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和住房發展的重大話題,將市房地產宏觀調控領導小組、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市房屋委員會等機構統一整合為市住房與房地產發展領導小組。二、認真落實住房建設的相關規劃和計劃,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應(三)認真落實市*府已批準的“十一五”近期建設規劃 2010年度實施計劃及土地利用計劃,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對年度實施計劃確定的各類住房用地項目,加快選址預審、規劃許可、招拍掛出讓或用地報批等工作,確保本年度居住用地特別是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用地按計劃供應;加快推進城市更新相關工作,年內完成《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配套實施細則、《深圳市城市更新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暫行規定》和《深圳市城市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暫行規定》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專項規劃2011-2015》,加快城市更新單元的審批工作,積極增加城市更新改選居住用地的供應。
2010年啟動安居商品房建設,對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項目進行年度統籌,問題上配建不低于住房總建筑面積30%的安居型商品房。(四)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提高住房建設項目供應效率。
在落實本年度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基礎上,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對已出讓的居住用地建立“住房建設項目手冊”制度;對已批未建居住用地加大清理力度,及時督促企業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加快建設,對認定為閑置土地的應當予以及時處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嚴格制止各種名目的囤地炒地行為;積極完善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抵制居住用地價格非理性上漲。(五)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應做好各年度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建設任務分解并落實具體用地的建設責任主體,全力推進相關報批工作,切實加強“十一。
5. 2012年房地產調控*策 2012年房地產調控*策有哪些
房地產市場被行*降溫和歐債危機的雙重影響之下,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也面臨嚴峻的考驗,迫使*府不得不開始修改和完善調控*策,放緩一些激進的做法。
這些新變化概括起來主要有五點: 第一,被人們視為降房價的最有力的武器,征收房地產稅的試點城市不會擴大。據悉,2012年,國家稅務總局不會著力擴大房產稅試點城市,而是全力推動“應用房地產評稅技術核定交易環節計稅價格”工作。
根據財*部、國稅總局的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將在全國推行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上海市財*局1月18日公布的2011年上海預算執行情況報告顯示,2011年上海房產稅達22.1億元,完成預算的110.5%。
而在現實層面,由于應稅面窄、稅率過低,目前征收房產稅對降低房價的影響微乎其微,對改善地方財*收入也收效不大。因為房產稅本身它只是作為地方*府的收入手段,但是從上海、重慶這兩個地方的試點情況來看,收入也不理想,任何稅這個調節作用都要從收入的角度來體現,如果錢收不上來的話,調節也體現不出來。
有的說收到了,收的范圍比較大,只是交多交少不一樣,這種調節的作用才能體現出來。其實,在對于房產稅作用的大討論之中,調控房價的一方早已漸漸落了下峰,即使未來房產稅進一步推進,更大程度上也是基于優化地方財*的考慮。
第二,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速度回歸理性。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數量從當初確定的1000萬套減為700套。
在2011年全年開工指標的落實工程中,部分地方出現以圈占施工圍擋、開挖基坑的方式注水保障房開工率的問題,住建部此后出臺了以“1/3完成基坑混凝土澆筑、1/3出正負零(地面)、1/3主體結構封頂”的考核標準,根據住建部的統計,2011年能夠竣工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約為300萬套左右。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總量基本確定在700萬套,對2012年內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總量目標,確定為400萬套。
而這一指標,也將隨著陸續與地方簽訂工作責任書的進度,而有所浮動。 第三,各地的金融機構開始將首套房的貸款利率回歸到了基準利率。
全國多地首套房信貸利率悄然出現了變化。在北京、廣東、上海、湖北等地,原先高企的首套房貸利率開始回歸基準點,部分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甚至再次推出了首套房的信貸優惠*策。
去年那種排隊等待銀行按揭的景象幾乎絕跡,房貸似乎真的松動了。 第四,國家允許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公租房項目。
在1月7日至8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正式披露,允許地方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其中北京、上海已獲批準。與“小產權房”不同,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公租房,規定不能出售給個人,產權仍然為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這使得試點并未觸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紅線”。如果試點運行順利,未來很有可能成為解決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事實上,早在2010年底,北京市*府就已經批準了在集體土地建租賃房的試點方案。目前已有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建設租賃住房1萬多套。
按照北京市的試點要求,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對建設主體、用地性質、用地方式都將嚴格界定,必須依法辦理審批手續。除北京、上海外,試點范圍未來可能繼續擴大。
按照徐紹史的表態,“對于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建設用地緊缺的直轄市和少數省會城市,由省級人民*府審核同意并報國土部批準后,可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這一說法與此前的口徑略有變化。
與2011年5月國土部下發《關于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比,國土部最新表態中,試點城市范圍增加了“少數省會城市”。一些外來人口較多、房價壓力大的熱點城市未來很可能加入試點行列。
據了解,國土部門近期還有望專門下發文件,對此類試點予以進一步規范約束。集體土地建設公租房的試點一旦鋪開,將有可能為解決公租房的盈利問題提供有益的探索。
在我國現有的5種保障房類型中,廉租房、公租房等租賃型住房因投資回報周期長、利潤率低而難以吸引社會資本,成為保障房建設中主要的資金壓力來源。建設租賃房的集體土地多屬于 “城中村”或位于城鄉結合部,基建等配套設施相對完善,土地成本偏低甚至零成本,這可以節省下不少成本。
【更多最新房產新聞關注 樓盤網】 第五,北京、上海等城市紛紛提高了普通商品房的標準。北京、上海、武漢等多個城市對普通住房標準進行調整。
調整后,普通住房范圍擴大,這意味著有更多居民能夠享受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優惠。此次下調后,上海市將普通住房門檻設定為:內環線以內標準為330萬元/套以下,內外環之間為200萬元/套以下,外環以外為160萬元/套以下,較2008年的標準分別提高85萬元、60萬元、62萬元。
北京的新標準則繼續按照房屋區位設定,其中,標準最高的四環內北部地區達到38880元/㎡,最低的六環外地區達到了17280元/㎡。北京市過去的標準是以總價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舊的標準下,六環路內的住宅購房面積一旦超過90㎡,基本都會被列入非普通住宅范疇。
6. 2012年有什么新頒布的房地產*策么
時間
*策
*策細則
*策最新進展
1月26日
新“國八條”
一、各地方*府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二、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
三、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按銷售收入全額征稅;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四、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五、保障性住房等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房價上漲過快城市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對已有1套住房限購1套、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者暫禁購房。
七、對于新建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土地出讓連續出現樓面地價創歷史新高,以及保障建設緩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監管不力的,約談*府負責人;差別化住房信貸執行不力、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后等問題,也納入約談問責范圍。
八、對各地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對制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房價控制“年考”在即 逾30城市尚未達標
全國1000萬套保障房全部開工
部分城市樓市限購令年底將到期 網民呼吁延續
3月16日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
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還應標明“開發企業名稱、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
“一房一價”難貫徹 北京城建樓盤疑擅自提價
7月12日
新“國五條”
貫徹落實**確定的各項調控*策,房價過高的地區要加大調控力度;確保今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策和住房限購措施,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購措施;認真落實今年的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抑制租金過快上漲。
二三線限購執行進關鍵期 調控*策難言放松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2012年深圳房地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