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渠道有哪些渠道
中小企業的十二種有效融資方式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12種:一、綜合授信: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
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 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
銀行采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二、信用擔保貸款: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
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于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府財*撥款、會員自愿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
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 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
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
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買方貸款: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
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 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四、異地聯合協作貸款: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
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五、項目開發貸款: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
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 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六、出口創匯貸款:對于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
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后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并承擔代償責任。 自然人擔保可采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
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
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托貸款: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托貸款。即由個人委托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
辦理個人委托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 由委托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
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并分別向委托方和借款方推介。
3。委托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并作出決定。
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后,一起到銀行并分別與銀行簽訂委托協議。
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然后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并經銀行審批后發放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十、票據貼現融資: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后的資金。
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
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
2. 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及具體處理方式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
中國人民銀行12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的頒布實施,在為房地產投資過熱現象降溫的同時,也使資金密集型房地產業產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機感和焦慮感。國家信貸新*策下,房地產業如何沖破融資困境,保持穩定健康發展?本文就這一話題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現狀 (一)融資規模持續增長 近幾年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房地產業每年的資金來源總量不斷上漲,2001~2005年短短4年里,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總量上漲了1.8倍(參見表1-1)。 (二)銀行信貸是房地產融資的主要渠道 僅以上表2001年數據為例。
2001年房地產業資金來源總計7696億元,其中:國內貸款1692億元,占21.99%;自籌資金2184億元,占28.38%;其他資金來源3671億元,占47.69%。可見,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其他資金總計占總資金來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態勢,看起來比較合理。
但是經過仔細分析可以發現,自籌資金中只有55%左右為自有資金,30%~40%為企業從銀行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其余為各種施工企業墊款或材料商墊款;其他資金來源中,80%以上為個人購房者交付的各種定金及預收款。這樣總計起來,有60%~70%資金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信貸的支持(部分企業甚至達到70%~80%)。
(三)股票融資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金融中所占比例小 2002年以前國家對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控制得非常嚴格,截至2005年末我國房地產上市公司只有80家,僅占全部上市公司總量的2%,占全部房地產企業總量的0.16%。依據表1-1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來呈現快速下滑的趨勢,平均只占0.001%左右。
(四)房地產資金信托活躍 2002年底投向房地產業的信托財產共計24.08億元,占全部信托財產總額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億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臺121號文件后,全國許多房地產開發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產信托業務。
2004年我國房地產信托業繼續以較高速度增長,直到2005年9月中國銀監會頒發212號文件——《關于加強信托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212號文),對信托融資進行嚴格限制,給我國剛剛有所起色的房地產信托業又上了一道“緊箍咒”。 二、房地產企業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融資渠道過于單一 從上面對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來源中有60%~70%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只有少數企業的自有資金能達到目前35%的銀行貸款要求,相當部分開發企業的自有資金不足10%。
這種高負債的財務結構,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風險,不利于整個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 (二)銀行體系所承擔的風險與收益不對稱 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銀行對外投資講求的是風險與收益的對等性。
而我國目前銀行業從房地產業獲得的僅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擔的卻是整個房地產業高負債的財務結構所導致的行業風險,風險和收益處于極度的不對等狀態,再加上各種違規貸款的存在,整個房地產金融面臨巨大風險,不利于銀行體系的穩定。 (三)缺乏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就房地產體系而言,目前我國仍沒有形成多層次的豐富的房地產金融體系,專業房地產抵押貸款機構、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和保障機構缺位嚴重;缺乏規模化、多元化的房地產金融產品體系;缺乏獨立有效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中介服務體系;缺乏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等等。
(四)房地產金融市場的監管和調控機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的法規建設相對于房地產市場發展而言是滯后的,除《商業銀行法》中有關銀行設立資金運用規定外,還沒有專門的房地產金融監管框架,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有關規范也有待于制訂。 (五)房地產企業融資瓶頸亟待突破 為防范整個金融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央行于2003年6月頒布實施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鏈條中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施工企業墊資、自有資金比例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嚴格規定,使房地產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資金瓶頸,房地產信貸新*下如何融資成為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的必須盡快解決好的關鍵問題。
三、房地產企業融資策略分析 (一)發展多元化直接融資 銀行貸款融資是典型的間接融資,具有短期性特征,到期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也較大。因此應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資渠道,除適度放寬股票融資*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產債券市場以外,還可以發展市場化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房地產金融體系。
1.大力培育房地產信托融資方式 房地產信托是信托金融工具在房地產業中的應用。目前我國房地產信托基本上參照銀行貸款的有關條款執行,很大程度上是銀行貸款的變種,但信托公司在委托貸款方面的監控、管理、經營能力和經驗可能不如銀行,因而很難起到有效的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作用。
此外,我國目前真正意義上的信托投資機構并不多,且絕大多數在房地產信托融資方面。
3. 比較分析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優劣勢,結合現實分析目前中國的融資格
2013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總體發展迅速。2013年融資租賃公司突破了1000家,達到1026家,比年初的560家增加466家,增長83.2%;融資租賃行業注冊資金突破3000億人民幣大關,達到3060億人民幣。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分析:我國金融租賃業近年來都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預測認為2017年中國將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金融租賃大國。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融資租賃合同余額約1.9萬億元人民幣,比年初1.55萬億元增加約3500億元,增長幅度為22.6%。其中,金融租賃合同余額約7400億元,比上年底的6600億元增長12.1%;內資租賃合同余額約6600億元,比上年底的5400億元增長22.2%。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融資租賃行業在整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愈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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