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房銀川分公司是否屬于中房集團
1994年,中房銀川公司在銀川市百余家房地產企業中率先進行股份制改造,1998年國有資本全部退出,成為全國中房系統近300家成員企業中首家完成全面改制的企業;1998年,公司實施兩翼戰略并成功開拓西寧房地產市場,2004年時青海公司的銷售額曾高達西寧市房地產銷售總額的30%,截至2009年底,青海公司已在西寧市建成中房?國際村等多個高品質項目,廣受當地消費者信賴;2000年至2009年10年間,銀川、青海兩公司向國家上繳稅金累計超過6億元,職工年人均納稅額超過60萬元。
摘自中房銀川公司官方網站。
2. 中房銀川分公司是否屬于中房集團
1994年,中房銀川公司在銀川市百余家房地產企業中率先進行股份制改造,1998年國有資本全部退出,成為全國中房系統近300家成員企業中首家完成全面改制的企業;1998年,公司實施兩翼戰略并成功開拓西寧房地產市場,2004年時青海公司的銷售額曾高達西寧市房地產銷售總額的30%,截至2009年底,青海公司已在西寧市建成中房?國際村等多個高品質項目,廣受當地消費者信賴;2000年至2009年10年間,銀川、青海兩公司向國家上繳稅金累計超過6億元,職工年人均納稅額超過60萬元。
摘自中房銀川公司官方網站
3. 有誰知道青海銀泰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從事什么行業的
“壹號公寓”位于海湖新區,為西寧CBD區域,此項目是海湖新區首個商業運作項目和規模最大的項目, 也是青海省規模最大的項目之一,是一個集居住、商業、金融、辦公等功能為一體的現代化新型社區.該 項目房產開發商青海銀泰集團及其旗下青海海宏房地產有限公司,自二零零三年從事房地產開發以來, 曾開發“銀泰都市花苑”、“青海省老干部活動中心”、“銀泰大廈”及“銀色家園”等具有影響力的 項目,是青海具有實力和影響的企業 中國銀泰集團:房地產/建筑/建材/工程 金融/銀行/投資/基金/證券 能源/礦產/采掘/冶煉 公司類型: 民營 公司規模: 10000人以上 是一家多元化的國際化戰略投資集團公司,是以零售業、房地產業、資源產業三大核心產業為龍頭的全國性大型投資集團。
中國銀泰集團創建于1997年,總部設在北京。旗下有多家上市公司,總市值約270億元(人民幣),公司下屬主要的控股企業有:銀泰百貨(集團)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銀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北京銀泰置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銀泰置業有限公司、北京銀泰雍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員工總人數近兩萬人。
在零售業百貨領域,中國銀泰目前擁有多家大型百貨門店,均已取得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在此基礎上初步形成了全國性的百貨集團公司的架構。目前,銀泰百貨集團與韓國樂天集團共同投資的地處北京王府井核心商圈的一家百貨公司也即將在2008年5月份投入運營。
在房地產領域,中國銀泰在北京、沈陽、杭州、寧波等全國性中心城市投資開發的項目均有較大的影響,在當地具有較高知名度。公司正在開發的“北京銀泰中心”項目,位于北京CBD商務中心金十字地區,是集高級寫字樓、超五星級酒店及酒店式公寓于一體的現代化建筑組群,總建筑面積350000平方米,總投資56億元人民幣。
中國銀泰堅持國際化和專業化戰略,在不同領域分別與華平、美林、凱悅國際酒店集團等國際機構建立了長期合作伙伴關系,與摩根斯丹利、高盛、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國際久負盛名的投資機構進行了深度合作。 中國銀泰集團擁有精干的專業管理團隊和一批經驗豐富的資本運營專家,基于對中國零售業、高端地產業和資源行業的深刻理解,憑借長期積累的資源和構筑的核心競爭能力,秉承“誠信、合作、創新”的理念,持續為海內外投資者和戰略合作伙伴提供穩健的產業投資發展機會,發現并創造價值。
4. 青海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怎么樣
青海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2008-01-07在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于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勝利路25號1號樓1單元12401號房。
青海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6300006619215877,企業法人王睿,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青海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銷售;物業管理、房屋租賃。(以上經營范圍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良好。
青海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2處分支機構。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青海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5. 西寧愛屋及我案件進展如何
陳廣東合同詐騙罪二審刑事裁定書 審理經過 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青海省西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廣東犯合同詐騙罪一案,于2015年12月18日作出(2015)寧刑一初字第67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陳廣東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0萬元。
扣押在案的筆記本電腦2臺、臺式電腦31臺、傳真機2臺、點鈔機1臺、電腦主機11臺、電腦顯示屏11臺、鍵盤10個、鼠標10個、打印機4臺、投影儀2臺、福特福克斯轎車一輛、五菱面包車二輛,按被騙款項總額的比例發還各被害人。公安機關扣押的未移送贓物,依法由公安機關處理。
繼續追繳被告人陳廣東的犯罪所得贓款。被告人陳廣東提出上訴。
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認為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
現已審理終結。現已審理終結。
一審法院查明 原判認定,(一)2013年7月,被告人陳廣東在西寧市工商行*管理局城東分局注冊成立青海愛屋及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廣東。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期間,青海愛屋及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在承接房屋買賣中介業務過程中,以居間代理的身份與房屋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三方協議,向房屋買受方即被害人承諾在45-55個工作日內辦結房屋過戶手續及銀行貸款事宜,在違反相關規定情況下要求63名被害人向該公司交納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及貸款辦理費共計831.684萬元。
被告人陳廣東決定將各被害人交納的定金及首付款用于本公司日常開支、另行設立公司及陳廣東個人支配使用,導致合同全部無法履行。
。 。
。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上訴人陳廣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隱瞞真相,虛假承諾騙取被害人定金、購房首付款,共計932.46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案發后,陳廣東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但陳廣東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并致使被害人遭受重大經濟損失,雖具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悔罪,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上訴人陳廣東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
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定性準確,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訟訴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裁定如下:二審裁判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青海雍城房地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