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中介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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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崗位規范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從領導安排,按時上下班,不得頂撞領導,違規工作,如有違規將以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罰最低罰款100元。公司實行無責任底薪制月薪1500元,每月初10號發上月工資。第二條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迅速踏實地進行。遇有工作部署應立即行動。第三條工作中對待客戶要有耐心,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每個月最低業務不得少于4單。提成從第五單開始算,每單業務提成為該單中介費的10%。第四條上班時間內不打私人電話,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員工不得私下與房東或房客進行交易,違規者一經查實扣除當月工資。第五條不得無故遲到礦工,遲到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發兩天工資。請假一天扣當天工資。第六條公司員工應愛護辦公設施,如故意造成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損壞,一律照價賠償。第七條搜房幫等網絡端口為公司重要業務渠道,必須規范使用、按時刷新,刷新量未達標者,一次處罰100元。第八條房源、客源為公司重要商業機密,僅限本公司人員業務使用,不得出賣信息,不得私自走單、飛單,如有違規者,扣當月底薪,并以開除處理,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九條業務人員不得私藏房源,系統上錄入的房源信息應該真實有效,違反本條者,初次處罰200元,如再次違反,則處罰500元,并以開除處理。第十條洽談室內應保持安靜清潔,洽談完畢后,應立即整理。第十一條店面玻璃門內側為房源墻,
2.房產中介公司規章制度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一 在公司內,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
二 上下班時,必須謹記打考勤卡,不得代打。三 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下班時間到后,必須整理好物品下班。四 工作期間應認真工作,不允許串崗聊天和在工作區內大聲喧嘩,不得妨礙他人開展業務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可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志。
五 工作時,不打非業務性電話,接非業務性電話時應盡量縮短時間。六 必須履行對公司機密、業務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將公司業務及營銷信息泄露給他人。
不打聽,不傳播與本人無關的,不該打聽不該傳播的事項。七 不得將公司資料、設備、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攜帶外出須得到批準。
八 與工作無關的私物不得隨意帶入公司,工作場地非經許可不得進行各類娛樂活動。九 員工個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拆卸或改裝。
若出現故障須及時向上級申報。十 無操作資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關設備、器具等。
十一 客人來訪原則上應有預約,并在指定場所接待。非工作人員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工作場所。
十二 公司員工間及對公司外的人員,必須禮貌待人,文明用語,不講粗話、臟話。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團結、幫助。
十三 公司員工上班一定要佩戴胸卡,如有遺失應盡快申請補辦。十四 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
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艷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十五 隨時注意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煙蒂、不亂涂亂畫。雨具、雨鞋一律放置在規定存放處。
十六 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煙。十七 節約用水、用電、辦公用品。
安全用電,愛護燈管、插座、開關等電路設施。不準私自拆除、搬移和亂拉線路。
若有損壞,須通知總務處進行更換、修理。十八 必須遵守用火規則(下班前關閉煤氣、清理煙缸、切斷電源)十九 所有設備、器具等必須保持可正常安全運作狀態。
二十 發生傳染病立即報告 行*辦公紀律管理規定 第一條凡本公司員工上班要帶胸卡。第二條堅守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第三條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玩電腦游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第四條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并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第五條上班時不能穿超短裙與無袖衣及休閑裝,請穿西裝和職業裝,不要在辦公室化妝。第六條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應在會議室進行。
第七條不要因私事長期占用電話。第八條不要因私事找公司長途電話。
第九條不要在公司電腦上發送私人郵件或上網聊天。第十條不經批準不得隨意上網。
第十一條未經允許,不要使用其他部門的電腦。第十二條所有電子郵件的發出,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以公司名義發出的郵件需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未經總經理批準和部門經理授意,不要索取、打印、復印其他部門的資料。第十四條不要遲到早退,否則每分鐘扣款1元。
第十五條請假需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或經理書面批準,到辦公室備案。假條未在辦公室即時備案,公司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第十六條平時加班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事后備案公司不發加班費。第十七條不論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則將被公司開除。
第十八條因工作原因未及時找卡,需及時請示部門經理簽字后于次日報辦公室補簽,否則當做曠工處理。第十九條加班必須預先由部門經理批準后向辦公室申報,凡加班后申報的,辦公室將不予認可。
第二十條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會補簽,如因故未打卡,請到辦公室及時辦理。第二十一條吸煙到衛生間,否則罰款。
第二十二條請病假,若無假條一律認同為事假。第二十三條請假應于事前交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市場部員工因當日外勤,不能回公司打卡,須請部門經理在當日8時30分以前寫出名單,由辦公室經辦人打卡。第二十五條凡出遠勤達1天以上者,須先填報經部門經理批準的出差證明單。
第二十六條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經理。各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總經理辦公室打招呼。
第二十七條不得將公司煙缸、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為維護良好的科研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職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考勤管理1、所內各部室的考勤管理統一接受綜合辦勞資員管理,各部室設置兼職考勤員進行監督、檢查;各部室考勤員由部室主任兼職(除兩個工程部可設其他人員為考勤員外)。2、各部室應于當月25日前遞交本月考勤記錄,由勞資員進行匯總,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發現虛假的考勤,及時向領導匯報。
3、所內標準考勤時間為: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注:乘院內班車上下班的職工下班時間可寬限15分鐘。4、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各部室考勤員逐日登記的職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考勤報表為各部室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計表,其中包括:部室。
3.房產中介規章制度
房產中介規章制度1、每天準時到公司,(最好能提前20分鐘到公司,做到風雨無阻!) 2、找開電腦,查看前一天所新增樓盤,熟悉市場行情,養成每天背誦樓盤和發現自己所需要之樓盤。
3、打開電腦,隨時查閱公司"新間公告"、"員工論壇"等欄目,及時了解公司業務動態同規章制度,跟上公司日新月異發展的步伐。 4、查看本區域廣告(包括本公司和外公司)發現自己客戶所需要的盤,增加成交量進而增加業績(及分類廣告). 5、本分行或本區域若有新收的匙盤,堅持拿匙看房,日積月累,區域內的所有戶型你都會了若指掌. 6、每天必須認真按質清洗十五個盤源.清洗任何盤源必須與業主徹底交流,了解真實情況. 7、洗盤過程中,了解業主有換樓的需要。
在業主未出售前,先行約業主看房(每周至少一個)。 8、下決定每天找尋一個新客戶(暫時未需要,但半年內會買的客戶) 9、嘗試考核本身對買賣過程中,稅費及各項手續費的計算方法。
10、每天必須盡量保證帶兩個客戶看房。 11、每天必須即時跟進自己客戶及每天洗十個公客。
12、主動到公交站或盤源不足的指定目標派發宣傳單張,爭取客源及盤源。 13、自行輯錄五個樓盤,不停尋找客戶作配對,機會自然大增 14、跟進以往經自己成交的租盤或賣盤,(租客到期完約否?會否另覓新居?會買房否?)做好自己的"客戶回訪"工作。
15、跟進以往經自己租出的樓盤業主,會否買多一個單位作投資(收租) 16、有時間到附近交易活躍的社區兜客,及地產公司門口拉客。 17、自己洗盤時認為和自己溝通比較好的業主多聯系,加深感情爭取控盤(簽獨家委托) 18、晚上是聯絡客戶與業主最佳時間,堅持在8-9點間跟客戶、業主溝通。
19、業務員應多了解本市及國內房地產之要聞,令本身在這方面的知識增加,從而在與業主及客戶交談的時更有內容,塑造"專家"形像。 20、談判過程中,遇上挫折,是平常不過之事,并要將問題癥結之所在記下,不要重犯。
21、工作總結(看房總結經驗),準備第二天工作計劃(客與業主需聯系) 22、心動不如行動,心勤不如手勤,主動出擊,才能爭取入息。各位同仁:請隨時隨地將自己的工作與以上"日常工作"進行比較,檢查自己做到了什么,沒做到什么!建議將此"日常工作"摘錄于自己工作薄上,時常鞭策自己,指引自我!長此以往,成功之時指口可待! 失敗業務員的日常工作 1、常遲到,開小差。
2、望天打卦,無所事事。 3、一周看房次數不過三次。
4、洗盤工序得過且過,毫無內容。 5、主動性,積極性低,不會自發性找尋業績不好的原因。
6、看房就是看房,不會深入了解客戶的需要而作相應行動 7、陽奉陰違、只做表面功夫。 8、上班等下班,做業務的心態不夠強。
9、與分行同談天說地,但內容經常不是圍繞業務的。 10、貼客程度不夠,客戶經常跟前家地產成交。
11、經常抱怨無客,無盤,所以自己業績差。 12、工作態度散漫,更影響其他同事工作。
13、不遵從上級指令,自己有一套想法,經常與上級對抗。 14、不會自我檢討做業務的能力。
15、從不提升自己的業務技巧,去適應現今行業的競爭。 16、對所屬片區樓盤資料的熟悉情況不充分,而又不去改善 17、對所屬片區樓盤的售價、租金價不清楚。
18、在公司談私人電話較洗盤電話多。 19、利用公司電腦玩游戲,經常用手機玩短信息(在上班時間內) 20、對買賣手續流程不充分了解。
4.關于房產中介的法律條例
關于房產中介的法律條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條例》等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自然人和法人從事房產中介業務,還需要到登記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才可以進行房產中介執業。
擴展資料:
基本概念房地產法是調整房地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房地產法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房地產法是指對房地產關系進行調整的所有的法律、法規、條例等的總稱。它包括憲法、民法、經濟法中有關調整房地產的條款以及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普通法的規定以及房地產行*法規、部門規章等。
狹義的房地產法是指國家立法機關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對城市房地產關系作統一調整的基本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994年7月頒布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正式確立了商品房預售制度,并對預售條件、監管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為商品房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準繩。
同年11月,住建部頒布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具體內容涉及房屋預售行為的定義、預售所需的各類證件和準許條件、開發企業需辦理預售登記并取得“預售許可證”等幾個方面。自此,商品房預售制度正式登上中國商品房市場的歷史舞臺。
參考資料: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百度百科
5.房屋中介的管理,及規章制度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部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8號《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65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意,現予發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部 部 長 姜偉新國 家 發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張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 尹蔚民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房地產經紀活動,保護房地產交易及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為促成房地產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產居間、代理等服務并收取傭金的行為。第四條 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職業規范,恪守職業道德。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監督和管理。第六條 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應當按照章程實行自律管理,向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發展和人員素質提高。
第二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第八條 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分支機構,應當具有足夠數量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人員,是指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分支機構與其招用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第九條 國家對房地產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和管理。
第十條 房地產經紀人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每年的考試次數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確定。
第十一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直轄市、市、縣人民*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執行合伙人)或者負責人、注冊資本、房地產經紀人員等備案信息向社會公示。
第十三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變更或者注銷手續。第三章 房地產經紀活動第十四條 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
分支機構應當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義承攬業務。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第十五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一)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二)服務項目、內容、標準;(三)業務流程;(四)收費項目、依據、標準;(五)交易資金監管方式;(六)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七)*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分支機構還應當公示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地址及聯系方式。
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銷售現場明顯位置明示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和批準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第十六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托提供房地產信息、實地看房、代擬合同等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應當與委托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下列內容:(一)房地產經紀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所等情況和從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情況;(二)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項目、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準;(三)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四)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五)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可以制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第十七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貸款、代辦房地產登記等其他服務的,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情況,經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簽訂合同。第十八條 房地產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制度。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以及相關房地產價格和信息。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
6.房地產中介服務法律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應遵守本規定。本規定所稱房地產中介服務,是指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的總稱。
本規定所稱房地產咨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法律法規、*策、信息、技術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本規定所稱房地產價格評估,是指對房地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值和代理業務的經營活動。
本規定所稱房地產經紀,是指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代理業務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建設行*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區域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管理行*區域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
第二章 中介服務人員資格管理 第四條 從事房地產咨詢業務的人員,必須是具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有與房地產咨詢精力相關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取得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房地產咨詢人員的考試辦法,由省、自治區人民*府建設行*主管部門和直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制訂。
第五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分為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估價員。
第六條 房地產估價師必須是經國家統一考試、執業資格認證,取得《房地產估 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登記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人員。 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人員,不得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房地產估價師的考試辦法,由**建設行*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七條 房地產估價員必須是經過考試并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崗位合格證》的人員。
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崗位合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房地產估價員的考試辦法,由省、自治區人民*府建設行*主管部門和直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制訂。
第八條 房地產經紀人必須是經過考試、注冊并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未取得《講話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房地產經紀人的考試和注冊辦法另行制定。 第九條 嚴禁偽造、涂改、轉讓《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房地產估價員崗位合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遺失《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房地產估價員崗位合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三章 中介服務機構管理 第十條 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應當設立相應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第十一條 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三)有規定數量的財產和經費; (四)從事房地產咨詢業務的,具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中須占總人數的50%以上;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的,須有規定數量的房地產估價師;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須有規定數量的房地產經紀人。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的機構,應到該業務發生地省、自治區人民*府建設行*主管部門或者直轄市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當地的工商行*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領取營業執照后的1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條件進行一次檢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檢查合格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名單。
檢查不合格的,不得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第十四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按照核準的業務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四)按規定標準收取費用; (五)依法交納稅費; (六)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章 中介業務管理 第十五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承辦業務,由其所在中介機構統一受理并與委托人簽訂書面中介服務合同。 第十六條 經委托入同意,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可以將委托的房地產中介業務轉讓委托給具有相應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代理,但不得增加傭金。
第十七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中介服務項目的名稱、內容、要求和標準;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收費金額和支付方式、時間; (五)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十八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費用由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統一收取,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統一收取,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收取費用應當開具發票,依法納稅。
第十九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業務應當建立業務記錄,設立業務臺帳。業務記錄和業務臺。
7.有哪位朋友可以給我發一個《房屋中介公司的規章制度》,詳細點最好
房屋中介還要什么制度???只要能賺到錢就行了。這樣的公司本來就是很自
由的公司。我以前干過這個,我所在的公司,沒有任何制度,員工有什么事去
辦就行了,有業務去做就行了,但是要向上級或領導匯報,辦完事不管是什么
情況都要向上級匯報,并說明情況,這是最主要的,其他的沒什么。中介公司
制度太嚴的話,那是多此一舉,還會妨礙業務發展。(每天早上上班時候報一
次到,下班時候再報一次到就行了。哪位員工業務多的話,可以一個星期報一
次到,但是要每天給公司打一個電話。)
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