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房產稅要收多少錢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一)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二)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二、房產稅如何征收
房產稅計算方法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一)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 房產稅計稅依據 1.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 所謂計稅余值,是指依照稅法規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
其中: (1)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11,應以房屋原價按規定減除一定比例后的房產余值計征房產稅;沒有記載房屋原價11,按照上述原則,并參照同類房屋,確定房產原值,按規定計征房產稅。
(2)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汽、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
屬于房屋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起,計算原值;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結管起,計算原值。 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人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3)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4)對于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計人房產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征收房產稅。 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6)在確定計稅余值時,房產原值的具體減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于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原值,在計征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對沒有房產原值的,應由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屋的價值核定。在原值確定后,再根據當地所適用的扣除比例,計算確定房產余值。
對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的比例執行。 2.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權所取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作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當地同類房屋的租金水平,確定租金標準,依率計征。
如果納稅人對個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報不實或申報數與同一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顯不合理的,稅務部門可以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款。具體辦法由各省級地方稅務機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3.投資聯營及融資租賃房產的計稅依據。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
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實際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租金,應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由于租賃費包括購進房屋的價款、手續費、借款利息等,與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內涵不同,且租賃期滿后,當承租方償還最后一筆租賃費時,房屋產權一般都轉移到承租方,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的形式,所以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
至于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的計稅依據。
對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由實際經營(包括自營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產稅。其中自營的,依照房產原值減出10%至30%后的余值計征,沒有房產原值或不能將共有住房劃分開的,由房產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計征。
三、現在的*策房產稅怎么收,多少
1、房產稅就是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2、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征收范圍,其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
3、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怎么計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
4、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建筑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稅率;應稅建筑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筑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后的面積。
5、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免稅面積的計算:納稅人在《暫行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四、現在的*策房產稅怎么收,多少
1、房產稅就是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2、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征收范圍,其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 3、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怎么計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
4、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建筑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稅率;應稅建筑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筑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后的面積。 5、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之免稅面積的計算:納稅人在《暫行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五、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
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有以下幾點: 一.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征收對象 個人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
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
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二.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征收范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不包括農村的房屋。
三.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如何計算 1.從價計征的計算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 四.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征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個人房產稅。
六、房產稅如何征收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七、房產稅最新消息 2017年房產稅如何征收
房產稅如下:
(1)契稅。符合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2)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
(3)營業稅。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兩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征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4)城建稅。營業稅的7%
(5)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6)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筑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八、房產稅如何征收
征收范圍
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
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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