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產營業稅呢
一、什么是房產營業稅? 房地產營業稅是指針對企業出售和個人轉讓房地產的稅收 二、房產營業稅征收范圍 什么是非普通住房:具備以下其中一點即為非普通住宅: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
0以下(不含1。0); 2、2012年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或者房屋交易成交價160萬以上);2013年國稅總局下發的通知要求從嚴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降至120平方米以上。
3、實際成交價格高于該區市場指導價; 以上三點只要符合一個,即為非普通住宅。 反之則為普通住宅。
三、房產營業稅稅收種類: (一)契稅 首套住房: 90㎡以下 繳納 總房價1% 90㎡-144㎡ 繳納 總房價1。 5% 144㎡以上 繳納 總房價3% 二套住房: 90㎡以下 繳納 總房價3% 90㎡-144㎡ 繳納 總房價3% 144㎡以上 繳納 總房價3% (二)個人所得稅 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2、房產證滿5年,不是唯一住房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1%; 3、房產證不滿5年,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1%; (三)營業稅及附加 1、房產證未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
6%; 2、房產證未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下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6%; 3、房產證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
6%; 4、房產證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下的免交。 現時二手房營業稅征收已經調整,具體如下: 1、個人轉讓/贈與非普通住宅 5%。
2、個人轉讓/贈與非普通住宅年限≥5年的,營業稅征收:(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3、個人轉讓/贈與普通住宅年限≥5年:免征營業稅。 4、單位轉讓住宅、非住宅(不論年限) :不提供發票:房管局核[2]定稅價*5。
63%;提供發票:增值部分*5。 63%。
5、外資單位轉讓住宅、非住宅(不論年限):不提供發票:房管局核定稅價*5。09%;提供發票:增值部分*5。
09%。 6、個人出售非住宅(不論年限):(轉讓收入-房產原值)*5。
5%。
二、房地產公司相關營業稅有哪些規定
1)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在投資后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征收營業稅; (2)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3)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4)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5)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6)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三、房地產營業稅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房地產營業稅的計算方法 1.購入住房5年內售出: 稅額=售價*稅率(5%) 2.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后售出: 稅額=(售價-買入價)*稅率(5%) 3.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時售出: 免征營業稅 實例:二手房屋一套購入50萬,賣出55萬 購入支付費用: 契稅(評估價的1.5%)+印花稅(合同價的0.05%)+過戶登記費(50元)+查檔費(50元)+貼花費(5元)+中介費2%左右+不用做按揭的話=17855元 轉讓成本(6.1之后): 繳納營業稅(55萬元*5%=27500元)+手續費(3元/平方米)+印花稅萬分之五+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的實際操作中基本沒有落實這項*策,所以可以忽略不計)=28000元 凈利潤:。
四、房地產行業怎樣交營業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和企業所得稅及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等。
1、營業稅:稅率5%。 2、城市維護建設稅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繳納。
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稅*稅率。
3、教育費附加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 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3%。
4、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5、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萬以上的 45 13505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工資薪金收入-3500-“三險一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6、所得稅 (1)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有兩種:查帳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屬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稅務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稅稅率 (3)如果屬于查帳征收的,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所得稅稅率 (4)所得稅稅率: 25%, 7、房產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 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8、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
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
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
房地產轉讓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經濟收益,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金額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五、房地產行業營業稅怎么算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當月取得的營業收入,不論是不是房價的全款都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一般是每月按所售房屋。地下室。車庫的面積大小(144平米為界)以1.5%和3.5%的稅率進行預繳,在工程完工后匯算清繳(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印花稅:
1.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2.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財*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財稅(2006)162號],2006年11月27日執行);
3.賬簿和營業執照(一般是5元,而且電子賬要打出來貼花);
4.房屋租賃合同(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按地段不同繳費標準不同,XX元/平方米/月,當房屋售出后按照合同簽訂的交房日期為界,交房日期以后不用繳納);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使用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一般是每月按稅局核定的稅率進行預繳,于項目結束后進行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按當月員工取得的收入(包括各種福利,補助)的總額按照相關等級比例進行代扣代扣繳;
土地交易契稅:契稅稅率為3~5%(以各地標準定)。
費用:
維修基金:按房屋每平方乘以當地規定的標準(由客戶負擔,由房地產開發公司代收);
天然氣配套設施費:按本地標準交入戶費幾千元由業主負擔(現有按每平方XX元進行征收,由房地產公司負擔);
房產證工本費:按各地標準不同交幾十元(一般房地產公司負擔);
業主應繳納的其它費用:
房產契稅:按(各地標準不同)144平方米為標準,以下萬分之二,以上萬分之三。
六、房地產營業稅怎么算
一、關于房地產業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房地產業,是指轉讓境內土地使用權和銷售境內不動產的業務。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銷售不動產,是指不動產產權人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隨同不動產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為銷售不動產。
二、關于房地產企業適用稅目、稅率
房地產企業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適用“銷售不動產”稅目;房地產企業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適用“轉讓無形資產”稅目。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稅率為5%。
三、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房地產業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原則上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但下列情況除外:
1、納稅人發生房地產業應稅行為,采用預收款(預收定金)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預收定金)的當天;
2、納稅人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3、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資金,共同立項建造不動產,并按一定方式分配所建不動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分配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