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議中國房氏家族由山東省聊城市房管局原局長潘洪才任董事長
1月19日上午9時,備受公眾關注的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聊城聊城市房管局原局長的牡蠣殼涉嫌受賄巨大的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案件的公開審理。檢方在法庭上稱,在1999-2007年,聊城市房地產管理局辦公室,牡蠣殼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承攬工程,房地產開發費用及保證金救濟和就業單獨或伙同他的妻子趙非法收受收到他人財物,共10.28億元,其中779萬元陽谷一家建筑公司,這家公司鐵路在東昌府區柳園小區,站北花園項目攬貨前的牡蠣殼。據檢察機關指控,1700多萬元,22萬元,91萬元的合法收入,1028萬元的賄賂600余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合法財產,家庭財產牡蠣殼前。
起訴指控犯受賄罪,檢察官和被告從事了激烈的辯論之前,牡蠣殼。牡蠣殼的借口,之前拒絕利用自己的職權為他人攬活說,他的起訴事實供認不諱,材料都是在他頭腦不清醒。
根據牡蠣殼語句,他出生于1955年12月,成為一個私人老師于1975年,于1977年重新開放,首批考入聊城師范學院(現聊城大學)的學生。 1982年牡蠣殼于1994年,聊城市人事局,轉??移到市房管局局長,*組書記,聊城高唐工作自1998年以來,和個人聊城房住宅發展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據了解,審訊繼續,直到12時許,主審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將擇期再審。
二、潘洪才怎么判刑的
1月19日9時許,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聊城市民關注的聊城市房管局原局長潘洪才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一案進行公開審理。檢察機關在庭上指控稱,1999年至2007年間,潘洪才利用擔任聊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職務的便利,在為他人承攬建筑工程、減免房產開發規費和保證金以及安排就業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趙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28萬余元,其中收受陽谷一家建筑公司779萬元,潘洪才為這家公司在聊城市東昌府區鐵路小區、柳園小區、站北花園等項目中攬活。據檢方指控,潘洪才總家產1700余萬元,合法財產22萬元,合法收入91萬元,受賄1028萬元,財產來源不明600余萬元。
針對檢方對潘洪才收受賄賂的指控,公訴人和辯護人展開了激烈辯論。辯解中,潘洪才否認利用自己的職權為他人攬活,并表示他向檢方供述的材料都是在他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做出的。
據潘洪才陳述,他出生于1955年12月,1975年成為一名民辦教師,1977年恢復高考后,成為第一批大學生,考入聊城師范學院(現聊城大學)。1982年潘洪才進入聊城地區人事局工作,1994年調到高唐任職,1998年出任聊城市房管局局長、*組書記,兼任聊城市安居住宅發展中心的法人代表。
據了解,庭審持續至12時許,主審法官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再審。
三、聊城房產網如何查詢房產證有沒有辦理好
可以通過下面兩種方式查詢,要是能查到房產證相關信息即已經辦理好了。
1、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房產局查詢:若要查詢的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準日期、建筑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四、聊城仙居房產歸什么部門管理
一、聊城仙居辦理房產證是在聊城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的。單位地址在光岳南路8號。
二、聊城市辦理房產證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三、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