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雙合同有什么影響
這個問題其實換個詞描述更清楚,就是*府屢禁不止的“陰陽合同”。
陰-實際的合同,陽-拿給銀行、稅務等機關的合同。假設實際成交價150萬,銀行要求首付至少要3成,如果按實際金額來,最高貸款七成105萬,首付款須準備45萬元。
這時,悄悄的再簽署一份200萬的合同,用它來向銀行申請貸款七成140萬,表面上需要付60萬的首付。但實際你只需要支付150-140=10萬的首付款。
大大降低買房壓力。風險有三點:1、銀行不認可。
市面上150萬的房子如何說服銀行相信我們是200萬成交的?2、稅費提高。原本150萬為基數繳稅,現在需要以200萬為基數。
還涉及到普通住宅變非普通住宅的問題。3、賣方可能毀約。
做之前買賣雙方可能會簽署一份“君子協議”,但是賣方拿著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的200萬的合同要買方付款,買方也有口難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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