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存在哪些風險和機遇
您好!一、“營改增”給房地產企業帶來的挑戰房地產企業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增值稅與營業稅相比有兩大不同,一是價外稅和價內稅的不同,另一個是鏈條抵扣的稅制設計,這就導致增值稅的稅務處理、征管規定、申報計算都與營業稅完全不同,從而給房地產企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1、相關人員對稅收*策不熟悉房地產企業營改增之前一直繳納營業稅,稅務處理完全不涉及增值稅。從財務總監到財務經理,再到一般的財務人員,對增值稅的相關規定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
營改增之后給房地產企業帶來的最大的挑戰,就是從上到下不了解增值稅的稅收*策,無法利用增值稅的稅收法規指導約束平時的運營管理工作。不知道會有什么稅務風險,也不知道會出什么稅收問題,更不知道如何應對突發的稅務問題和提前防范。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是無法做到控制企業稅務風險和稅收負擔的。有人說房地產企業的財務人員從上到下可以惡補增值稅的稅收知識,但惡補也需要時間,也有一個過程。
*策不熟悉挑戰是所有營改增企業的系統性風險,任何企業都不可能幸免,唯一不同的是,有的企業陣痛期較短,有的企業陣痛期較長。2、賬務處理難度增加根據現行的增值稅法規規定,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兩類納稅人的稅務處理和征管規定是不一樣的。
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講,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采購和銷售都要進行加稅分離,取得的進項稅專用發票還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營改增初期,財務人員面臨新舊稅制的銜接、稅收*策的變化、具體業務的處理和稅務核算的轉化等難題。
另外,由于營業稅是對營業額直接征稅,只需增加一個會計科目,核算模式簡單易懂。而增值稅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應納稅額等于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需增加十個會計科目,核算難度較原來大幅增加。
“營改增”不僅改變了企業的會計核算體系,同時還帶來了開票系統、報稅系統、認證抵扣、稅款繳納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問題,賬務處理稍有不慎便會產生風險。~ 1 / 5 ~由于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操守參差不齊,可能會對稅收*策的理解、相關業務的會計核算、稅收的申報繳納等產生偏差,從而帶來財務核算不合規,納稅申報不準確等風險。
“營改增”后只有賬務處理規范的企業才能正確進行納稅申報,從而給房地產企業財務工作帶來新的挑戰。3、虛開、代開發票有可能觸犯刑事責任房地產和建筑業普遍存在“甲供材”現象,一方面,房地產商利用“甲供材”虛增成本,另一方面,建筑企業無法取得“甲供材”發票,只能想辦法“代開”、“虛開”。
這種“甲供材”現象在營業稅制下普遍存。但是營改增之后,由“甲供材”引發的“虛開”“代開”發票行為將被很有可能被認定為 “虛開”、“代開”增值稅發票,違法成很高。
首先,與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的虛開、代開行為已經入罪,例如,刑法第205條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刑法第208條的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刑法第206條的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等。其次個人和單位所受的處罰最高可判無期或者沒收財產。
例如,2014年3月,中國春平集團董事長林春平因虛開增值稅發票等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4、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不足,部分房企稅負或大幅上升營改增的目標是通過改革實現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從而減少重復納稅環節。
從全國營改增試行和先期營改增行業的反饋情況看,大多數的企業實現了稅負下降。但也有部分企業因為生產具有周期性、成本結構中可抵扣的成本占比較小而無法抵扣費用,或是進項稅難以抵扣稅票等原因,反而出現了稅負增加的情況。
房地產項目的成本費用構成非常復雜,而可抵扣的開發成本主要是土地成本、建筑安裝成本、公共配套成本、房屋裝修成本,但這幾項成本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一、二線城市約占房地產企業的開發成本還存在如下特點:(1)土地開發成本難以認定土地成本一般金額巨大,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大項支出,對房地產業而言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據統計,一線城市土地成本占到開發成本的40%以上,二三線城市在20%——30%之間。
拿地手法有的是招拍掛,有的是無償劃轉、有的是與村集體合作、有的是通過股權收購而來,土地成本幾乎無法取得依法允許抵扣的進項稅發票。增值稅的原理是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要交增值稅,同時采購貨物或接受勞務取得的進項稅發票可以抵扣,房地產業土地成本的進項稅的抵扣便成為一大難題。
此外,有些房地產企業早期取得土地的成本金額較低,通過收購股權拿地的企業形成了較大的股權溢價,這部分溢價體現在收購公司賬面上,被收購公司的賬面不會產生變化,在計算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時,溢價部分無法扣除,“營改增”后的溢價部分在繳納增值稅前也將無法抵扣,從而對企業稅負有較大影響。假設被收購公司原有開發項目的土地出讓金是2億元,如果收購時土地價值上漲到7億元,這就導致有 5億元土地差價無法取得土地成本的增值稅發票。
在可抵扣。
二、如何分析營改增后房地產稅務問題
一、全面做好“營改增”財務核算準備工作
“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的賬務處理提出了新要求,企業財務人員將面臨新舊稅制的銜接、稅收*策的變化、具體業務的處理和稅務核算的轉化等難題。為了有效應對“營改增”帶來的難題,房地產企業應充分學習相關*策,做好“營改增”財務核算準備工作。
1、調整會計賬戶的設置
房地產企業應該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輔導期管理的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借方應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減免稅款”、“轉出未交增值稅”等專欄,貸方應設置“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
2、正確進行會計處理
第一,取得過渡性財*扶持資金的會計處理。房地產企業“營改增”轉換期間因實際稅負增加的,將有可能向財稅部門申請取得財*扶持資金,期末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能夠符合財*扶持*策規定的相關條件且預計能夠收到財*扶持資金時,按應收的金額確認營業外收入。
第二,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會計處理。按稅法有關規定,房地產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3、完善企業內部財務、稅務控制制度
良好的企業財務、稅務控制制度是控制企業稅務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在“營改增”后,賬務處理復雜化、增值稅專用發票風險凸顯,企業更應該注意以下財稅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第一,采購環節盡可能取得進項發票后支付款項。“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增值稅稅負的大小很大程度上是由其進項稅額決定的,企業在采購過程中,應及時取得進項發票,否則,在支付款項后,可能由于市場或物品原因發生糾紛,無法取得進項發票,不能進行抵扣。
三、房地產營改增后企業所得稅預交計稅依據是含稅還是不含稅
不含稅,而且這個不含稅的金額跟土地增值稅同期預交時的算法還不一樣。
營改增以后的房地產稅有所改變,房地產企業設計稅費有以下類型:
1、契稅:主要是在購買土地的環節,稅率3%.計稅基礎是購買土地的合同金額(可能回加上土地指標款等,具體不知)。
2、印花稅:計稅基礎和稅率有很多,一般來講只要簽合同都要按合同金額繳稅,各種賬簿憑證也要繳稅。
3、增值稅: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4、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這個是附加稅,計稅基礎是增值稅額,城建費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成都稅率,各地可能會有差異)
5、土地增值稅:分為預繳和清繳兩個環節。預繳的時候按照預收款金額繳納,稅率受項目位置、產品類型、地方*府*策影響各地不同。
6、土地使用稅:按照土地使用面積繳納,你交房過后對應面積就不用繳納。一般來講按照多少錢一平米計算,具體稅率個地方規定不同。
7、房產稅:有兩種計稅防范。從價計征:按照房屋價值的一定比例為計稅基礎(這個比例各地不一樣),稅率1.2%。從租計征:按照租金收入的12%計征。一般一年交兩次。
8、企業所得稅: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25%繳納。每個季度預繳,每年4月底之前清繳。同時,預收賬款要作為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各地毛利率規定不同。
另外: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稅基礎不含增值稅。
四、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建安成本能抵扣嗎
“營改增”過渡期間不能抵扣的情形 房地產、建筑企業“營改增”過渡期間有三種不能抵扣進項稅金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是“營改增”前簽訂的材料采購合同,已經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營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營改增”前未完工的項目,而且“營改增”后才付款給供應商而收到材料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是“營改增”前采購的材料已經用于“營改增”前已經完工的工程建設項目,“營改增”后才支付采購款,而收到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是“營改增”之前采購的設備、勞保用品、辦公用品并支付款項,但“營改增”后收到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營改增”后不能抵扣的情形 房地產、建筑企業“營改增”后不能抵扣進項稅金的特殊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有: 1.沒有供應商開具銷售清單的開具“材料一批”、匯總運輸發票、辦公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
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因此,沒有供應商開具銷售清單的開具“材料一批”、匯總運輸發票、辦公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金。
2.獲得按照簡易征收辦法的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銷售的貨物包括: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因此,建筑企業購買的砂石料,如果是從按照簡易征收辦法的供應商采購的,則建筑企業只能獲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即不能抵扣進項稅金。
3.購買職工福利用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以下簡稱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附件1)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發生非正常損失的材料和運輸費用中含有的進項稅金(例如,工地上被小偷偷竊的鋼材、水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第十條第二項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該附件第十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建筑施工企業自建工程所采購建筑材料所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6.房地產公司開發的產品,例如商鋪、商場、寫字樓由自己持有經營,以上開發產品所耗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勞務部分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7.獲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法定認證期限180天。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基于此規定,獲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法定認證期限180天則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五、營改增房地產行業增值稅檢查方法有哪些
1.對進項稅額總體水平的稽查。
在對進項稅額實施稽查之前,首先可以對被查單位的進項稅額的總體水平進行測試,稽查納稅人在所屬期內發生的進項稅額總額,是否大約等于扣除項目金額與適用稅率的乘積。如果有差額,則很可能是納稅人將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沒有取得專用發票的稅額,或不合規定不予抵扣的稅額一并記入了進項稅額中進行抵扣。
測試方法如下:(1)按不同的適用稅率統計扣除項目金額。例如,通過稽查“原材料”、“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賬戶,統計適用基本稅率的項目的全年累計借方發生額;通過稽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輔助生產)”賬戶,得到水、電、氣的全年成本金額;通過稽查“產品銷售費用”賬戶,得到企業發生的運輸費用金額。
(2)計算當期最大限額抵扣稅額。按上述統計金額分別乘以適用稅率計算所屬期間的進項稅額,即為當期最大限額抵扣稅款;再加上由“待攤費用——期初進項稅額”轉入當期的進項稅額和當期已申報人庫的已繳增值稅金,應約等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當期累計借方發生額。
(3)比較結果,分析原因。如果上述測算結果小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借方發生額,說明企業存在多計進項稅額的可能性,應重點開展詳細稽查。
如果上述測算結果大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則說明企業有可能存在進貨沒有取得專用發票或其他類似情況,應進一步分析其原因,看有無影響增值稅的計算。例如,設法了解企業有無重大的非應稅項目:①進行財務報表相關分析。
從資產負債表中,分析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有無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待處理財產損失項目等。②進行產品品種、用途分析。
稽查被稽查企業是否有免稅產品;若生產的產品為生活用品,是否可能發放給職工;產品銷售對象有無出口產品。③進行經營項目分析,稽查企業有無兼營非應稅項目,如裝潢、房地產等。
總之,應當進行各種形式的比較分析,找出可能存在的問題,有目的、有重點地展開詳細稽查。2.進項稅額抵扣合法性的稽查(1)對專用發票的稽查①審查有無未取得法定憑證而進行抵扣的情況。
需逐筆審核進項稅計稅憑證,稽查有無未取得法定憑證而進行實際抵扣。有無以復印件、傳真件代替原件進行實際抵扣等情況。
②審查有無以錯誤法定憑證而進行抵扣的情況。抽查進項稅計稅發票,核實納稅人登記號是否一致,印章是否齊全,開戶銀行及賬號是否一致,金額有無涂改等。
凡是以上要素有誤的專用發票不得實際抵扣,購進單位與付款單位不一致時,也不得抵扣。③審查有無代開、虛開專用發票的情況。
逐筆審查專用發票,一是辨別發票真偽;--是發現有進項一直大于銷項,或某固定往來單位常開出大額專用發票及開票單位與實際付款單位不相一致等線索時,應抽查專用發票、銀行單據、實際進貨數量等,確認有無代開、虛開專用發票的情況。(2)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稽查。
由于進項稅額是伴隨著企業采購業務的發生而流入企業,所以稽查時應著重稽查與外購項目相關的“原材料”、“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制造費用”等科目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屬實,金額是否正確,有無專用發票作為扣稅憑證。①稽查有關科目的借方發生額,確定采購業務的事項是否屬實。
可以通過企業正常的采購、耗用水平加以判斷,并調閱記賬憑證和原始資料,稽查付款方式,是否已支付貨款,付款對象、取得的專用發票有無異常等,找出疑點,核查清楚。必要時可以采用函證、實地調查等方法進一步稽驗證實。
②檢驗有關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是否應歸屬于該科目,有無將固定資產記入“原材料”科目,或是將購入固定資產的金額化整為零,記入“低值易耗品”科目,以達到抵扣進項稅款的目的。在稽查時可以選擇一些采購金額、數量較大的或與平時正常采購業務相比波動較大的業務,調閱原始憑證,驗證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重點審核購進貨物取得的專用發票的內容。
根據填開的貨物各稱、單位,對照財務制度的規定稽查是否確實屬于“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③稽查購進的貨物及應稅勞務是否用于非應稅項目。
在稽查時,可以通過稽查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根據購進貨物的用途加以推斷。例如,服裝生產企業采購記入“原材料”科目的材料是鋼材、水泥;鋼鐵生產廠采購記入“原材料”科目的是大米等。
這些情況可以判斷為用于非應稅耗用。在稽查時,還應特別注意商業零售企業開具的專用發票,稽查其是否屬于企業購進的生活資料,如果屬實,則不能抵扣稅款。
3.非專用發票扣稅的稽查。免稅農業產品、運輸費用及收購廢舊物資進項稅額的抵扣憑普通發票即可實施,在稽查時應予以注意。
(1)審查允許計算扣除的范圍。免稅農產品的范圍詳見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審查扣稅項目是否屬于免稅農產品,其采購對象是否是農民、農業免稅單位自產的農產品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的農產品。
審查運輸費用是否屬于企業代墊的運費而未記入銷售額中,如。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還存在嗎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屬于這次營改增的調整范圍,因此按原先的方式正常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其它稅種。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課稅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后的余額。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實際上就是反房地產暴利稅,是指房地產經營企業等單位和個人,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在房屋銷售過程中獲得的收入,扣除開發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費。當前中國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對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無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額大于20%未超過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200%的部分,則要按60%的稅率進行征稅。據專家測算,房地產項目毛利率只要達到34.63%以上,都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七、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存在哪些風險和機遇
您好,“營改增”給房地產企業帶來的機遇 1、行業整體稅負有望下降 房地產營改增屬于國家推行的“結構性減稅”改革的一部分,行業整體稅負肯定會有所下降。
易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執行總裁丁祖昱認為,營改增之后的稅率與原來建筑業3%和房地產業5%的營業稅稅率相比,表面看似高了,但是考慮到各種抵扣項,單個企業實際稅負是高是低很難判斷,一般情況下稅收成本應該是會有所降低的。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則公開表示,若是允許不動產抵扣,初步測算整體減稅規模有望超過5000億元。
十幾年來,國家為了抑制固定資產投資、壓縮市場需求和平抑房價,對房地產行業一直采取重稅*策。房地產企業除了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等基本稅種外,還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特有稅種,不僅稅種多,而且稅率也很高。
同時幾乎沒有行業稅收優惠*策可以享受,房地產行業的平均稅負高一直是社會上公認的。據我們測算,房地產企業的整體稅負率在35%上下。
高稅負必然加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負擔,也加重了買房人的經濟負擔。營改增之后,隨著價外稅的推行和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建立,正如各位知名專家預測的那樣,行業整體稅負將會有所下降,有利于行業的健康和長遠發展。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業整體稅負有所下降,并不意味著每個房地產企業的稅負都會下降。 2、市場銷量有望增加 營業稅的存在導致增值稅抵扣鏈條中斷,建安成本中包含的進項稅不能抵扣,造成一些房地產企業重復納稅;買房的業主承擔營業稅款因為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不能得到抵扣,也將重復納稅。
稅負重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消費者購買或投資的積極性。應該增之后,房地產企業成為增值稅抵扣鏈條上的一個環節,建安成本和期間費用中繳納的增值稅都可以抵扣,如果進項稅額較大,企業稅負則有望下降。
對于中小房地產企業來講,如果年應稅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將成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由5%下降為3%,稅負直接降低40%。稅負降低了,房地產企業才有可能會降價,銷量才會提升。
從稅制改革的方向上看,增值稅將來要實現完全的消費型的增值稅,不動產的進項稅將得到抵扣。屆時, 生產和商貿等非房地產企業采購辦公用房、生產廠房等取得的進項稅也可以得到抵扣,購買和投資商業地產不僅可以保值增值,抵抗通貨膨脹對財富的稀釋效應,還能降低企業增值稅負擔,投資的積極性將大大增強,也會帶來新的市場需求。
房屋價格降低和企業業主投資需求增加,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帶來房地產市場的繁榮。 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來講,可以說機遇與挑戰并存。
房地產企業既要抓住難得的機遇,又要迎接新的挑戰。房地產企業一方面要利用好稅收法規調整的大好時機,做好稅務籌劃,控制好企業稅負,積極謀取新的稅務利益,又要敢于迎接新的挑戰,正視并重視營改增帶來的*策變化和稅負變化,加強新稅收法規的學習,加強調查研究,做到稅務風險提前知曉,并財務有效措施規避和化解營改增帶來的負面影響。
延伸閱讀:房地產營改增*策解讀及應對實務 伴隨著2015年的到來,按計劃營改增將于2015年基本實現全覆蓋。針對營改增擴圍,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也表示,將縝密細致做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擴圍,并把營改增改革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服務業,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任務。
一語激起千層浪,營改增的話題一度成為2015年初各大媒體的頭條熱點話題。 高頓財務培訓特邀知名稅務專家,在房地產營改增*策發布之際,迅速出擊,詳細分析房地產營改增的主要變化和對房地產企業的稅負影響,第一時間指導房地產企業如何應對這一巨變并做好妥善的稅務籌劃工作。
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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