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國家對房地產調控是什么是什么
2014的房地產市場暫時還沒有新*策出臺,看“兩會”是否有新策微調。從整體上看,2014年的*策環境與2013年并無根本性的差異,決定房地產運行曲線的幾個重要因素,供求關系、兩會土地和貨幣以及收入差距等,也沒有根本變化,因此,2014的房地產市場仍然會維持上升趨勢。
雖然去年11月以來后,一批二線城市收緊了調控*策,加上此前的一線城市,總共有18個城市出臺了新的緊縮性措施,或是將非本地居民購房資格的納稅期限延長,或是提高了二套房首付標準,但這種調整相當溫和,不會對住房需求形成大幅壓制,至多是延緩了一小部分的潛在購房需求立即兌現。
同時,2013年下半年以來,不少城市加快了土地供應速度,這有助于緩解2014年的住房供求關系。但值得注意的是,地價一直在上漲,有些城市的地價漲幅還超過房價,甚至多次出現面粉貴過面包的現象。在貨幣*策方面,預計2014年的調性也不會改變。2013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達4.12萬億元,同比增長44.6%。土地出讓金占地方收入的大頭,在這樣的利益格局下,地方*府對打壓地價注定難有太多作為。
綜合以上因素,房地產市場仍將會在現有的上升通道微速運行,但房價漲幅會縮小,成交量也不會高于2013年。
2014年房地產*策有沒有發生重大逆轉的可能?這種情況基本上是不可能發生。我國正在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但穩增長的基調未變,也就是說,穩增長要為深化改革提供基礎,而房地產是影響經濟增長的重要行業,如果房地產短時發生重大的下滑,必須會對經濟全局產生牽引性的擴散效應,這在現階段改革還沒有邁出實質步子的時候,是不允許的。這也就是為什么2013年以來,中央高層從未公開表態要抑制房價,對房地產的調子一直是保持房地產穩定健康發展。房地產的穩定,包括房價、成交量和*策的穩定。雖然2013年部分城市的房價漲幅仍然偏高,但尚在中央可接受范圍,所以只是由主管部門打招呼讓這些城市略為收緊調控*策,而沒有再由中央層面施加壓力。現有跡象表明,保持房地產成交量、價格和*策三方面的穩定,仍將是2014年的基調。
當宏觀經濟不好的時候,房地產市場一般都很好,因為房地產已經成為拉動中國經濟增長最主要的產業,經濟越低迷*府越不敢打壓房地產。
針對上海和北京所推出的共有產權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等最新的房地產業態,可能也存在統計學意義上的若干難點和問題。比如業主在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時會少獲取一定比例產權,但是數年后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卻按照全部產權價格進行計算,這會帶來房價在統計學上的偏差,這是相關*策制定者在制定共有產權房*策時沒有考慮到的問題。
許多人都在大罵房價,大罵開發商,恰恰說明還有人在關注著購房的市場。北京的搖號自住房又在漲價到2.8萬元/平米了。是*府在推動漲價,還是開發商在推動漲價呢或許*府保障低層,幫助中低層,放開高端,各取所需,將成為長效。擺正*府與市場的位置,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和市場決定價格將是改革的趨勢。
根據2013年的數據和宏觀經濟運行趨勢,在現*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銷售,價格,投資三個增幅都會下降,但仍是上升。去年土地供給增加會短期改變市場供求關系,部分地區庫存有待消化。但并未改變預售遠大于竣工的比例關系。銀行的個貸會影響居民的可支付能力,但不等于釋放了需求。預期也不會逆轉。
中國的經濟不可能在短期內改變投資占主導地位的拉動,也不會在短期內忽略房地產投資對經濟的影響。不可否認有城市間的差別。但不改變整個行業的發展趨勢。
2. *府對房地產的調控
8月10日,央行公布的第二季度貨幣*策執行報告首次以較大篇幅討論房地產價格,并且提出“必須高度關注房地產價格”。
這一說法不僅立即引起了媒體的關注,也在地產行業造成不小的震動。聚集在海南房地產論壇的地產界人士立即開始了熱烈討論,某知名財經媒體在報道中以“調控會有下一步?”為題懷疑央行的報告是一個信號:針對房地產的宏觀調控將會進一步加強。
針對地產界的疑慮,記者采訪了央行貨幣委員會委員李揚。李揚稱:“我沒有從報告中關于房地產的部分看出什么特殊信號,央行的報告與中央的*策是保持一致的。”
不僅如此,多位分析人士反而認為,如果說央行的報告是一個信號的話,也許是房地產信貸將會適當放松的信號。本來可能是令人松口氣的事情,卻讓人虛驚一場。
模糊的信號?第二季度貨幣*策執行報告中關于房地產的部分,相當多的人認為“令人費解”。看過報告的人們最關注的問題是央行為什么要提出從未提出的房地產價格問題?“高度關注房地產價格”是否意味著央行不希望這種態勢繼續,并要采取措施?央行可能會采取什么措施?該部分總共有五段,前四段都是在講房地產宏觀調控的效果顯著,房地產貸款、投資總額的增幅都出現回落,第五段卻開始分析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的情況,并稱要“高度關注房地產價格,要加強對大中城市房地產市場的形勢分析,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策措施,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翻閱以往央行的報告可以發現,對于房地產價格的論述確是首次出現。不過李揚卻有自己的解釋,他認為,從上世紀末以來,總體的趨勢是貨幣*策開始高度關注股票價格和房地產價格等資產價格的走勢,以前我們只關注股票價格,央行報告關注房地產價格說明我們的貨幣*策分析在逐步完善。
建設部官員謝家瑾在7月份曾表態,“去年部分地區房地產有些過熱,投機性購房造成房價上漲過快,宏觀調控只是讓過快增長的勢頭得到遏制。投機炒作等虛的購房需求退出后,總體供求得到回歸。”
這種觀點似乎與央行報告中分析的“隨著房地產開發投資、新開工面積增速的繼續回落,可能導致供需矛盾進一步加劇的預期,推動價格上漲”的觀點有判斷邏輯上的矛盾。這是時間差的問題嗎?也就是說在一個月之內對價格走勢和原因的判斷已經發生了變化?宏觀調控抑制了房產供給導致價格持續上漲?有的分析人士認為,單從報告字面含義上看,我們幾乎可以得出宏觀調控導致房地產價格上漲的邏輯。
如果說維持價格穩定或者使其下降是宏觀調控的原定指標之一,現實的情況恰恰是宏觀調控導致價格的上漲,這與報告中房地產部分的標題“房地產宏觀調控效果顯著”顯然不太一致。對此,李揚的解釋是“本輪增長中房地產的價格問題突出,但是如何判斷價格走勢與貨幣*策之間的關系和協調還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按照李揚的理解,央行關于“高度關注房地產價格”也許僅僅是注意到房地產價格與貨幣*策調控間的關聯問題,并沒有對問題下結論性的判斷和表態。李揚還透露,他所在的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已注意到房地產和貨幣*策間的關系問題是下一步分析宏觀經濟的一個重要視點,所里開始籌集課題費,專門就“房地產和貨幣*策間的關系問題”,進行具體標準和量化的研究。
對央行關于房地產部分的表述,還流傳一種說法,央行在似乎平淡的表述中,已對房地產信貸*策有了一定的調整。這個調整緊接在**常委會議之后。
7月14日,**常務會表態說,除了繼續強調要充分認識搞好宏觀調控的艱巨性和復雜性,不能盲目樂觀,不能放松工作,不能半途而廢之外,也提出合理控制貨幣信貸總量,優化信貸結構,及時為有市場、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業的企業提供正常流動資金貸款,切實支持符合國家產業*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項目建設。兩難抉擇實際上,當我們回過頭來看的時候,央行關于房地產說法的變化不僅與**常委會議講話口吻的變化相應,我們還可以在最近一期的**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市場形態動態分析課題組的報告中找到佐證。
7月29日,該課題組舉行了第二季度市場形勢分析報告發布會,其中有專門研究房地產形勢的部分。該會議強調目前房地產供給與需求的差距正在擴大,下半年必須要考慮供求平衡問題。
報告認為,應該合理支持合規的房地產項目,提高在建工程的竣工比例,對合規的項目在流動資金貸款等方面應當給予適當支持,以提高竣工率,增加供給。事實上,與其他網站提供的報告不同的是人民銀行網站登出的報告原文中還有六個專欄,第一個專欄的標題即為“宏觀調控中的區別對待”,該專欄提出要在引導信貸結構調整中注意有控有保。
從這些變化來看,如果一定要強調央行報告發出的信號,信號的含義只能是合理調整而不是繼續加強。接下來的問題只是央行可能采取哪些措施。
虎杰投資顧問公司首席分析師張寅分析,報告中關于房地產的分析比較模糊的原因就是宏觀調控要壓縮信貸規模和投資總額的增長幅度,而控制信貸則影響房地產項目的開工率和竣工面積是導致供應減少和價格上漲的主要因素之一。央行的兩難之處在于既要控制信貸又要抑制價。
3. 2014年以來,各級*府出臺了哪些支持房地產行業發展的*策
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 中國房地產信息化行業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互聯網+”簡單點說就是將互聯網與傳統行業相結合,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它代表一種新的社會形態,即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經濟、社會各領域之中,提升全社會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形態。
房地產市場經過了近二十年的發展,現在面臨增幅下行庫存增加的壓力,但是我們必須看到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潛在需求仍將是非常可觀的。關鍵是我們如何把握市場特點,把握市場規律,在新常態中謀求新的發展。
房地產轉型是大家熱議的話題,但是轉型并不等于轉行,兩者之間不能劃等號。
互聯網絕不可能替代房地產行業,但是互聯網和大數據對這個行業的影響也絕不能低估,互聯網已經改變了很多的商業模式,在房地產行業市場研究、價值評估、房地產交易,都已經應用到了大數據的覆蓋范圍。
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已進入一個重要時期,在互聯網+的模式下,利用好互聯網、利用好大數據,是我們這個行業發展的重要方向。
4. 2014年房地產*策'雙向'調控
“雙向調控”。這簡單的四個字引發了業界的各種猜想。
猜想1按市場熱度分類調控
過去的調控*策大多是‘一刀切’的模式。目前我國各地房地產市場明顯呈現出了差異化的局面,三四線城市市場供應量相對充裕,房價處于停漲甚至下跌的狀態,因此這些城市的調控不僅需要‘做減法’甚至可以扶持鼓勵消費。支持該觀點的業內人士解釋稱,“雙向調控”思路基本與去年底住建部強調今后對于不同城市樓市調控將“分類指導”的思路一致,即對熱點城市抑制投資投機需求,非熱點城市相對定向寬松。
猜想2 “托底蓋帽”兩端把控
對于“雙向調控”,還有觀點稱之為“托底蓋帽”,即*府一方面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住房為市場“托底”;另一方面同時為因過度投機導致的房價過快上漲而“蓋帽”。
短時間內,“限購”并不會退出調控舞臺,“蓋帽”*策會跟隨不斷上漲的房價而延續下來,但從*府近期的表態可以看出,相關部門正在加大對保障房*策的探索,上下兩端同時著手,也許會成為今后房地產調控*策的“主流”思想。
猜想3 行*措施與市場手段并存
此外,還有專家認為,在長效調控機制尚未出臺之前,“雙向調控”也可能主要指以限購為主的行*化手段與經濟、市場手段并存的概念。不過,近期部分城市發生的樓價“跳水”、成交量創新低等變化顯示,市場上供需關系觸發的自發性調整對于房價的控制作用更明顯。業內稱,可見未來經濟、市場手段會逐漸突出,行*手段會愈發開始扮演輔助角色。
猜想4 多種雙向*策共同作用
實際上,多數業內人士都贊同“雙向調控”雖然會以某些調控思路為核心,但應會是多種“雙軌制”調控手段綜合起來的*策。
包括增量、存量住房雙方面調控,鼓勵存量房源入市流通;買賣、租賃市場共同發展,以公租房、廉租房的思路鼓勵空置、閑置房產進入市場解決住房需求等各種手段可能都會納入其中,共同作用于市場,形成更有效、更有針對性的新調控*策。
5. 2015年*府出臺了哪些房地產調控*策
2015房產契稅新*策 按照現行契稅*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
根據規定,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征收。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享受契稅下調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筑面積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契稅征收標準90平米以下的是一個征收標準,90-144平米之間的是一個標準,144平米以上的是一個標準。
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稅優惠*策。 一般實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稅的兩倍,即3-4%。
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買了套房子又賣了,再購買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確實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請家庭唯一住房。
契稅稅率實行3% ~5%的調整幅度。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地經濟差別較大的實際情況。
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稅率規定范圍內,按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契稅計算方法契稅采用比例稅率。
當計稅依據確定以后,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 主要省市契稅*策調整 江西、湖北、河北、河南 市:南昌、海口、銅陵 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稅減半;90平方米及以下且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契稅按1%稅率征收。
江蘇、福建 天津: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繳納1%契稅;90-144平方米繳納1.5%契稅,144平方米以上繳納3%契稅。 黃山:契稅按首套執行且減半。
瀏陽:創業人才購房契稅減半;商用物業征收30%契稅。 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稅全免。
包頭:首套房契稅全免;二套房以上新建房契稅減半。 濰坊:購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稅全免;購90至144平方米住房及300平方米以下用于創業的,契稅減半。
6. 2014年房地產新*策
暫時還沒有新*策出臺,看“兩會”是否有新策微調。從整體上看,2014年的*策環境與2013年并無根本性的差異,決定房地產運行曲線的幾個重要因素,供求關系、兩會土地和貨幣以及收入差距等,也沒有根本變化,因此,2014的房地產市場仍然會維持上升趨勢。
雖然去年11月以來后,一批二線城市收緊了調控*策,加上此前的一線城市,總共有18個城市出臺了新的緊縮性措施,或是將非本地居民購房資格的納稅期限延長,或是提高了二套房首付標準,但這種調整相當溫和,不會對住房需求形成大幅壓制,至多是延緩了一小部分的潛在購房需求立即兌現。
同時,2013年下半年以來,不少城市加快了土地供應速度,這有助于緩解2014年的住房供求關系。但值得注意的是,地價一直在上漲,有些城市的地價漲幅還超過房價,甚至多次出現面粉貴過面包的現象。在貨幣*策方面,預計2014年的調性也不會改變。桑豫峰綜合以上因素認為,房地產市場仍將在現有的上升通道運行,但房價漲幅會縮小,成交量也不會高于2013年。
2014年房地產*策有沒有發生重大逆轉的可能?這種情況基本不可能發生。我國正在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但穩增長的基調未變,也就是說,穩增長要為深化改革提供基礎,而房地產是影響經濟增長的重要行業,如果房地產短時發生重大的下滑,必須會對經濟全局產生牽引性的擴散效應,這在現階段改革還沒有邁出實質步子的時候,是不允許的。這也就是為什么2013年以來,中央高層從未公開表態要抑制房價,對房地產的調子一直是保持房地產穩定健康發展。房地產的穩定,包括房價、成交量和*策的穩定。雖然2013年部分城市的房價漲幅仍然偏高,但尚在中央可接受范圍,所以只是由主管部門打招呼讓這些城市略為收緊調控*策,而沒有再由中央層面施加壓力。現有跡象表明,保持房地產成交量、價格和*策三個方面的穩定,仍將是2014年的基調。
7. 2014年我國對房價的抑制出臺了哪些*策
其一,降溫時長。觀察過往三次短周期,三年左右完成一個上行和下行的輪回。這里僅比較一下房屋銷售的下行時長。全國商品房年初累計銷售面積同比增幅,從2007年9月見頂后到2008年12月份,下行期為15個月。從2009年 11月份見頂后到2012年2月份,下行期為25個月。本輪降溫期從2013年2月份見頂后到2014年10月份,已達20個月。按上兩輪降溫平均時長, 則預計今年底前后就會結束下行期。
其二,*策頻吹暖風。今年以來,宏觀*策頻頻“微刺激”,貨幣頻頻定向放松,流動性穩中趨松,無風險利率呈下行態勢。房 地產調控由緊轉松,地方救市赤裸裸,中央救市嘴硬心軟,限購*策如多米諾骨牌倒下,只剩一線城市為了控人口而暫時堅守,限貸*策松綁。而反觀上一輪市場降 溫的2011年,無論貨幣*策,還是樓市*策,都是緊縮性的。所以,主要城市樓市復蘇,正在得到*策面的支持。*策托底的邏輯,雖然不如2009年那樣鮮 明,但性質相似。預計2015年,貨幣*策和樓市*策,仍將保持、甚至更加寬松。
其三,成交量月度走勢形態較強。上兩輪市場降溫期,2008年和2011年的6月至10月,全國主要城市住宅成交量大致呈逐月下滑態勢,反映了市場持續降溫的特征。但 今年6月至10月,主要城市住宅成交量卻呈逐月增長態勢,尤其是10月環比9月大增。比較可知,當前大城市的市場強度,要高于2008年和2011年同 期,且成交量走勢表明,大城市的成交量已于上半年二季度見底,當前已步入上行通道,我預計四季度成交量將高于三季度,更高于二季度。
當然,眼下也有一種頗為主流的觀點:10月成交量明顯反彈,得益于9月30日“央四條”激活了購房者心理預期;但結果是,商業銀行執行力度偏小,近二周購房者心理預期重新有所回落,未來幾個月成交還將重歸低迷。
8. *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主要方式
在當今世界,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經濟運行無論是市場唱主角還是*府唱主角,都帶有混合經濟的色彩。
純粹的市場經濟或純粹的計劃經濟都是不現實的。大多數國家都是以市場經濟為主,在市場失靈時,*府對經濟進行一定的干預,使經濟運行回到原來的均衡區域。
房地產無論是作為消費品還是投資品,都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各國*府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
干預程度則依市場發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像美國這樣自由市場經濟運行得較好的國家,*府對市場干預較少。
而像新加坡這些新興市場國家,在市場剛起步階段,*府做了大量建設性的工作,待市場較為成熟后*府逐漸淡出,將大部分任務交給市場完成。 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是在*府決定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化分房,實施住房的商品化、貨幣化、社會化后才開始起步。
房地產業在我國還是一個新興產業,但它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正在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的支柱產業。但由于起步晚,加之發展不完善,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呈現出較為明顯的起伏性波動和其他一些較為典型的初級市場特征,如投機氣氛較重,市場運行機制不規范,有關法律不健全。
在這種情況下,*府通常會采取一些經濟、法律、行*的措施對經濟進行干預,以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府在推出一項*策前,首先應該明確,基于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目標應是為了保持市場的均衡發展,為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而不是一些媒體所宣傳的提高住房需求,拉動國民經濟的增長。
經濟學上對*府*策進行評價,很重要的一點是看該項*策能否有效地提高經濟效率和經濟運行質量。本文擬對我國*府當前若干房地產宏觀調控*策從經濟效率的角度來進行經濟學分析,來權衡其利弊得失,并在此基礎上給出相關*策建議。
一、房地產產業*策分析 產業*策是指示產業發展方向、規劃產業發展目標、調節各個產業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其結構產業化的措施和手段的總和,是整個經濟*策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有:產業結構*策、產業組織*策、產業促進和限制*策等。
產業*策對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具有特定的導向功能,在現代經濟增長過程中起著市場機制難以替代的制衡和穩定作用。*府在實施產業*策時,其取向是產業發展目標的體現。
而各產業發展的基本目標是在一系列約束條件下生成的。現階段,我國房地產市場所表現出來的初級市場特征決定了房地產產業*策目標在于完善房地產市場,充分發揮房地產業的支柱產業功能。
這需要*府采取恰當的產業組織*策。產業組織*策包括產業競爭和反壟斷*策、產業聯合和集團*策等。
在生產要素投入量既定的條件下,合理有效地組織這些生產要素,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基本途徑。同樣,房地產的發展,不僅要制定合理的總量*策和結構*策,也需要有合理的組織*策。
由于房地產具有投資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以及隨之而產生的投資風險巨大等特點,使得房地產業的發展要求走規模經濟的道路。作為資金密集型產業,房地產業的規模經濟效應較其它行業更為明顯。
規模小,開發商的單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廣告策劃、營銷推廣、環境改造,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等方面規模較大的公司也占有明顯優勢。另外,規模大,尤其是具有較強現金實力的開發商在選擇項目最佳開發時間上也具有主動權。
這在客觀上要求造就一些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房地產企業,這要通過房地產業內部適度的資本集中來實現。房地產業內部適度的資本集中,能有效地節約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成本,資本的適度集中還有利于節約房地產市場的交易費用,這是通過企業間的合并、兼并等經濟機制來實現的。
由此可見,通過房地產企業的資本集中,可以優化房地產市場組織,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并優化房地產企業的規模結構。 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與規模經濟的要求相去甚遠。
以上海市為例,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房地產公司僅有9家(上海本地8家),入選上證30指數的房地產股僅陸家嘴一家。這8家房地產公司在整個上海房地產業中的規模,市場占有率,業績等多項指標大多平平,在1999年上海房地產企業銷售面積,金額100強中也難見上市公司的蹤影。
而香港聯交所房地產上市公司達100多家,恒生股指33個樣本股中,地產或以地產為主業的公司近一半。這十幾家大地產商的開發量、市場占有率等主要指標要占到整個香港地產市場的九成,其中長江實業、新鴻基、恒基兆業、新世界四大超級地產商更成為財富的象征。
滬港兩地房地產上市公司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相距甚遠,其原因自然與兩地市場發育程度、微觀主體的競爭實力有關,但兩地*府對房地產業產業*策的不同取向也是造成上述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國大陸各種媒體上,乃至*府正式文件上,經常有報導宣稱*府決定把住宅產業培育成支柱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
但在具體實施*策時,有關方面采取了凍結房地產公司上市的做法。當初之所以采取凍結上市的做法,管理層是出于對房地產泡沫的擔憂。
9. 國家對房地產宏觀調控具體的最新*策
1、雙向調控
對于“雙向調控”的具體思路,各方人士給出了多種解讀,但大致不外乎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樓市調控*策將呈現出“差別化”的特征,熱點城市的投資投機需求將繼續被抑制,非熱點城市的調控則會相對放松;其二,繼續強調保障房工作,強化共有產權房在保障房領域的市場地位,通過“雙軌制”解決城鎮化后顧之憂;其三,在長效調控機制尚未出臺之前,以限購為主的行*化手段與經濟手段、市場手段仍會并存,但前者將會日益弱化,后兩種手段會逐漸突出。
綜觀樓市調控*策,“雙向調控”確實起到了提綱挈領的作用。在這個基本思路的指導下,中國樓市逐漸進入“新常態”。
2、新型城鎮化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可能會給房地產業帶來3個新變化:其一,房地產市場將會出現分化,從過去的總體上漲到未來有的地方上漲,有的地方平衡,有的地方可能出現一段時間內的低迷甚至是負增長;其二,新房市場的增速將會下降,二手房市場的需求將會增加;其三,商務辦公、產業地產、旅游休閑、度假、養生、養老等非傳統房地產,將面臨新的發展機遇。有鑒于此,她大膽預測,新規劃將會帶來60%的新增住房需求。
3、房企再融資解凍
房企再融資瓶頸被突破,將直接優化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降低整體融資成本,提升房企盈利能力。不過,多位房地產業內人士直言,整體而言,優先股、再融資等*策的試行主要集中在優質企業,大部分中小地產尚難很快實現。長遠來看,房企再融資仍將是結構性開閘,這意味著行業分化將進一步加大。
4、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推進,等于給不動產上了戶口,有利于對不動產目前的存量和潛在供應有清晰把握。但是,不動產登記制度并不直接瞄準房地產市場調控,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房屋登記。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統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產市場整體供求,即使登記會引起少數拋房現象,也不會撼動當前市場基本面。
5、其它相關*策
對奢侈性住宅轉讓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個人所得稅。
轉讓家庭人均建筑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購房發票的,依照最新房產*策,稅務機關委托擁有國家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建立機構名庫隨機抽取),參照有市場成交記錄的同地段同類房屋,或查閱當地住房信息系統,對其房產的原購買價進行評估,作為計稅依據。從低收取評估費,但評估費用由賣房人承擔,作為 丟失原始購房發票的懲罰。
當地*府每年公布分類住宅的市場指導價(即房產現值),成交價明顯低于市場指導價的,以市場指導價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類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現在執行的二手房過戶指導價)。個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須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最新房產*策,個人或企事業單位的經營性房產(商鋪、寫字樓、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稅務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取消現行對轉讓個人住宅征收5.5%營業稅的規定。房產所有人(業主)必須持有以上所有完稅證明,房屋權屬管理部門方可為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各城鎮的房產稅收入和個人轉讓住宅增值收益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由地方*府支配,專項用于保障房建設;盈余部分擬用于其他社會保障類支出的,須經省級人民*府批準,并報中央*府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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