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自建需要辦哪幾個證
房地產前期開發建房應該辦理除《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外的4證,開發商五證是指:
(1)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單位和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用地和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沒有該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違章建筑,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3)建筑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筑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是辦理建筑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后必須經過的程序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證的主管機關是市城市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證書由市開發辦統一印制、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兩者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范疇。
2. 房產證附寄描述“該房系自建所得”是什么意思
房產證附寄描述“該房系自建所得”,表示該房產是可以合法過戶或交易的。
縣鎮里面的自建房的土地性質一般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和商住用地。房主往往擁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因此,這些土地或房產是可以合法過戶或交易的。
自建房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另外在我國商品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
自建房交易*策
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也就是城鎮自建房,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以買賣、互換、贈與、繼承、遺贈等方式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則有嚴格規定。《房屋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68號令)(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條:“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如果土地是屬于集體所有則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體內部買賣,也就是說房子只能賣給自己村的人。
3. 自建房產什么時間開始房產稅
、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