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房地產企業帶來的變化是什么
營業稅該征增值稅對房地產帶來的變化主要有: 1,主管稅務機關多了。
房地產企業以前征收營業稅,指屬于地稅部門管理,該征增值稅以后,增值稅由國稅負責征收,而附加,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等稅種還是由地稅管理,所以企業需要報稅的機關多了。 2,倒逼企業規范賬簿。
營業稅按照收入額的百分之五征收。而增值稅是按照銷售稅額減去進項稅額來計算征收的,企業如果不能取得進項稅票的話,意味著要多交增值稅,這樣倒逼企業規范帳薄憑證管理。
3,稅負先增后減。營改增以后長期來看是減少企業稅負的,但在實行營改增的前期來看,由于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1%,而房地產企業前期往往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前期工程已經完工,只能取得建筑業發票,導致稅負上升;長期如果抵扣鏈條規范以后,總體來看是稅負下降的效果。
2.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房地產企業有什么影響
得分析看從那方面講了 營業稅 是可以抵所得稅的 增值稅是不可以的。
從上海試點的情況看,營改增對于企業而言是機遇與挑戰并存。一方面,營改增可以克服重復征稅的弊端,對于大部分企業可以降低稅負;尤其對于占企業總數近 70%的8.8萬戶小規模納稅人由原來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調整為目前按3%稅率繳納增值稅,原本稅負相對較重的小微企業成為此項改革最大的受益者。
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營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進了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試點開始階段,部分企業會由于生產周期、成本結構等原因,進項稅額較少,加之試點范圍有限,從非試點地區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出現稅負增加的情況。
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稅負有所提升,一方面是稅改前交通運輸適用3%的營業稅,稅改后變成11%的增值稅,扣抵進項稅后稅負仍有所提升;另一方面,交通運輸業受實際操作的影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困難,也使得其稅負有所提升。
3. 房產營業稅改成增值稅對二手房交易有什么影響
個人二手房買賣若改成增值稅,則原來購買住房繳納的增值稅,在該套住房賣出時,已繳納的增值稅可能允許被抵扣掉。
“營改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5月1日將在金融業、建筑業、不動產業和生活服務業全面推開。減輕企業負擔,是2016年經濟工作中的重要任務,“營改增”是其中的一項*策。
這次“營改增”相比以往有所不同,將首次涉及自然人繳納增值稅征管,比如個人二手房交易。營業稅下,個人二手房買賣需繳納5%的營業稅,符合一定條件的住房買賣可免征營業稅。
出于穩定房地產市場考慮,去年3月份,營業稅免征條件有所放松,從原來的“滿5年以上(含5年)”,調整為“滿2年以上(含2年)”。為適應國內房地產市場分化局面,今年2月份,營業稅*策進一步放松,除了北上廣深,所有住房(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只要滿2年(含2年),對外銷售的,均免征營業稅。
北上廣深仍然適用去年老*策,滿2年(含2年)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滿2年(含2年)普通住房,才免征營業稅。這個環節的營業稅改成增值稅后,由于具體*策尚未出臺,稅負是否變化還未知。
不動產業納入“營改增”,可能適用6%、11%的稅率,部分可能適用3%的征收率。預計“營改增”后,個人買賣二手房交易的稅負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營改增”從十年前就開始設計*策,每年都會對行業數據進行采樣、測算,*策設計初衷就是整體行業綜合稅負大體不變。稅制改革*策設計時,是要保證平穩過渡。
原來營業稅是5%,改成增值稅后,要么通過核定征收的辦法,確定征收率,這并不是常規增值稅的辦法,后續再慢慢調整到常規增值稅征收辦法;要么通過配套其他*策的調整,保證整體稅負不會有太大變化。“營改增”主要對個人二手交易的稅收征管產生影響,此前營業稅、個稅、契稅等,都是地稅部門交稅;“營改增”后,增值稅要在國稅部門交稅,對征管有影響。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房地產營業稅改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