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開發商(投資商)最怕什么部門
怎么沒人會!
第一:怕土地局!不給你土地你開發什么?
第二:怕建委。你想蓋別墅,他非叫你蓋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怕規劃!你打算面積蓋到10萬平米,他讓你蓋到5萬,其他綠化!
第四:怕黑社會! 阻撓施工,就不叫你蓋,就不叫你按時交房!
第五:怕記者 怕他散步言論說你違規建筑,就算沒有違規,但是影響很壞!
第六:怕有關系的業主!都想低價買房,不賣讓你哪個方面都行不通!
第七:怕消防! 說你不達標不給你蓋章!
第八:地稅國稅局!除了繳納稅務還要吃喝!
第九:就不怕不要命的業主!開發商結束交給物業處理吧,反應基本等于沒有用!
o(∩_∩)o。哈哈 回答結束!!
2. 關于房產,投資商,開發商,土地所有人,三者的關系
1土地所有者:合法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國企的主體是國資委。
2開發商:負責土地、房屋項目開發實施者——一般是企業。開發商不一定是土地受讓人,可以受人之托,代別人開發。
3投資商:對開發項目出資投入,參與開發但又不具體負責開發具體事務者(可以是個人或企業)。
目前大家都默認為 1=2。其實兩者可以為同一人,也可以不等(多數的合作開發就是這樣進行的)。只是大多數人因不專業而導致的“集體誤解”。、
值得注意的是,若國資委沒授權企業(就是土地的使用人——企業)搞商品房開發,即便它搞了,也不能上市買賣。劃撥的土地不能直接開發商品房,需要改變用地性質和補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由此,購房人要弄清楚,不要隨便哪里有房賣就去買。搞不清,就簡單看它有無《預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