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稅費有哪些收費項目
房地產稅收不是一個獨立的稅種.而是房地產業務所涉及的諸多相關稅種的總稱,具體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所得稅、契稅等。
一、購置房產的稅費:1、賣方:①印花稅--0.05%;②營業稅--5.5%(個人購買住房不滿5年的普通住房);③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2、買方:①契稅--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優惠稅率,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這3個條件的住房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稅率征收契稅);②印花稅--0.05%。
二、房地產企業繳納的稅費:1、拿地時交完土地契稅。2、土地使用稅(一般按季度或半年交,交到土地所有權轉移為止)。
3、房子開始取得預售收入后,需要交營業稅、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還有印花稅,另外,需預繳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也是必不可少的。期間,根據企業的自身情況,也會有房產稅。
最后,項目上房后,符合清算條件時,會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并根據以前預繳的情況,進行補繳土地增值稅。三、房地產稅費收費項目?銷售方應繳納的稅費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所得稅。
購買方應繳納的稅收有契稅、印花稅。1、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規定的提供商品或勞務的全部收入征收的一種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件》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銷售不動產的活動。
有償包括通過提供、轉讓或銷售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銷售不動產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和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此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如果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對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營業額,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項性質的價外收費。
2、城建稅 是國家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為計算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收。它屬于特定目的稅,是國家為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而采取的一項稅收措施。
可見城建稅具有附加稅性質,附加于“三稅“稅額,本身并沒有特定的、獨立的征稅對象,而且城建稅稅款專門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城建稅按照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設置了三檔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1%。
3、土地增值稅 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得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初稿細則的規定,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轉讓房地產過程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和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增值額是土地增值稅的本質所在。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后的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4、印花稅 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印花稅是一種具有行為稅性質的憑證稅.凡發生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就必須依照印花稅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2. 房地產企業一般都交什么稅
房地產行業涉及的稅金
(一)營業稅:
(1)是按銷售計算繳納的。稅率 5%。
(2)應交營業稅=銷售收入*5%
(二)城建稅:
1、是按營業稅計算繳納。
2、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三)教育費附加
1、是按營業稅計算的。稅率 3%。
2、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四)個人所得稅
1、按員工工資薪金計算代扣代繳。
2、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2000-“三險一金”
3、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五)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2、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和抵免的稅額
其中: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六)房產稅
1、房產稅稅率:
(1)從價計稅:1.2%
(2)從租計稅:12%
2、房產稅的計算
(1)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七)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八)印花稅
1、比例稅率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2、定額稅率
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九)契稅稅率:稅率為1.5%-5%。
(十)土地增值稅
1、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2、土地增值稅的稅率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稅率如下: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3. 房產交易要交哪些稅
購買房屋所需要的費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積與單位面積售價的乘積,還需要交納一些國家規定的稅費。
國家對這些費用的收取標準有明確的規定。下面列出了各種稅費的稅率、收取單位及收取條件。
一、印花稅:為房價的0.05%,由稅務局收取;二、契稅:為房價的4%;除了稅費以外,還需交納以下費用:一、房屋買賣手續費:買賣雙方各為房價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證費:外銷房買賣雙方各為房價的0.3%。
內銷房若客戶需要公證亦按此收費,若不需要公證則可免收。三、律師費:外銷房按律師事務所所定標準收取。
內銷房若客戶需要律師亦按律師事務所規定標準收取。四、委托辦理房產手續費:為房價的0.3%。
五、物業管理費:按國家及相關的規定特殊情況予以收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4. 公司銷售房產交哪些稅
取得土地環節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廣州為3%2、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建設開發環節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后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1、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稅額注:廣州市規定,取得預售證后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將商品房轉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區注意當地規定2、印花稅常見的合同如下: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銷售環節取得預售證后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
廣州市城建稅為(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3、土地增值稅(預繳)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4、印花稅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5、企業所得稅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并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土地增值稅清算環節項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銷售,或滿足其他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預繳稅額增值稅簡易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1+5%)增值稅一般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11%)增值額=清算收入-(土地出讓金及契稅+房地產開發成本)*120%-房地產開發費用-印花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擴展資料:2016年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適用范圍、一般納稅人征收管理、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管理、其他事項4章28條,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0%)第五條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366303136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筑面積。
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是指房地產項目可以出售的總建筑面積,不包括銷售房地產項目時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的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
第六條 在計算銷售額時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土地價款,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部門監(印)制的財*票據。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第八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一經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房地產老項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第九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不得扣除對應的土地價款。
第二節 預繳稅款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第十一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0%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
第十二條 一般納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參考資料: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百度百科。
5. 房地產公司要交納什么稅
提供你一些稅種及計算辦法,看看對你是否有用: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6. 房地產開發交什么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征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
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
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
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
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防洪護堤費1%。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 、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適用稅率。
7. 房地產公司都要繳納什么稅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發放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9級累進,工資、薪金所得稅率0%-45%;
所得稅稅率按利潤總額25%交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8. 房地產都要交些什么稅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使用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