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投資是什么
房地產開發投資一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即開發商、投資商),以贏利為目的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從立項、規劃、土地出讓或轉讓、拆遷、建設、到銷售及物業管理等一系列經營行為。
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條對房地產開發的定義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建設,房屋建設的行為。房地產開發項目有住宅、別墅、商鋪、寫字樓等等、現市場上提到的所謂商住兩用的物業其實是指開發商以住宅為目的進行立項,但在設計以及建設階段將其建設成為可作為寫字樓出售的一種類型的物業。
房地產開發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前期的準備
前期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由計委對房地產項目進行立項審批(與注冊資本、專業人士有關),規委對項目進行規劃審批,進行設計施工,土地出讓或轉讓等。此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項目開工建設的一系列許可證和取得項目建設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我們所說的五證中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都是在這個階段取得的。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由于開發商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時間不同,取得的時間也不盡相同。在房地產開發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現階段,土地的取得有兩種方式:劃撥和出讓。劃撥是指國家將土地無償劃撥給使用人使用,劃撥出讓的土地由于未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不允許作開發利用。一般都是劃撥給國家機關、學校等單位使用。出讓是指與國家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目前的房地產開發除經濟適用房外,都屬于這種方式。同樣,如果要在劃撥土地上進行開發,也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土地。出讓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等。
2、建筑施工階段
建筑施工階段是開發商委托建筑公司進行項目建設的階段。該階段是房地產開發的重要階段。在本階段,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籠資金,實現贏利,開發商通常在建筑階段采用項目預售的方式對物業進行銷售。
3、銷售階段
銷售階段是開發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資金實現贏利的階段。一個項目銷售的成敗決定著開發商的根本利益。銷售分為預售和現房銷售兩個階段,預售即通常所說的期房銷售,是指開發商在建設工程竣工之前進行銷售,現房銷售即開發商在取得《竣工證》(有此證件先,之后才能有銷售證件)或竣工驗收合格文件后進行銷售。由于預售可以提前回收資金,目前開發商大多采用此種銷售方式。
預售條件: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 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2. 房地產投資什么意思
房地產投資是指國家、集體或個人等投資主體,將一定的資金直接或間接的投入到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服務和消費等活動中,期望獲得價值增值的投資行為。
其主要包括3方面內容:
1.房地產投資的主體可以是國家、集體或個人。具體講,可以是各級*府、企業、銀行和個人,以及港、澳、臺地區和外國投資者。
2.房地產投資所涉及的領域是房地產開發經營和中介服務等,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服務和消費等。
3.房地產投資的目的是獲得價值增值。
房地產投資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放棄即期收益而期望獲得未來更大的預期收益的經濟行為。
3. 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定義是什么
房地產開發一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即開發商),以贏利為目的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從立項、規劃、土地出讓或轉讓、拆遷、建設、到銷售等一系列經營行為。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條對房地產開發下的定義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建設,房屋建設的行為。房地產開發項目有住宅、別墅、商鋪、寫字樓等等、現市場上提到的所謂商住兩用的物業其實是指開發商以住宅為目的進行立項,但在設計以及建設階段將其建設成為可作為寫字樓出售的一種類型的物業。房地產開發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前期的準備
前期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由計委對房地產項目進行立項審批,規委對項目進行規劃審批,進行設計施工,土地出讓或轉讓等。此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項目開工建設的一系列許可證和取得項目建設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我們所說的五證中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都是在這個階段取得的。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由于開發商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時間不同,取得的時間也不盡相同。在房地產開發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現階段,土地的取得有兩種方式:劃撥和出讓。劃撥是指國家將土地無償劃撥給使用人使用,劃撥出讓的土地由于未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不允許作開發利用。一般都是劃撥給國家機關、學校等單位使用。出讓是指與國家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目前的房地產開發除經濟適用房外,都屬于這種方式。同樣,如果要在劃撥土地上進行開發,也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土地。出讓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等。
2、建筑施工階段
建筑施工階段是開發商委托建筑公司進行項目建設的階段。該階段是房地產開發的重要階段。在本階段,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籠資金,實現贏利,開發商通常在建筑階段采用項目預售的方式對物業進行銷售。
3、銷售階段
銷售階段是開發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資金實現贏利的階段。一個項目銷售的成敗決定著開發商的根本利益。銷售分為預售和現房銷售兩個階段,預售即通常所說的期房銷售,是指開發商在建設工程竣工之前進行銷售,現房銷售即開發商在取得《竣工證》或竣工驗收合格文件后進行銷售。由于預售可以提前回收資金,目前開發商大多采用此種銷售方式。
預售條件: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 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條 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4. 投資房地產是什么意思
所謂投資房地產,是指資本所有者將其資本投入到房地產業,以期在將來獲取預期收益的一種經濟活動。
投資房地產形式多種多樣,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進行的房地產開發是人們最熟悉的一種類型;為了出租經營而購買住宅或辦公樓也是相當普遍的房地產投資類型;將資金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用以購買或開發房地產也是房地產投資;企業建造工廠、學校建設校舍、*府修建水庫等等,都屬于房地產投資。盡管它們表現形式各異,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通過犧牲現在的某些利益換取預期收益。要強調的是,“現在的某些利益”是指即期的、確定性的利益,但預期收益卻要到未來才能實現,而且這種未來收益在時間和總量上都難以精確預測。所以,房地產投資決策中,估算總成本和利潤的同時還應考慮時間因素。只有在比較項目收益和支出的總量與時間的基礎上,并考慮預測的置信水平時,才有可能作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另外,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者往往同時面對多種投資機會,雖然各個投資機會的即期支出相對容易確定,但是它們的未來收益卻是難以確定的;而且,投資者在決策之前,往往會發現,誘人的機會常常不只一個,但投資者可資利用的資源卻總是有限的,所以,這時就需要有一種方法能夠對各種投資方案進行評估,幫助投資者在各種限制條件的前提下,如可承受的風險、所要求的資產流動性、投資組合平衡以及來自管理部門的有關限制條件等等,使得最終所選擇的投資項目獲得最大的效益。
5. 房地產投資是怎么回事
房地產投資概述 所謂房地產投資,是指資本所有者將其資本投入到房地產業,以期在將來獲取預期收益的一種經濟活動。
房地產投資形式多種多樣,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進行的房地產開發是人們最熟悉的一種類型;為了出租經營而購買住宅或辦公樓也是相當普遍的房地產投資類型;將資金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用以購買或開發房地產也是房地產投資;企業建造工廠、學校建設校舍、*府修建水庫等等,都屬于房地產投資。盡管它們表現形式各異,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通過犧牲現在的某些利益換取預期收益。要強調的是,“現在的某些利益”是指即期的、確定性的利益,但預期收益卻要到未來才能實現,而且這種未來收益在時間和總量上都難以精確預測。所以,房地產投資決策中,估算總成本和利潤的同時還應考慮時間因素。只有在比較項目收益和支出的總量與時間的基礎上,并考慮預測的置信水平時,才有可能作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另外,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者往往同時面對多種投資機會,雖然各個投資機會的即期支出相對容易確定,但是它們的未來收益卻是難以確定的;而且,投資者在決策之前,往往會發現,誘人的機會常常不只一個,但投資者可資利用的資源卻總是有限的,所以,這時就需要有一種方法能夠對各種投資方案進行評估,幫助投資者在各種限制條件的前提下,如可承受的風險、所要求的資產流動性、投資組合平衡以及來自管理部門的有關限制條件等等,使得最終所選擇的投資項目獲得最大的效益。 [編輯本段]房地產投資的特征 同一般投資相比,房地產投資具有以下特征:
1、房地產投資對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
房地產投資對象是不動產,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不僅地球上的位置是固定的,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某些附屬物一旦形成,也不能移動。這一特點給房地產供給和需求帶來重大影響,如果投資失誤會給投資者和城市建設造成嚴重后果,所以投資決策對房地產投資更為重要。
2、房地產投資的高投入和高成本性。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高度密集的行業,投資一宗房地產,少則幾百萬,多則上億元的資金。這主要是由房地產本身的特點和經濟運行過程決定的。房地產投資的高成本性主要源于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土地開發的高成本性。
由于土地的位置固定,資源相對稀缺程度較高以及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土地所有者在出售和出租土地時就要按照土地預期的生產能力和位置、面積、環境等特點,作為要價的依據,收取較高的報酬;同時作為自然資源的土地,不能被社會直接利用,必須投入一定的資本進行開發,所有這些因素都使土地開發的成本提高。
二是由于房屋建筑的高價值性。
房屋的建筑安裝成本,通常也高于一般產品的生產成本,這是由于房屋的建筑安裝要耗費大量的建筑材料和物資,需要有大批技術熟練的勞動力、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要使用許多大型施工機械。此外,由于建筑施工周期一般較長,占用資金量較大,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成本。再加上在房地產成交時,由于普遍采用分期付款、抵押付款的方式,使房地產的投入資金回收緩慢,因此,也增加了房屋建筑物的成本量。
三是房地產經濟運作中交易費用高。
6. 什么叫房地產企業投資
房地產投資是指國家、集體、個人等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地把一定數量的資金投入房產、地產生產和再生產領域的過程和行為。
房地產投資可分為房地產開發投資和房地產置業投資兩類。 房地產開發投資,是指房地產投資者從購買土地使用權開始,通過項目策劃、規劃和施工建設等過程,建成可以滿足人們某種入住需要的房地產商品,然后將其推向市場進行銷售來收回投資,實現獲取投資收益的目標。
房地產投資者主要是獲取開發利潤,風險較大但回報亦大。 房地產置業投資,是指投資者的投資對象是房地產投資者新建成的物業或房地產市場上的二手貨。
這類投資的目的一般有兩個,一是滿足自身生活居住或生產經營的需要即自用,二是作為投資將購入的物業出租給最終的使用者,獲取較為穩定的經常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