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7——2014中央出臺了哪些房地產*策
2008年,個人自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為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為20%;2009年首付款比例最低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50%,貸款利率最低為基準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提高;2010年4月12日,北京出臺商品房限購令,對非改善型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為40%,6月19日,不得以任何手段變相降低首付款比例;2011年,央行三次加息,6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信貸日益縮緊,限購城市增加到50個,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為60%,貸款利率最低為基準利率的1.1倍;2012年,二套房首付比例為60%,央行連續二次下調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2013年,新國五條提出進一步提高二套房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出售自有住房按轉讓所得20%計征個稅;“滬七條”“穗六條”“深八條”*策要求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70%;2014年8月,樓市十年數據最差,各地松綁效果有限,46個城市40個已經松綁,但作用非常有限。
首套房貸款利率7折,對于已結清首套房購房貸款家庭,仍執行首套房*策。
2. 2007——2014中央出臺了哪些房地產*策
2008年,個人自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為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為20%;
2009年首付款比例最低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50%,貸款利率最低為基準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提高;
2010年4月12日,北京出臺商品房限購令,對非改善型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為40%,6月19日,不得以任何手段變相降低首付款比例;
2011年,央行三次加息,6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信貸日益縮緊,限購城市增加到50個,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為60%,貸款利率最低為基準利率的1.1倍;
2012年,二套房首付比例為60%,央行連續二次下調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2013年,新國五條提出進一步提高二套房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出售自有住房按轉讓所得20%計征個稅;“滬七條”“穗六條”“深八條”*策要求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70%;
2014年8月,樓市十年數據最差,各地松綁效果有限,46個城市40個已經松綁,但作用非常有限。首套房貸款利率7折,對于已結清首套房購房貸款家庭,仍執行首套房*策。
3. 2014年房地產新*策
暫時還沒有新*策出臺,看“兩會”是否有新策微調。從整體上看,2014年的*策環境與2013年并無根本性的差異,決定房地產運行曲線的幾個重要因素,供求關系、兩會土地和貨幣以及收入差距等,也沒有根本變化,因此,2014的房地產市場仍然會維持上升趨勢。
雖然去年11月以來后,一批二線城市收緊了調控*策,加上此前的一線城市,總共有18個城市出臺了新的緊縮性措施,或是將非本地居民購房資格的納稅期限延長,或是提高了二套房首付標準,但這種調整相當溫和,不會對住房需求形成大幅壓制,至多是延緩了一小部分的潛在購房需求立即兌現。
同時,2013年下半年以來,不少城市加快了土地供應速度,這有助于緩解2014年的住房供求關系。但值得注意的是,地價一直在上漲,有些城市的地價漲幅還超過房價,甚至多次出現面粉貴過面包的現象。在貨幣*策方面,預計2014年的調性也不會改變。桑豫峰綜合以上因素認為,房地產市場仍將在現有的上升通道運行,但房價漲幅會縮小,成交量也不會高于2013年。
2014年房地產*策有沒有發生重大逆轉的可能?這種情況基本不可能發生。我國正在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但穩增長的基調未變,也就是說,穩增長要為深化改革提供基礎,而房地產是影響經濟增長的重要行業,如果房地產短時發生重大的下滑,必須會對經濟全局產生牽引性的擴散效應,這在現階段改革還沒有邁出實質步子的時候,是不允許的。這也就是為什么2013年以來,中央高層從未公開表態要抑制房價,對房地產的調子一直是保持房地產穩定健康發展。房地產的穩定,包括房價、成交量和*策的穩定。雖然2013年部分城市的房價漲幅仍然偏高,但尚在中央可接受范圍,所以只是由主管部門打招呼讓這些城市略為收緊調控*策,而沒有再由中央層面施加壓力。現有跡象表明,保持房地產成交量、價格和*策三個方面的穩定,仍將是2014年的基調。
4. 2014年9月宏觀調控最新出臺的房市新*策是什么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為進一步改進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服務,繼續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財務可持續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信貸條件的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房建設項目。
對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貸款期限可延長至不超過25年。進一步發揮開發性金融對棚戶區改造支持作用;對地方*府統籌規劃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設的安排,納入開發性金融支持范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積極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貸款需求對于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策。
在已取消或未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并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城鎮化發展規劃,向符合*策條件的非本地居民發放住房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優先滿足居民家庭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貸需求。三、增強金融機構個人住房貸款投放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多種措施籌集資金,專門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
四、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貸資源,支持資質良好、誠信經營的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普通商品住房,積極支持有市場前景的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擴大市場化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積極穩妥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針對轄區內不同城市情況和當地*府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要求,支持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把握好各類住房信貸*策的尺度,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及村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2014年9月29日管清友評“首套房認定松綁”:吹響定向穩增長號角央行與銀監會今日正式發布文件松綁首套房認定,央行稱,對于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
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策。而對于在已取消或未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并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
對此,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做出如下分析:①我們之前提示的“認房不認貸”如期兌現,配合住建委對普通住宅認定標準的松動,購房者首付資金要求下降,改善型需求短期或集中釋放,一線城市、核心地段需求將明顯回暖。②重申利率7折下限意義不大,目前銀行基本對房貸實行基準利率,自由定價體系下,房貸利率觸及下限的可能性不大。
③亮點在于MBS和專向金融債。銀行綜合負債成本高,做按揭貸款意愿不足。
通過發行長期限專向金融債和MBS,可以緩解期限錯配、定向降低按揭貸款資金成本,增加銀行按揭貸款配置動力,房貸利率或逐步從高點回落。④當前*策取向是修正此前過緊*策,不宜理解為全面寬松,未來定向穩增長仍是主基調,經濟下行風險緩解,四季度債市風險加大。
⑤中央房地產調控思路愈發明確:不能工具化(遏制投機需求),但也不能妖魔化(堅定支持合理需求),由市場決定,分類分城施策。其他評論:中信證券:央行救市力度史上第二房價下跌將收窄中信證券地產組評論稱,央行出臺文件放開首套房認定標準,*策的力度僅次于2008年10月,將會對市場產生極為重大的影響,其程度遠遠超過前幾個月放開限貸,歷史上看此種影響也僅見于09年。
幾點判斷:a、一二線城市10月份銷售量全面反轉b、房價下跌幅度逐步收窄,直至下跌周期結束c、龍頭公司優勢更加明顯。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不會馬上改變供求關系目前出臺這個*策是切合實際的,*策朝著市場化的方向發展,更符合市場實際情況,對市場長期平穩健康運行有好處。
原來這個*策是房地產泡沫明顯、市場熱的時候出臺的嚴厲措。
5. 2014年購房新*策有哪些調整
2014年購房新*策有以下調整,以長春*策文件為例介紹如下:長住金管字〔2014〕7號各區、市、縣人民*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及《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吉建金管[2014]12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職工解決和改善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現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策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放寬貸款條件,縮短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二、對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策。
對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理過購房提取業務的職工,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市房產檔案館出具的家庭住房情況證明,以確定該職工家庭擁有住房套數。
三、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新建商品房貸款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二手房貸款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四、繼續執行省內異地購房貸款*策。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其它市、州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市公積金中心為其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職工向戶籍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五、優化貸款辦理流程。
市公積金中心在借款人以所購住房辦理抵押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六、本通知未提及的原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策繼續執行。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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