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增值稅計算公式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售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采用國際上的普遍采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講算出銷項稅額,然后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現。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舉例:
銷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稅單價80元,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就為100*80=8000元
設增值稅稅率為17%,那么A商品的銷項稅額為:8000*17%=1360元
購進A商品時,每件支付60元(含稅),總金額為100*60=6000元(含稅),應化成不含稅為:6000/(1+17%)=5128.21元,稅額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價值為8000-5128.21(不能減6000,因為6000是含稅,要化成不含稅)=2871.79元,稅率是17%,所以應納增值稅稅額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稅法當中是不采用這種算法的,在此是為了讓你對增值部分有個更直觀的理解,才這樣舉例的,稅法上正確的算法如下:
應納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1360-871.79
=488.21元
備注:兩種方法算出的結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購進時6000元為含稅金額化為不含稅時之差,為正常情況,實踐中按防偽稅票上的稅額計算即可)
企業要自已開具增值稅發票,企業必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對符合什么條件的企業才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呢?具體如下:
(1)從事貨物生產式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為主、兼營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
(3)會計核算健全。指能準確計算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
(4)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
如果你公司的工業制造企業,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要達到100萬元以上;如果你公司是商業企業,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要達到180萬元以上,才可能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這是最重要的條件
2. 房產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如何計算
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于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擴展資料:
房產稅率規定:
1、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征,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
2、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滿5年免繳。非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繳納全額營業稅,滿5年以上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
3、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稅
3. 房地產公司的土地增值稅如何計算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計算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串累進稅率,計算起來比較麻煩,特別是房地產企業,計算尤為復雜。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點著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計算。
一、把握兩個概念
(1)增值額,即轉讓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取得收入與扣除項目金額之間的差額。(2)扣除項目金額,即稅法規定準予納稅人從轉讓收入額中減除項目的金額,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及其他扣除項目等。
二、掌握稅率
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率累進稅率:(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0;(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為5%;(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速算扣除數為15%;(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速算扣除數為35%。
三、確定應稅收入
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貨幣收入是轉讓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而收取的價款。實物收入是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各種實物形態的估價收入。其他收入是轉讓房地產取得的無形資產或非專利技術等的評估收入。
四、確定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括支付地價款和有關登記、過戶手續費;(2)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3)房地產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其中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能銨轉移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項合計的5%以內計算扣除,否則按上述第(1)和(2)項合計的10%以內計算扣除;(4)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支出。包括營業稅、城建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5)其他扣除項目。這條主要是針對房地產企業規定的,對專門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可以按20%計算扣除。這條規定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別重要,計算時千萬不能遺漏。
五、計算方法
首先確定增值額與扣除項目合計的比例,看其結果介于稅率中哪一個層次,然后運用公式“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
舉例如下:某房地產公司開發100棟花園別墅,其中80棟出售,10棟出租,10棟待售。每棟地價14.8萬元,登記、過戶手續費0.2萬元,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等合計50萬元,貸款支付利息0.5萬元(能提供銀行證明)。
每棟售價180萬元,營業稅率5%,城建稅稅率5%,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問該公司應繳納多少土地增值稅?
計算過程如下:轉讓收入:180*80=14400(萬元)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合計:(14.8+0.2+50)*80=5200(萬元)
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0.5*80+5200*5%=300(萬元)
轉讓稅金支出:14400*5%*(1+5%+3%)=777.6(萬元)
加計扣除金額:5200*20%=1040(萬元)
扣除項目合計:5200+300+777.6+1040=7317.6(萬元)
增值額=14400-7317.6=7082.4(萬元)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7082.4/7317.6*100%=96.79%應納增值稅稅額=7082.4*40%-7317.6*5%=2467.08(萬元)
六、會計處理
1.轉讓取得收入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2467.08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2467.08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2467.08
貸:銀行存款 2467.08
來源:納稅服務網
4.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怎么計算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如下: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一般是采取先預交后清算的方式進行的(一般的預征率在2%-4%,具體每個地方不一樣的): 1、先計算可以扣除項目金額(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稅金、開發費用及利息、加計扣除等) 2、計算收入 3、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 4、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增值率 5、按稅率計算稅額 基本步驟如下: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六款規定,該扣除項目為“根據條例第六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之和的20%。 但上述加計扣除項目,并不是所有的房地產轉讓銷售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都可以加計扣除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享受。
一是必須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也就是具有開發資質的企業;二是必須實際從事了房地產開發業務,對只從事房地產二手轉讓的企業,不得減除加計扣除項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增值稅宣傳提綱〉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10號)規定,在具體計算增值額時,要區分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處理: 第一,對取得土地或房地產使用權后,未進行開發即轉讓的,計算其增值額時,只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地價款、繳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這樣規定的目的主要是抑制“炒”買“炒”賣地皮的行為。顯然,這種情況沒有規定加計扣除項目。
第二,對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投入資金,將生地變為熟地轉讓的,計算其增值額時,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地價款、繳納的有關費用、開發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計開發成本的20%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這樣規定,是鼓勵投資者將更多的資金投向房地產開發。
需要納稅人注意的是,這種情況雖然可以加計扣除,但在計算轉讓土地使用權加計扣除項目時,僅是對開發成本加計扣除,對土地成本價款不加計扣除。 第三,對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進行房地產開發建造的,在計算其增值額時,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地價款和有關費用、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和規定的費用、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并允許加計20%的扣除。
這可以使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有一個基本的投資回報,以調動其從事正常房地產開發的積極性。需要納稅人注意的是,在計算開發建造房屋轉讓銷售的加計扣除項目時,不僅允許對開發成本加計扣除,對土地成本價款也允許加計扣除。
第四,轉讓舊房及建筑物的,在計算其增值額時,允許扣除由稅務機關參照評估價格確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即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價值),以及在轉讓時繳納的有關稅金。這主要考慮到如果按原成本價作為扣除項目金額,不盡合理。
而采用評估的重置成本價能夠相對消除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比較合理。從中也可以看出,這種轉讓舊房的情況也不允許加計扣除。
此外,對于轉讓舊房及建筑物的,如果能夠取得購置發票,還可以采用另外一種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方法。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即土地價和房屋建筑物評估價),可按發票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
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準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5%的基數。對于轉讓舊房及建筑物,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實行核定征收。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
5. 增值稅計算公式 具體有哪幾個數得出來的 (房地產行業)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并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征收。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舉例: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1998年1月將其開發的寫字樓一幢出售,共取得收入3800萬元。
企業為開發該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600萬元,房地產開發本為1400萬元,專門為開發該項目支付的貸款利息120萬元。為轉讓該項目應當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印花稅共計210.9萬元。
當地*府規定,企業可以按土地使用權出讓費、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另外,稅法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可以按土地出讓費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20%加計扣除。
則其應納稅額為: 扣除項目金額=600+1400+120+210.9+(600+1400)*5%+(600+1400)*20%=600+1400+120+210.9+100+400=2830.9萬元 增值額=3800-2830.9=969.1萬元 增值額占扣除項目比例=969.1÷2830.9=34.23% 應納稅額=969.1*30%=290.73萬元 確定是哪兒都能找到土地增值稅稅率,原因是土地增值稅稅率很容易找的,而且土地增值稅稅率現在也不是太難找。關于找具體的土地增值稅稅率,我建議你到這里看看土地增值稅稅率,之所以這里的土地增值稅稅率比較全,其他地方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網,可能不如這里的土地增值稅稅率全面,確定是哪兒都能找到土地增值稅稅率,原因是土地增值稅稅率很容易找的,而且土地增值稅稅率現在也不是太難找。
關于找具體的土地增值稅稅率,我建議你到這里看看土地增值稅稅率,之所以這里的土地增值稅稅率比較全,其他地方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網,可能不如這里的土地增值稅稅率全面。
6. 房地產增值稅計算方法
1、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一般是采取先預交后清算的方式進行的,一般的預征率在2%-4%,具體每個地方不一樣的。先計算可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收入。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增值率。
2、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7.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5)財*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算法: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8. 關于稅率的數學公式
各種稅的計算公式 1、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此處稅率為17%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禁止抵扣人進項稅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的合計÷當月全部銷售,營業額合計) 2、進口貨物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二.消費稅 1、一般情況: 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2、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三、營業稅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四、關稅 1、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適用稅率 2、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復合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五、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月預繳額=月應納稅所得額*25% 月應納稅所得額=上年應納稅所得額*1/12 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企業所得稅 1、應納稅所得額 制造業: 應納稅所得額=產品銷售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商業: 應納稅所得額=銷售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服務業: 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收入*凈額+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再投資退稅: 再投資退稅=再投資額*(1—綜合稅率)*稅率*退稅率 七、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稿酬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1—30%) 3、其他各項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 八、其他稅收 1、城鎮土地使用稅 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使用稅率 2、房地產稅 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3、資源稅 年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4、土地增值稅 增值稅=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每級距的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 5、契稅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期間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補貼收入 增值稅計算方法 1、直接計稅法 應納增值稅額:=增值額*增值稅稅率 增值額:=工資+利息+租金+利潤+其他增值項目-貨物銷售額的全值-法定扣除項目購入貨物金額 2、間接計稅法 扣除稅額=扣除項目的扣除金額*扣除稅率 (1)、購進扣稅法 扣除稅額=本期購入扣除項目金額*扣除稅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稅額 (2)、實耗扣稅法 扣除稅額=本期實際耗用扣除項目金額*扣除稅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稅額 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 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1、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甲類卷煙 10% 乙類卷煙 5% 雪茄煙 5% 護膚護發品 5% 煙絲 5% 鞭炮、焰火 5% 糧食白酒 10% 貴重首飾及珠寶寶石 6% 薯類白酒 5% 汽車輪胎 5% 其他酒 5% 小轎車 8% 酒精 5% 越野車 6% 化妝品 5% 小客車 5% 2、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征收率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收入(1+增值稅征收率) 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額 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免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營業稅額 應納營業稅額=營業額*稅率 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消費稅額 1、從價定率的計算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稅率 (1)、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2)、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率) (3)、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率) (4)、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應納消費稅稅額 (5)、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2、從量定額的計算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消費稅額=銷售數量*單位數額 資源稅額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企業所得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稅收調整項目金額 利潤總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1、工業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公式 工業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稅收調。
9. 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2113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5261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4102式中的“增值額”為1653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10. 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
發布日期:2007-10-25 15:35:59 來源:遼寧稅務網 土地增值稅的稅率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每級距的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法 分步計算比較煩瑣,在實際工作中一般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計算。 (1)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上面的5%、15%、35%分別為二、三、四級的速算扣除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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