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莞帶車位二手房轉讓時需要注意什么
問:帶車位的二手房,為什么要在買賣合同中寫明車位轉讓價? 答:因為車位屬于非住宅,在交易時,財稅部門要求將車位與住宅價格分開計算稅費。
同時,銀行在辦理按揭貸款時,評估價是不包含車位價的。 問:業主或客戶有一方其中一人未滿18周歲,但有身份證,是否可以由父母代為簽訂買賣合同? 答: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即可以由其父母代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但是,買賣合同中最好不要寫明身份證號碼。
問:如果客戶是境內人,但卻又拿護照來買房,是否需要公證? 答:這要看客戶是否有戶口薄。如果有,則不需要公證;如果只有護照、沒有戶口薄,說明他沒有戶籍,則必須經過公證。
問:房地產買賣合同如與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就同一事實出現兩種約定,并導致兩種不同理解,且這兩種理解相互沖突的,以哪種理解為準? 答:以房地產買賣合同上約定所產生的理解為準。 問:如果購買方為兩人以上且要按份共有的,該如何操作? 答:在買賣合同中按照購買方的意思寫明各自占有的份額,出小產證時,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在產證附記中載明各自所占的份額數。
問:帶車位轉讓該如何操作? 答:如果產證附件上記載該車位情況,則該車位為產權車位。如房屋轉讓時產權車位附隨轉讓給同一購買人的,應商定該車位的轉讓價,車位轉讓需另行繳納轉讓價3%的契稅。
買方只購買房屋不買車位,房東想把車位賣給第三人的,則第三人必須在同一小區擁有產權房屋,可以看兩個產權證的土地是否為同一丘。 如果第三人未能滿足上述條件,則該車位不能轉讓。
另外,如果產證附件上車位面積為0,則不能過戶。 如果車位未能在產證上體現、只有車位使用權協議,表明該車位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
在這種情況下,車位情況不需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只需另外簽訂關于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協議。 但在簽約前,要通知業主攜帶車位使用權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