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房產新*二十四條是什么
(24條)杭州市人民*府關于促進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ZZ]2008年11月05日 星期三 23:30各區、縣(市)人民*府,市*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策,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與住房開發建設,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進一步創造良好的住房消費環境(一)調整購房入戶*策。
購房入戶*策實施范圍由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區域擴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區等區域。購房者為非杭州市區戶籍人員(不含境外人員),在上城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1OO萬元以上(含100萬元),或在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的,經市房管、公安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可申請辦理1戶(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戶籍。
具體操作辦法參照《杭州市人民*府辦公廳轉發市房管局關于外地人在杭購房入戶試點辦法的通知》(杭*辦[2 006 ] 6號)規定執行。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的購房入戶*策仍按原*策執行。
(二)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策。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男6 O歲、女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O歲。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職工購買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職工首套貸款購買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積未達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可按相應額度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杭州區、縣(市)異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鼓勵職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三)實行購買商品房契稅、印花稅補貼。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對個人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內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所繳納的契稅、印花稅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四)實行存量房交易稅收補貼。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范圍內買賣個人普通住房的,買賣雙方(均為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根據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五)簡化存量房交易納稅申報手續。
對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內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收取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六)明確界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對象。
對一戶家庭中年滿1 8周歲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策執行。(七)暫停征收房產登記等相關收費。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對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范圍內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購房者,全額暫停征收其房產登記費、房產交易手續費、權屬調查費3項行*事業性收費。二、鼓勵推行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八)鼓勵拆遷房貨幣化安置。
在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中,鼓勵實行貨幣化安置,節約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對原規劃用于安置房建設的土地調整為公開出讓土地的,其出讓收入扣除規定的費用、資金后,返還各做地主體,用于拆遷安置土地的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等。
(九)加大*府購買力度。市級各部門、各城區做地主體,可根據需要,在價格合理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公平、公平的原則,經市財*部門同意后,通過*府采購的方式,購買中低價位的商品住房,以增加拆遷安置房房源。
三、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業投資發展環境(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下限預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完工前的預售收入,按國家稅收*策規定的預計利潤率下限標準預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季預繳、按年清算。
(十一)調整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辦法。房地產項目領取《商品房預售證》,未銷售的房屋停止銷售后可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手續,在建工程竣工并經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后,將在建工程抵押權轉為房屋抵押權登記。
(十二)適度調整出讓價款支付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房地產經營性用地,且受讓人已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的約定足額支付首期出讓價款(包括定金)的,由受讓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后,可調整《出讓合同》約定的余下出讓價款的支付時間,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免交滯納金,每期調整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十三)放寬建設項目開、竣工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經營性用地,且《出讓合同》約定須在2009年7月31日前開工建設的,在受讓人支付總地價款的70%后,可辦理交地手續,相關部門憑國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先行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動工建設,待受讓人按批準的時限付清全部出讓價款后,再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對按期動工確有困難的,由受。
2. 杭州樓市新*發布,主要有哪些改變
杭州樓市新*發布主要有三項改變:一是高層次人才優搖號打上補丁,網簽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二是加大“無房家庭”的傾斜力度,明確均價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對“無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但對“無房家庭”提升門檻,戶籍所在地屬于本市非限購范圍內的購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還需滿足“自購房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要求。三是明確一戶購房家庭同時只能參與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
這三項內容,都是緊緊圍繞“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機炒房。擴展資料:杭州已有27次“萬人搖號”杭州市發文對公證搖號銷售有關事項進行明確的背后,是杭州不斷升溫的房地產市場。
據統計,自2018年4月杭州實施搖號買房以來,已經誕生過27次“萬人搖號”的現象,最低中簽率只有0.766%。最近的一次就在6月初,杭州西溪公館樓盤推出959套房,最終引來59640組參與搖號登記,算下來中簽率僅有1.61%。
杭州“萬人搖號”再一次引發市場關注。事實上,自杭州2018年4月開始實施公證搖號以來,中簽率一直不算高。
據平安證券統計,2019年杭州平均中簽率為28%,2020年4月平均中簽率下降至26%。此次杭州西溪公館出現1.61%的超低中簽率,主要還是受到樓盤與周邊一二手房價格倒掛的影響。
據悉,西溪公館早在2009年就已拿地,此次開盤銷售均價2.8萬/平,遠低于周邊二手房3.5-4萬元/平,且2021年3月即可交房。“買到即賺到”心態下,大量家庭參與新盤搖號。
參考資料來源:東方財富網-杭州發布樓市新*:人才優先購房5年內不得交易。
3. 杭州市房地產*策
一下是本人根據杭州最新的房產*策總結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最后一句是精髓和重點。 什么叫“本市戶籍? 限購*策適用的地域范圍,指杭州市區,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之江、下沙、蕭山、余杭。
“本市戶籍”中的“本市”范圍,則指擁有杭州市區戶籍(含農村及在校大學生),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之江、下沙、蕭山、余杭。 具體戶籍認定以戶口簿等戶籍證明為準,*人等提供其他證明。
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擁有杭州市區戶籍,即認定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限購”范圍和“已擁有住房”如何界定? “限購”是指限制居民家庭通過市場途徑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包括與他人共同購買。
不包括因繼承、交換、分割、房改、法院裁定等取得的房屋。 “已擁有住房”,就是指居民家庭購房當時其名下擁有的住房,包括已經所有權登記的住房以及辦理預告登記、商品住房預售合同簽訂備案、簽訂二手住房轉讓合同的住房。
購房需要經過哪些流程? 購房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或通過經紀機構購房的,應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經紀機構提供下列材料: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購房人簽字確認的《購房人家庭成員及名下住房情況申報表》。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購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并憑核對后的相關資料統一至房產檔案管理部門申請開具《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此后才能與購房人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代理簽訂二手住房轉讓合同,并向房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產登記手續。
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住房擁有情況證明,應分別向稅務、社保及房產檔案管理部門申請出具。 原本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出售之后,算不算擁有房產人群,還能新購住房嗎? 根據細則規定,該情況應該可以在本市新購住房。
但實施意見明確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且貸款應按第二套標準執行,即不管是采用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的方式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限購:認房不認貸;銀行貸款:認房又認貸。
4. 杭州限購*策的內容是什么
一、堅決貫徹落實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策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購房支付能力等,我市將綜合研究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本市的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策,積極采取有力措施,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力度;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加強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進一步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體系。
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確保完成全市保障性用房建設目標任務。2011年,全市新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60萬平方米、廉租住房7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80萬平方米、拆遷安置房200萬平方米;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00萬平方米以上。
2011年,繼續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等群體按計劃推出公共租賃住房;對城鎮低保標準2。5倍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做到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
三、嚴格執行稅收*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同時,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稅務部門要重點加強稅務稽查,嚴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
稅務、財*、房管、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充分運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和手段,強化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 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
四、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對商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各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的*策。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可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策的基礎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五、加強住房供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年度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低于前兩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對年度經營性用地供地計劃的結構及布局等予以合理安排,加大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力度。優先保障納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計劃項目的實施。
通過建立行*審批“綠色通道”等多種手段提高辦事效率,加大保障性住房項目用地供應力度。 在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的前提下,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總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設或配建保障性住房。
嚴格住房建設用地出讓管理。土地出讓必須以宗地為單位,并提供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標準。
嚴格按照《**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要求,對土地競買人的準入資格以及資金來源進行審查。 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開工建設。
六、嚴格執行限購*策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在本市已擁有 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
七、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2011年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目標,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加大資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進各項工作。加強考核,對*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計劃目標未完成的部門和單位,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有關責任。
八、加強輿論宣傳和正面引導新聞媒體要做好對房地產調控*策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理性消費的引導,形成有利于本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輿論氛圍。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解讀各項調控*策措施,及時解答有關問題,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
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前發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5. 如何看待剛出臺的杭州樓市限購*策
9.18杭州限購*策解讀1、本地戶口(杭州戶籍)?本市家庭戶口?僅指杭州9城區和余杭、蕭山戶口;家庭夫妻雙方一個本市戶口一個外地戶口算本地家庭,不算限購。
除上述外都是外地家庭。如富陽、淳安、臨安、建德等都屬于外地戶口2、住宅限購范圍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
不包含富陽區、大江東以及臨安、桐廬、建德、淳安四縣(市)。3、限購內容非杭州戶籍在限購范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在購買住宅(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住宅不限購4、限購時間9月19日(含)開始,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平臺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網簽平臺房屋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改簽的,以第一份合同為準,前提是買賣雙方當事人不變的修改合同才認可。
5、限購住宅的認定房產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確認信息(針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的查檔證明,買方夫妻雙方提供后方可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二手房轉讓合同。6、外地家庭是否需要提供在杭州的社保或個稅憑證不需要7、外籍人員也屬于非杭州戶籍。
6. 急求
杭州2010年房地產24條新*出臺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常務會議和省*府常務會議精神,按照穩定完善*策、增加有效供給、加強市場監管、完善相關制度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市區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多渠道改善不同收入群體的居住條件,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穩定市場預期,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經市*府認真研究,制訂出臺了《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主要內容為: 一、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 1.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和規模。
堅持“租、售、改”三位一體方針和“六房并舉”的總體要求,全面推進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經濟租賃房、危改房和人才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加快實現拆遷安置房“房等人”目標,解決兩個“夾心層”的住房困難問題。其中,主城區2010年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50萬平方米,竣工50萬平方米;開工建設廉租房5萬平方米;開工建設拆遷安置房400萬平方米,竣工300萬平方米;建設經濟租賃房(含大學畢業生公寓、外來務工人員公寓9萬平方米)42萬平方米;開工建設人才專項用房50萬平方米;完成180萬平方米危舊房改善掃尾項目;通過收購、定向采購存量房以及普通商品房,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房源。
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和配套建設力度,確保主城區2010年經濟適用房供地500畝,經濟租賃房供地200畝,人才專項用房供地500畝,拆遷安置房供地2300畝。 2.擴大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保障覆蓋面。
根據實際情況,加大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放寬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條件;研究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策,鼓勵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置條件的住戶直接通過市場購買住房。進一步放寬廉租住房的準入條件,對低保標準2.5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實現應保盡保。
進一步推進經濟租賃房配租工作,盡力解決“兩個夾心層”住房困難問題。 3.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支持。
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積極爭取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 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 在市區首次購買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給予房款總額1.3%的購房補貼。
在市區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出售住房,并重新購買普通住房,給予房款總額1.3%的購房補貼。 因房屋拆遷(含危舊房改造)選擇貨幣安置的,在市區購買普通住房給予超過貨幣補償款部分1.3%的購房補貼。
上述住房消費享受購房補貼的時限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商品住房以合同備案日期為準,二手住房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準。上述購房補貼*策以家庭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三、繼續營造良好的住房消費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1.繼續執行購房入戶*策。購房者為非杭州市區戶籍人員(不含境外人員),在上城區、錢江新城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100萬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區、西湖區、江干區、拱墅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80萬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經濟開發區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60萬元(含)以上的,經市房管、公安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可申請辦理1戶(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戶籍。
2.繼續執行現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策。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6個月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為男60歲、女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0歲。
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的居民,為改善居住條件再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策。
職工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購買自住住房的,在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可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比照首次執行。 對職工及其配偶因償還住房貸款、支付房租等原因需提取公積金的,放寬每年提取的次數限制,繼續推行還貸提取按月轉賬業務。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允許杭州區、縣(市)異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由杭州公積金中心給予公積金貸款利息30%的補貼,補貼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簡化存量房交易納稅申報手續。
對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內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收取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 4.繼續執行對一戶家庭中年滿18周歲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的*策。
5.繼續暫停征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收費。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對購買市區范圍內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購房者,全額暫停征收其房產登記費、房產交易手續費、權屬調查費3項收費。
6.繼續鼓勵拆遷房貨幣化安置。在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中,鼓勵實行貨幣化安置,節約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
7.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
7. 杭州商品房限購*策內容有哪些呢
嚴格執行限購*策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
8. 杭州限購*策的理解
2017杭州限購*策細則與解讀一、擴大限購范圍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范圍,即在市區范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二、升級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措施《通知》明確,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三、增設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措施自2017年3月3日起,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杭州限購*策影響(專家解讀)專家一、近期杭州房地產市場需求十分旺盛,供求關系緊張。加大限購力度和范圍,有助于抑制投資性需求,有助于保護真正剛需,有助于穩定市場預期,有助于杭州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專家二、此次*策加碼,是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的大背景下,有利于進一步抑制延續去年以來杭州房地產市場出現的較為旺盛的投資性購房需求,引導市場逐步向居住屬性回歸,并有利于給真正的自住需求尤其是剛性需求購房者贏得時間和空間。杭州限購*策對房價的影響影響房價的因素有不少,城市地位提升、產業經濟發展、各種利好配套等都是誘因。
2014年杭州樓市尚且處于存量高危期,眨眼2016年已順利完成去庫存指標,主城區住宅更是供不應求。目前而言,杭州樓市調控*策松動的可能性不大。
同時因為之前杭州房價太過火爆房價高漲,這次加大限購力度對杭州樓市的投資起到了很大作用,還能保持杭州房地產的發展。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二)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三)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限購范圍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相關問題解答一、2017外地人在杭州買房需要什么條件?【回答】:2017年外地人在杭州買房必須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社保以上。
二、2017年可以在杭州通過買房落戶可以嗎?【回答】:根據杭州最新的購房*策,暫不支持購房落戶。三、2017年杭州住房限購范圍包括富陽區嗎?【回答】:2017年杭州住房限購范圍包括富陽區。
9. 房地產調控的杭州新*
繼深圳、上海等城市紛紛推出樓市“限購令”后,2010年10月11日,浙江杭州市研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意見》,暫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執行購房補貼*策,恢復征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收費,并提出落實差別化信貸*策。2010年10月10日,福建福州市*府辦公廳通知,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行*區域內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5城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5城區繼續購買商品住房。 據杭州市*府有關部門介紹,這次推出的實施意見,主要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調控*策進行細化落實。 據杭州市房管局介紹,統計表明2010年5—9月(截至9月27日)主城區銷售的9257套商品房中,屬于家庭首套購房有6247套,占到了67.5%;根據購房人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分析,這9257套商品房中,6493套屬于本市市區(包括蕭山、余杭)居民購房,占70.2%。可售房源大大增加,截至9月30日,市區可售商品住房21917套,面積299.5萬平方米,同比分別增加35.2%和30.7%。 該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自本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停止執行購房補貼*策,恢復征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收費。 實施意見明確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要全面規范商品房預售條件,嚴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應申報每套房屋價格,實行一房一價,銷售時應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并一次性公開銷售,提高銷售價格的,需經物價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 實施意見還提出要落實差別化稅收*策。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稅務部門要加強稅務稽查,嚴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2010年市區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含拆遷安置房)540萬平方米,通過收購、采購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同時,研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