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府為什么不代替開發商搞房地產呢
為什么還要替代呢?房地產開發的各個環節都是由*府控制和大力支持的。前面一樓也已經說了“*府是不允許做贏利性的工作的,是公益性的。”
從賣地、批地到房地產行業各個環節的各項需繳稅額,地價的制定、稅科稅額的制定,不論是開發商還是消費者,只要你參與了房地產相關環節,都應承擔自己需要繳納的部份。
開發商做房地產開發也是基于*府各項宏觀*策和各項自身所具備資源的,不論是資金還是其它資源。現在擺在臺面上的做房地產行業的富人也許看起來蠻多的,但實際比起很多隱性富豪來說還是不算什么。上班族的血汗錢不是單純給了房地產開發商,而是給了房地產行業,給了自己想要個家的夢想。這樣說仁兄應該清楚多了吧。
2. 一個房地產商真實告白:老百姓為什么買不起房子
在下從99年接觸房地產業,一直干到今天,這行讓我歡喜讓我優,讓我賺了很多錢,真的很多很多,但是也讓我很受傷,今天我終于拿到了簽證,過完年我就帶著老婆孩子移民離開這個國家了,有幾句話,還是想說出來。
我大學畢業就干了房地產,在一家業內TOP10的公司,,一步步從售樓先生干到今天的地區副總,十年后,終于感覺到累了,也看透了,以前是不能說,今天終于可以說了。
你們以為一定要財大氣粗才能做開發商?你們錯了,開發商大部分一開始都是空手套白狼,關系比資金重要的多,地才是一切的根本,只要跟*府關系夠硬,拿到了地,那銀行都巴巴的跑來,乖乖的給你貸款。
你以為開發商都是自掏腰包?你們又錯了,土地轉讓金都是貸款的,修樓蓋房都是承建商墊資的,開發商沒掏幾個錢!
你覺得蓋好房子,開發商該賣房了吧,這次還是錯了,開發商在開盤之前,會搞個內部認購,至少一半以上的房子都給內部認購掉,這個很多人知道了,其實就是找人向銀行貸款買房,這哦其實就是自己賣給自己,但也是變相把樓盤以市價賣給銀行,說白了就是產權變換一下,這銀行的錢就全進到開發商的腰包了,真正想買房的老百姓,第一次幾乎沒有能買到心儀的房子,基本都是“賣掉了”,然后過兩天告訴你說有人退房,其實這都是把內部認購的房子轉移到老百姓手里,鈔票再一次進入開發商的腰包。
如果你們問銀行就這么傻?我要告訴你,銀行就是這么傻,開發商向銀行貸款拿地,是用土地做抵押的,現在房子都蓋好賣掉了,開發商就算還不了拿地的貸款,銀行對這筆爛帳也沒辦法,只能去找*府,*府就把這塊地再次出讓,拆遷,補銀行爛帳。所以你們沒見嗎,但凡成熟的開發商,都是擁有好幾個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錢就這么轉來轉去。心情好就還貸款給銀行,心情不好就再說了。
你們如果覺得*府是真心希望控制房價的,你們怎么老是錯呢,真心覺得房價過高的,只是中央*府而已。但是中央*府手里沒一寸土地,土地全是地方*府的。你們知道地方*府征地多少錢一畝嗎?幾萬塊而已,可賣給開發商多少錢嗎?幾百萬一畝哦!對于地方*府來說,土地就是GDP,土地就是*績,土地就是繁榮昌盛。你說地方*府會聽中央的嗎?
好啊,中央的話地方可以不聽,那中央也不是吃軟飯的,于是新*策出臺了,土地轉讓從以前的出讓制度變成今天的競拍制度。而且中央一揮手,央企老大哥們出馬了,老大哥們揮舞著鈔票出現在一個個土地競拍會現場,大家驚呼,中央要控制土地了。
你們覺得央企出馬了,房價有望回落了。怎么每次都錯呢!現在要拿地不光靠關系了,只能是競拍,這樣很多小開發商是不行了,但是土地就基本都集中到幾個大開發商手里,變相土地兼并啊。央企老大哥是不差錢,但民企拿不到地,還不能抬抬價?競拍的時候多舉舉牌子,那價格就是幾千萬幾千萬的往上竄。央企再牛,我讓你拿地的價格跟市場房價靠攏,我讓你控制房價,你控制啊!地價就這么高,你老大哥不拿,我民企拿,前面說過了,甭管什么價格,只要土地在手,不怕鈔票沒有!
這就是房地產界的循環,*府,土地,銀行,一次次的循環,生生不息,于是房價也就滾雪球一般。
其實,真正想抑制房價,辦法很簡單,只要全民堅持兩年不買房,不要多,只要兩年,那樣會倒掉一批開發商跟槍斃一批銀行行長雙規一批市長,代價是大了點,但是換來的是啥大家心里清楚。
我干了10年房地產,真的看透了,天天跟肥頭大耳的*府官員吃飯喝酒,跟腸肥腦滿的行長唱歌跳舞,真的累了。
3. 房地產交易中黑幕都有哪些呀
黑幕一 合同約定巧設玄關
此次調查,25%的消費者認為開發商簽訂合同留伏筆,甚至公然違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消費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和約定,是消費者和開發商之間法律關系的最主要依據,然而,商品房開發銷售商往往會在購房合同上巧設玄關,甚至公然違背合同。具體招數表現為:(1)惡意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在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管理總局監制的統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開發銷售商故意對有些條款不填寫,如土地面積、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等有關細節都不填,使消費者誤以為該企業手續齊全,埋下了因此產生糾紛的許多隱患。有的銷售商甚至連房價、總房款的大寫金額都刻意空著,為自己以后篡改房價埋伏筆。(2)無不可抗力,卻一再延長交房時間,合同中卻只簽工程竣工時間,對交房時間閉口不提,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無法得到賠償。
黑幕二 延期交房強詞奪理
令人吃驚的是,此次在對5000多名消費者的調查中,竟然有70%的消費者都反映開發商延期交房,并且,開發商對自己的違約亂找“臺階”,拒不承擔違約賠償。(1)夸大不可抗力開脫責任。眾所周知,按照《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地震、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然而延期交房發生后,所謂的資金沒有到位、氣候不正常、*策調整等都成了開發銷售商的“不可抗力”(有的還寫進了購房合同),并且藉此拒絕承擔違約責任。(2)過低的違約金是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又一個主要“臺階”,大部分開發商和消費者合同中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是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二,如此低的違約金還不能彌補消費者購方按揭貸款的利息,至于消費者因延期交房所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更無法得到保障。(3)按照規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中開發商逾期90天不交房消費者可以無條件選擇退房,開發商無條件退還購房款并賠償銀行利息,然而,開發商在合同中對此條卻是閉而不談。
黑幕三 “五證”不全,產權證難辦
產權是每一個購房人必須首先考慮的問題,然而,在所有被調查的購房消費者中竟然有20%的人反映自己沒能及時辦理房產證。究其原因,一是開發商〃五證〃不全,有的開發商根本就沒有取得土地的使用權限,根本就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格,銷售的商品房當然也就辦不了房產證;還有很多開發商是邊開發、邊銷售、邊協調關系辦證,房子賣完了,有關手續卻還沒有審辦下來。二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用于開發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可有的開發企業,由于不愿意繳納和逃避土地出讓金,這樣,開發的房產不僅不能辦理產權證,而且還會給消費者以后的居住和上市交易留下無窮后患。
黑幕四 “牛皮”吹破天,承諾成空文
虛假宣傳、亂吹“牛皮”可以說是目前房地產界“功利營銷”的通病。此次調查中,45%的消費者反映開發商的宣傳難以兌現。許多開發商認為,反正自己的樓書和宣傳廣告的內容也沒有寫進合同,于是為了達到促銷目的在這里大吹“牛皮”,夸大美化居住環境,打造虛假水景概念、綠化概念、花園概念、交通概念,這些都是開發商司空見慣的伎倆。
黑幕五 面積縮水、漲水,消費者一頭霧水
房屋面積是房子的量化指標,與購房款直接相關,然而,開發商往往會在商品房面積上大做文章,調查中,15%的消費者對此不滿意。(1)面積縮水。模糊不清的公攤面積使消費者商品房的實際面積大大縮水,有些開發商甚至將小區內的會所、車庫、地下室也算進了公攤面積之列,而這些強加給業主的所謂公攤面積卻又被開發商二次銷售,從中漁利。(2)面積漲水。部分開發商交房時的實際面積要比購房合同中的面積大,嚴重者面積“超標”30%多,據此要求消費者補齊房款(否則不交房),其實國家有明確規定,面積漲水超過3%部分消費者可以無償擁有。(3)許多開發商在和消費者簽訂購房合同時都故意不將公攤面積寫入合同或補充條款,致使消費者遭受了欺詐也是糊里糊涂。
黑幕六 房產質量,消費者心中永遠的痛
調查中,25%的消費者對開發商的房產質量頗有微詞,并且售后維修存在著嚴重的拖沓現象。
黑幕七 強制指定物業,業主受氣
調查中發現,漯河市幾乎90%的小區物業管理都是開發商自己組織的,業主對此無從選擇,只能被強制接受;同時,物業管理費由物業公司單方制定,繁瑣的規章、公約一旦違背,就遭遇停水、停電、停氣。重收費、輕管理是小區物業的通病。對強加給自己的物業管理模式,23%的調查對象表示不滿意。
4. *府搞房地產騙老百姓怎么辦
這種事情的維權,關鍵在于*府征地是否合法,如果系違法征地,那就可以維權。
因此,首先要確定征地是否合法:對于農民來說,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看是否有兩公告,也就是由縣(市)*府發布(張貼)的經省*府或**審批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資源局張貼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基本可以認定征地不合法。如果這兩公告沒有貼出來,你們可以聯合起來,以請求*府信息公開的方式,請求公開這兩公告。
*府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公開,就可以進一步行*復議、行*訴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