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汪建設的受賄400次
大到幫房地產商審批項目、征地拆遷、周轉資金,小到為其“擺平”賭博被查、酒后駕車、辦理“最牛車牌”,15日,安徽黃山市原*法委書記汪建設被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十余年間,與30多名房地產商形成緊密的權錢交易關系,先后收受賄賂500余萬元。作為維護一方公平正義、和諧安定的地方*法委書記,為何會淪為小利益群體的“貼心大哥”,“為人民幣服務”的“專供保護傘”?“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今年57歲的汪建設,歷任安徽黟縣城建局局長、副縣長,休寧縣縣長、縣委書記,黃山市屯溪區區委書記,黃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法委書記。翻開其400余次受賄記錄,其中約八成來自房地產開發、施工、裝修行業,幾乎囊括了黃山市區主要房地產類企業。
“汪建設跟開發商走得近,這在黃山幾乎眾所周知,但關系這么深、受賄這么多次出乎意料!”黃山市一名干部嘆道。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汪建設在2001年至2012年間,先后利用職權為30多家房地產企業提供各類幫助。
其中為9名開發商在項目審批、4名開發商在承攬工程、3名開發商在征地拆遷、7名開發商在施工開業、4名開發商在驗收交房、4名開發商在證件辦理、8名開發商在糾紛處理方面“批條子”、“打招呼”,涵蓋房地產項目開發流程各個環節。作為主管*法的地方領導,汪建設還多次利用職權和影響力,使司法處置向有利于行賄開發商的方向傾斜。
如有的開發商被行*拘留,因和汪建設關系“不一般”,拘留期間可以“請假”。2010年下半年,汪建設受歙縣一名開發商請托,使其聚眾斗毆案得到從輕處理。
一名外地房地產商打官司勝訴,涉及資金1000多萬元,但汪建設收受敗訴方賄賂后施加干預,使該案在法院執行階段被拖了3年多。汪建設的“關照”可謂貼心細致。
開發商使用違規鋁合金窗,他幫其從輕處理;開發商參與賭博被查,他幫其“擺平”;開發商的親戚想調動、解決編制,他幫其“搞定”;開發商想辦理“5個9”、“4個6”的“最牛車牌”,他“樂于助人”;開發商酒后駕車、開套牌車被查,他協調從輕處理乃至直接放行。2007年,汪建設甚至與江蘇某企業董事長結為“干親”,將其車輛辦成在黃山行駛免受處罰的“特權神車”。
“人情往來”結成利益共同體在黃山市*商界,汪建設廣為人知的“三多”:哥們多、飯局多、名牌多。多名與汪建設有過接觸的人士描述其典型形象:留背頭、打摩絲、一身名牌,在飯局上高談闊論、喜歡出風頭。
“在飯桌上,他抬起腳問別人:你猜我這皮鞋多少錢一雙?一萬多!”“別人給我送煙如果只送兩條,我從窗戶直接扔出去!”一位人士回憶,礙于其位高權重,大家也不好說什么。黃山市一位熟知汪建設成長歷程的干部告訴記者,汪建設出身于黟縣一個農民家庭,苦讀考上大學,大學畢業后從*,曾是全村勵志典范和鄉親們的驕傲。
2000年底,汪建設調任黃山市中心城區屯溪區區委書記,時逢房地產業興起,黃山作為世界知名的旅游城市,其房地產開發成為“商業金礦”,此后汪建設又升任市*法委書記兼市重點工程領導組負責人之一,牽頭征地拆遷補償、重點項目建設工地綜合治理、農民工工資清欠等工作,自然成為各路開發商爭相拉攏的關鍵人物。“他沒能抵御住物質的誘惑,在‘前呼后擁’之下,人也變得越來越高調。”
這名干部介紹,汪建設尤其是在升任*法委書記后,家里很少開火,出入各種飯局,有時連早餐都由酒店供應,和所謂的“哥們”混在一起。辦案人員介紹,汪建設所收受的賄賂,絕大多數都披著濃厚的“人情”外衣,如逢年過節、女兒過生日及結婚、家人生病、親屬去世,都是他與開發商“人情來往”的高峰期。
但其實質上是一種權錢交易關系,“哥們義氣”之下形成了一個官商利益共同體。2002年至2010年間,汪建設接受黃山某物業公司、上海某實業公司負責人李某請托,為其批發市場回遷開業等事項提供幫助,先后7次收受人民幣11.5萬元、轎車1輛、金項鏈1條,汪建設家人在未實際就職的情況下,亦多次從該公司領取“工資”。
以“義氣”為名,汪建設甚至能出面協調將公款借給開發商。2006年,黃山順興建筑公司以資金緊張為由,向黃山市房管局提出借款請求,經汪建設簽批,得以借款200萬元。
但當年底,“義氣”折合成金錢,汪建設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畢某20萬元“感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