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快速抵押有哪幾種方法
住房抵押貸款申請資料:
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折、車輛行駛證等等)。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準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面簽銀行;
銀行報卷和審批;
銀行審批通過后,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并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2. 房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的最新規定有哪些
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程序
1、受理申請。
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由房屋所有權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抵押人應當事先征得其他共有的人的書面同意,即由共有人(包括所有權人為自然人時配偶間的共有)出具同意書。但是從實際工作中來看,如共有人不到場,登記機關很難確定這類同意書的真實性。因而,在很多城市,實際的做法是要求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這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2、登記時當事人要提交的要件。
按提保法的規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的文件(或復印件)為兩項:一是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是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中,應提供的文件中冊去了主合同,但增加了“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以及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在其后頒發的《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應提供的文件為房屋權屬證書和設定抵押權的合同書及相關的證明文件。2000年,建設部在《簡化房地產交易與房屋權屬登記程序的指導意見》中規定:對房地產抵押登記的必要收件是房地產抵押合同、房屋權屬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或用地證明 。
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材料
一、所需提交的證件:
1、抵押權人:
(1)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委托書一份;
(3)抵押、借款合同各一份;
(4)評估報告書一份;
a、如我所評估另加評估費收據復印件一份;
b、其它單位評估需抵押權人出示的評估報告書內容與該房產真實相符的證明書一份,或由我單位派人到實地核實;
(5)如房產證與土地證地址不符、需到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核實后出示證明;
(6)多人抵押要分清產權;
(7)委托人(銀行信貸經辦人)要在所有復印件上核準后簽字;
2、抵押人:
(1)抵押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遺失需出具有關證明;
(2)房產證產權人身份證號與身份證號不相符者,需出示相關證明;
(3)如不能親自到我所辦理有關手續而授權委托者需注意以下事項:
a、內陸人士需公證書或律師見證書;
b、港、澳人士需持我國司法部門認可授權的港、澳律師見證書;
c、*同胞需到海協會出示的見證書;
d、外藉人士請到該國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出示證明;
(4)公司、企業要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5)公司、企業做抵押如有上級部門需上級部門同意;
(6)有限公司、合營公司等加收公司章程復印件和董事會決議,決議需半數以上董事或股東同意方可,并各附各董事、股東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無固定董事或股東,例:換屆改選等,需公司出示現任董事或股東身份證明);
3、備注:
(1)以上沒有注明復印件的需提交原件;
(2)有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眾事業等不準抵押;
(3)抵押審批書填一式兩份;
(4)以上證件如有過期者不可辦理;
(5)抵押期限不得超過營業執照期限;
(6)抵押金額不得超過評估金額;
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注意事項
1、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2、房地產抵押之后,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
3、房地產抵押之后,抵押人對房地產的處分權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抵押權人的限制;
4、房地產被抵押后,當抵押權人的債權得不到清償時,他擁有優先得到清償的權利;
5、以共有房地產抵押時,抵押人應當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6、以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情況告知承租人。
3. 房產抵押流程怎么辦理是怎么樣的
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并給回執,回執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4.登記
(1)對核準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并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4. 怎么辦理房產抵押
如果您已經擁有一套住房,但您對現有這套住房不滿意,可能它的面積太小,可能它的位置太偏或配套 不太好,而您目前又暫時不想出售這套住房,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有什么辦法能解決這一矛盾呢?下面我將給 您推薦一種即不用出售現有住房又能及時改善目前居住狀況的好辦法——參加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建設銀行開辦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指以自己或他人所有的房產作為抵押物而申請的一種個人住房貸款。 建設銀行對這種貸款的基本規定友誼下幾點:
一、貸款的額度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或擬購房價值的70%,就底部就高。
二、以住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過15年;以門頭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過20年。
三、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
四、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即期限在5年以內(含5年),年利率5.31%;期限在五年以上,年利率5.58%.
五、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1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按月還本付息。
5.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內容
(1997年5月9日建設部令第56號發布,2001年8月15日根據《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房地產抵押權的設定第三章房地產抵押合同的訂立第四章房地產抵押登記第五章抵押房地產的占用與管理第六章抵押房地產的處分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八章 附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房地產抵押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抵押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地上無房屋(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后,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第四條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第五條房地產抵押,應當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設定的房地產抵押,受國家法律保護。第六條國家實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制度。
第七條**建設行*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區建設行*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區域內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區域內的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第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用于教育、醫療、市*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筑物;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第九條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房地產抵押后,該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額部分。第十條以兩宗以上房地產設定同一抵押權的,視為同一抵押房地產。
但抵押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十一條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十二條 以享受國家優惠*策購買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房地產抵押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以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報其上級主管機關備案。第十五條 以中外合資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通過,但企業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通過,但企業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七條 有經營期限的企業以其所有的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應當超過該企業的經營期限。
第十八條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十九條 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條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第二十一條 以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情況告知承租人。
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二十二條 設定房地產抵押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商議定,也可以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條 抵押當事人約定對抵押房地產保險的,由抵押人為抵押的房地產投保,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
抵押房地產投保的,抵押人應當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抵押合。
6. 私人之間如何進行房產抵押
個人之間可以房產抵押,房產抵押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稱的個人。
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并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7. 房產抵押貸款方法有哪些
房產抵押貸款方法: 1、第1種是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2、第2種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托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第三種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