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國現首個松綁限購令城市 或將有更多城市跟風
全國現首個松綁限購令城市 或將有更多城市跟風 來源:北京商報 2011年10月12日00:40我來說兩句 (0) 復制鏈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商報訊 (記者 齊琳) 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昨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布有限度地放松包括外地人才與本市戶籍住房“限購*策”,這也使得佛山市成為限購*策實施以來首個宣布放松限購*策的城市。
業內人士猜測,如果佛山此番松綁限購令不被叫停,隨后將有更多城市跟風,但上述變化難以撼動房價下調的大趨勢。 此次發布的《通知》對于外地人購房資格的限制并沒有放松,但卻添加了一條“對符合市、區人才引進*策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免除限制;但卻在本地戶籍家庭購房資格方面有明顯放松:其中規定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現行限購*策和住房套數的基礎上,允許增購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有條件放松極少數外地人的購房限制,明顯放寬本地購房需求,佛山市的這一次放松從表面上看既防范了外地游資的重新進入,又最大限度地滿足了本地購房需求。”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認為,房價下調壓力過大是此次佛山率先拋出放松限購*策的主要原因。
統計顯示,“十一”期間,佛山周邊以4000多元/平方米均價推貨的樓盤較多,位于順德的某樓盤打出“3400元/平方米起、均價4500元/平方米”的銷售口號;另一樓盤甚至推出低至3100元/平方米的“特價單位”。雖然上述超低價樓盤噱頭十足,但上一次“3字頭”價格的出現還是2008年金融危機的時候。
“與其他省份大面積限購不同,廣東僅廣州、深圳、佛山三個城市限購,而廣、深是一線城市,但在其他周邊二三線城市未限購的情況下,佛山的限購可能會讓當地*府感覺"一碗水沒端平"。”楊紅旭分析表示。
“其實樓市持續降溫后,部分城市已暗地里放松了,可一直沒有城市敢于出文件。”在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看來,此番佛山率先跳出松綁限購令,除了地方*府挺不住外,限購*策存在一刀切也是另外一個說得通的理由。
胡景暉認為,出于糾正誤傷部分自住型購房需求的弊端,一些城市對目前執行的限購*策做更精準、更人性化、更貼合老百姓實際需求的調整是應該的。 北京中原地產三級市場部研究總監張大偉也特別指出,從當前限購繼續擴大難度增加以及佛山放松的情況證明了本輪調控的主要阻力來自于地方*府的執行力度。
在經過半年多的限購后,執行限購的地方*府土地收入銳減,保障房等建設又消耗了大量的資金,這明顯使得地方*府有需要激活房市以增加財*收入, 首個公開發布限購放寬令可能會明顯影響很多其他城市繼續執行*策的決心。佛山限購可能給各地繼續落實*策帶來一個不好的示范。
除了是否會有跟風情況外,讓購房者更為關注的是,一旦跟風松綁限購令的城市不斷增加,是否會影響房價下行的趨勢呢? “不太可能,主要是當前樓市銷售較為火爆的三四線城市原本就沒限購,一線城市短期內不太可能放松,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個別二三線城市放松,市場的走勢應該依然處于下行通道。”在楊紅旭看來,在歷經了如此長時間的調控后,當前已經處于樓市調控的*策底部,影響調控效果顯現的主要因素應該是購房者的心理預期,只要整體限購及調控力度不變,房價下行的走勢短期內應該不會有比較大的變化。
但楊紅旭也同時強調,由于此前無論是**還是住建部,都曾三令五申要求嚴禁放松樓市調控,特別是限購*策,此番佛山充當“出頭鳥”隨時有被緊急叫停的可能。“目前來看,全國正處于調控效果逐漸清晰化的邊緣,特別是京滬廣深等一線城市,成交量持續萎縮,房價松動也逐漸增加。
一旦佛山限購放寬影響了調控的心理預期,監管層就會出手。”。
2. 限購令影響依舊 開發商或以價換量
限購令影響依舊 開發商或以價換量,日前,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在網站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被視為全國首個明確放松限購*策的城市;而不到一天時間,尚未進入實施階段,便宣告“暫緩執行”。
受此事件影響,佛山這個珠三角的二線城市,成為全國上下關注的焦點。與其說人們關注的是佛山市*策的朝令夕改,更不如說是對“限購”未來的走勢的猜想。
搜房網數據監控中心數據顯示,全國65個大中城市9月住宅成交套數環比上漲7.22%,同比下跌35.75%;成交面積環比上漲0.49%,同比下跌36.76%,其中北京、上海、深圳同比跌幅超5成;9月住宅成交均價環比下跌0.68%,同比下跌2.11%,這也是65個大中城市的住宅成交平均價格今年首次出現下降,且環比上漲的城市有所減少,同時上漲城市中近六成城市房價同比漲幅在縮小。“金九”雖然帶來了環比的小幅上升,但卻沒有表現出足夠的成色。
專家分析,如今9月基本無新*出臺,樓市調控基本處于“不升級、不放寬”的階段,“限購”仍是影響各地樓市的主要因素。
樓市成交保持持續低迷,調控*策沒有松動跡象,信貸*策緊縮使開發商資金壓力倍增。搜房網數據監控中心數據顯示,全國65個大中城市9月實際開盤量環比上漲36.35%,同比上漲18.85%:深圳、廣州環比上漲均接近150%。開盤量的增多、房屋出清周期的居高不下,進一步傳遞出“房子不好賣了”的訊息,甚至有知名開發企業老總喊出 “接下來首先要努力把房子賣出去;第二就是看看能不能騰挪掉幾個項目;如果這兩個手段都不奏效,那就直接把價格降到底,賣完所有的房子,以后就不再做房地產了。”
今年以來,1至3季度本市開盤量呈現出逐季度穩步攀升趨勢。據統計,2011年第三季度共有98個項目開盤,其中首次入市的全新盤項目有38個,占總數的38.8%;而第四季度預計有106個項目開盤或推新。目前,各在售樓盤推出了花樣繁多的優惠措施,讓人難以分辨到底是“真降”還是“假摔”。中國指數研究院天津分院研究副總監鐘文輝分析,“銀十”已經過半,本市即將迎來今年的秋季房交會,房價如不出現實質性下降,與購房者心理預期靠近,購房者依然會持幣觀望為主。
3. 2003年以來,中國*府對房地產宏觀調整有哪些變化
2011各地樓市*策一覽時間 *策 *策內容概要我這里有份2011年的房地產的*策一覽~~希望對你有用~~1.15 武漢市住房限購令 本市戶籍居民只能在中心城區新購一套新住房;外地人除非能提供納稅和社保證明,否則不能在我市城區購買新住房。
違反規定購房的,將辦不了房產證。1.20 央行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1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26 新國八條 26日,**總理**主持召開**常務會議,宣布共計八條*策措施(簡稱“國八條”),以求“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1.28 房產稅試點 上海市*府當日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于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2月 江蘇國八條細則出臺 在重申國家要求的基礎上,也結合江蘇實際,對控制房價、加強住房保障、落實地方*府責任、引導合理的住房消費等方面做了進一步的拓展。
2.8 央行上調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5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銀行周二(2月8日)決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9 上海下發通知 上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 通知稱:從2011年2月9日起,本市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上調0.04個百分點,由0.36%上調至0.40%;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上調0.35個百分點,由2.25%上調至2.60%。
2.15 國八條北京樓市調控細則15條出臺(全文) 15日,北京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研究通過了《關于貫徹國辦發【2011】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決定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府名義印發實施。2.15 南寧出臺限購令 已有1套住房的南寧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能夠提供在本市行*區域內累計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范圍內限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2.15 成都出臺限購令 在成都市主城區暫時實行住房限購*策。
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該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該市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主城區購買住房。2.16 貴陽出臺限購令 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內,對已有一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出售貴陽市中心城區人口密集、房價過高一環內的住房。
2.18 央行24日再度上調存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2月24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2.19 太原出臺限購細則:本市居民限購第三套房 外地人限購二套房 原則上對擁有1套市轄六區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市轄六區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太原轄六區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無法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暫停在太原市轄六區內向其售房。
2.19 南京出臺限購細則 本地家庭限購第3套 為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省*府辦公廳貫徹**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蘇*辦發[2011]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2.22 江蘇無錫限購令出臺規定本地人禁買第三套房 無錫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無錫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暫停發放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
3.25 南通公布房價控制目標 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策措施,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綜合研究確定2011年市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漲幅控制在9%以內。
5.18 央行準備金率再上調0.5個百分點 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這已。
4. 佛山半月內三次調控樓市是怎么回事
近半個月內,佛山三次下文調控樓市。
4月3日,佛山住建局再度出招,連夜印發了《佛山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管理市場監督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打擊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為規避房地產調控措施,采取將商品房總價不合理拆分、虛假裝修、虛高裝修價格、捆綁銷售車位(庫)等違法違規行為。 出現上述問題的項目,相關部門將暫停其網簽,并責令停業整頓。
《通知》指出,從即日起,佛山將一邊保證房地產調控任務的完成,一邊強化日常監督,采用日常巡查、定期抽查和專項檢查制度,發現有項目出現將商品房總價不合理拆分、虛假裝修、虛高裝修價格、捆綁銷售車位等行為,將暫停項目網簽,并責令停業整頓。同時,違法違規項目將被要求向購房者退回虛高部分款項。
《通知》還明確,為更好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各區住建部門將聯合工商、發改(物價)、地稅等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形成合力,抓好房地產市場監管。對于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房地產市場違法案件將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曝光,建立定期報送典型案例制度,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的震懾。
近期,佛山相關部門將對投訴、舉報的案件重點核查,對于市民通過12345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中發現的案件線索,要及時進行梳理核查,并根據案件的性質移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這已是佛山半個月內第三次出臺*策落實房地產調控,3月25日,佛山限購*策升級,收緊了非戶籍人口的購房資格;3月30日出臺《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開展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區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不正當經營行為。
5. 佛山限購令全文
佛山限購令全文 以下是佛山限購令全文: 關于貫徹**房地產調控*策進一步促進佛山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區人民*府,市*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駐佛山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著力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依據《**辦公廳關于進一 六、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各區*府、各職能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由住建、監察、國土、規劃、財*、稅務、發改(物價)、公安、統計、工商、金融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責任,互通信息,形成調控合力。 七、住建部門加強對商品房預(銷)售監管,特別要加大商品房預售款項資金監管力度。
加強商品房銷售信息公示,堅決遏制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密切關注市場的變化情況,出現房價異動的區域、項目,可暫停預售予以抑制。
八、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人民銀行佛山中心支行可根據市*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九、嚴格執行相關稅收*策,加強稅收征管。按照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嚴格執行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按銷售收入全額征稅。
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稅收漏洞。
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 十、發改(物價)部門加強對商品住宅的價格監管,嚴格執行“一房一標價”的規定。
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十一、住建部門和公安部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戶籍)住房信息系統,為掌握居民購房情況,執行限購*策以及依法征稅提供依據。
十二、各區*府和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完善和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工作,加強房地產市場分析和監測。統計部門及時發布市場調控和相關統計信息,穩定市場預期,為群眾住房消費和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
統計、住建、國土、稅務、金融等部門要按照房地產預警預報工作的要求,定期交換相關房地產數據,加大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工作力度。 十三、堅持和強化輿論正確引導。
各級新聞媒體要客觀報道房地產市場形勢,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策、保障性住房建設、打擊違法投機等方面的宣傳報道,規范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嚴格規范各類房地產展銷行為,為我市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對制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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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房地產調控的最新*策
通知全文: 國辦發 〔2013〕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2011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決策和部署,取得了積極成效。
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仍處在關鍵時期,房價上漲預期增強,不同地區房地產市場出現分化。為繼續做好2013年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 認真落實省級人民*府負總責、城市人民*府抓落實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省級人民*府要更加注重區域差異,加強分類指導。
對行*區域內住房供不應求、房價上漲過快的熱點城市,應指導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對存在住房供過于求等情況的城市,也應指導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場穩定。要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加強對所轄城市的督查、考核和問責工作。
**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省級人民*府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
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
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對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策,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貸*策。
要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嚴格按規定調查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和借款人征信記錄,不得向不符合信貸*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策規定的,要及時制止、糾正。
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充分發揮稅收*策的調節作用。
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20%計征。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引導住房合理消費。
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 各地區要根據供需情況科學編制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持合理、穩定的住房用地供應規模。
原則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應不低于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部分熱點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以及前兩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進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比例。
加大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力度,市、縣人民*府應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各地區要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提出商品住房項目的住宅建設套數、套型建筑面積、設施條件、開竣工時間等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依據,并納入出讓合同。各地區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審批快速通道,提高辦事效率,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建設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 全面。
7. 關于落實本市住房限購*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1年02月16日
各區縣建委、房管局,開發區國土房管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和《北京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辦發[2011]8號)精神,合理引導住房需求,落實各項限購措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17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二、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住房限購*策,加強對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房資格的審查。
三、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前,應當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或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詳見附件)。
駐京部隊現役*人和現役武警家庭還應提供*(警)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還應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有效暫住證,以及提交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或提供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家庭成員姓名、身份證信息備查。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對上述材料進行初步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系統中填報認購核驗信息,并留存購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原件及其他材料復印件。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購房手續。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購房家庭資格進行核驗。通過核驗的購房家庭,方可辦理網上簽約手續。
網上簽約完成后,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應將《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原件及其他材料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并在申請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一并提交。
六、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時,應對購房家庭的資格證明材料和購房家庭已擁有住房狀況進行核對,發現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住房狀況的,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七、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執行限購*策情況的檢查,發現未嚴格執行限購*策、未嚴格核查購房家庭有關材料的,依法嚴肅處理。
八、居民家庭已擁有住房包括已經完成房屋產權登記的住房和已進行網上簽約但尚未完成產權登記的住房。
九、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戶籍的,視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十、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家庭購房申請表
2.承諾書
附件:1.家庭購房申請表
附件:2.購房承諾書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4-07-04,當前相關購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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