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什么方法可以進入房地產估價師報名系統看一個自己的報名信息
房地產估價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注冊登記后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人員。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科目包括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評估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等。
1、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為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人員,不得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2、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聘用單位送省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后,統一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注冊。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人事部和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對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的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3、凡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條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的,不予注冊。
4、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者應當到原注冊機關重新辦理注冊手續。
再次注冊,應有受聘單位考核合格和知識更新、參加業務培訓的證明。
5、凡脫離房地產估價師工作崗位連續時間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注冊。
6、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前30日內向原注冊機關辦理變更登記。[1]
2常見問題編輯
1、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幾年內注冊不需要繼續教育?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執業資格3年內(自執業資格證書簽發日起)申請初始注冊的,不需要繼續教育。
2、逾期幾年注冊需要滿足繼續教育?繼續教育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執業資格超過3年(自執業資格證書簽發日起)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合格標準的證明材料。
根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暫行)規定,繼續教育滿足必修課60學時和學時學時。其中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組織實施的30學時的必修課和30學時選修課的繼續教育;其余各為30學時的必修課和30學時的選修課的繼續教育,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主管部門或者其選定的單位組織實施的繼續教育。
3、高校老師取得執業資格注冊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高校老師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注冊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申請表;
(2)執業資格證書(或注冊證書)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教師證復印件;
(5)所在高校出具從事房地產估價教育或研究的證明;
(6)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4、延續注冊繼續教育需要達到什么規定?
《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管理規定》(暫行)規定;在一個注冊期內需要完成繼續教育必修60學時、選修60學時。
5、在“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身份證號有誤,如何處理?
(1)如果是由于身份證15位轉18位出現不一致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身份證號更改證明,并和更改申請、身份證復印件一起上報省級注冊管理部門。
(2)如果考試與注冊時身份證號一致的,請將身份證號更改申請、身份證復印件一起上報省級注冊管理部門。
6、辦理了變更,在“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執業單位是錯誤的,如何處理?
由于“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是于2007年才使用,數據正在逐步完善,可能數據存在差錯。如果辦理了變更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執業單位是錯誤的,請將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上報到省注冊管理部門。
7、辦理了延續,在“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注冊有效期是錯誤的,如何處理?
由于“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是于2007年才使用,數據正在逐步完善,可能數據存在差錯。如果辦理了延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注冊有效期是錯誤的,請按照延續注冊要求申報延續注冊。
2. 怎么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一、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經紀人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科目。 (三)從事房地產估價、經紀人業務工作時間計算至2006年12月31日止。
(四)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經紀人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按照一、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經紀人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
3. 房地產估價師注冊
房地產估價師不予注冊的情形有以下10種: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3)因房地產估價及相關業務活動受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4)因前項規定以外原因受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5)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被處罰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6)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準的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被撤銷,自被撤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7)申請在2個或者2個以上房地產估價機構執業的;
(8)為現職公務員的;
(9)年齡超過65周歲的;
(10)法律、行*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4. 房地產估價師證怎么注冊啊
初始注冊,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格的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二)聘用單位同意后,申請人將聘用單位意見書和相關的材料一并報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
(三)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國家注冊管理機構;
(四)國家注冊管理機構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經審查合格的,頒發注冊證;不合格的,不予頒發注冊證,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且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5年的;
(三)在申請注冊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 房地產估價師申請注冊程序是什么
(一)經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者,應當自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注冊。
(二)**建設行*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部門為房地產估價師的注冊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注冊機構)。省、自治區人民*府建設行*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為本行*區域內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初審機構(以下簡稱注冊初審機構)。
(三)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人員,逾期未申請或者雖經申請但未獲準注冊的,其資格自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簽發之日起可保留二年。在資格保留期限內申請注冊的,經審批符合注冊要求的,準予注冊。二年期滿后再申請注冊的,需參加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或者其指定的機構組織的估價業務培訓,并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方可準予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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