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新的承德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承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已經二○○三年四月九日市*府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二○○三年五月十日起施行。
市長 景春華 二○○三年五月六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1年**305號令)和《河北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2002年省*府17號令),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和其他有關當事人進行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于城市舊區改造、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改善,保護文物古跡。 第四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拆遷實施單位或實施自行拆遷的拆遷人應當依法組織實施拆遷,維護拆遷人、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本辦法所稱拆遷實施單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或受拆遷人委托組織實施拆遷的單位。
第六條 承德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部門,對全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市轄區的拆遷管理工作。各縣(自治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負責本行*區域內房屋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業務上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指導。
第二章 拆遷管理 第七條 房屋拆遷實行《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 拆遷房屋的單位必須取得市、縣(自治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以上資料齊備后30日內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或者轉讓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建設項目時,申請人或者受讓人籌集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必須達到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總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補足差額。 第九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及拆遷的法律依據,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在拆遷范圍內公布。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人和接受委托拆遷的單位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十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拆遷期限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拆遷規模確定。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申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一條 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拆遷人自行拆遷的,必須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或者接受拆遷人委托,不得與拆遷單位或者實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單位有行*隸屬關系或者經濟關系,不得為拆遷人指定拆遷單位或者實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單位。 第十二條 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應當向被委托的拆遷單位出具委托書,并訂立拆遷委托合同。
拆遷人應當自拆遷委托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將委托合同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被委托的拆遷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務。
第十三條 在城市房屋拆遷活動中實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建設行*主管部門或省建設行*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拆除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和其它直接從事拆除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拆除崗位證書》后,方可從事拆除工作。
第十四條 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賃房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
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五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拆遷期限內以書面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人和被委托的拆遷單位應當在辦理《清場驗收合格證》的同時,將協議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 (二)產權調換房屋。
2. 房產局屬于什么單位下屬單位
房管局正常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的一個局,主管房地產業如物服、開發、產權證、房屋買賣等等。
房產局的管理體制比較特殊,理論上應當是行*機關,實行公務員制度,但實際上,沒有哪個省設置了房地產管理廳(局),一般來說隸屬于建設廳,現在機構改革又改成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在大部分地區及以下的市縣設立了房地產管理局,由*府直接管理或者為建設局的二級局,因為有收費,很多還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但又具有行*許可和行*執法的,所以很不好說這個單位是啥類型,各地不一樣,要看當地編制部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