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 山東煙臺
您好!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無論是根據約定還是規章規定,您都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2. 買期房簽訂的合同是否受到法律的保護
沒有預售證,不能對外銷售,不能接受定金,不能接受認購,更不能簽合同
而且,沒有取得預售證之前,他應該去的四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他說所有的證都在辦理中,不是扯謊,就是這個項目有問題。
建議你了解清楚再說。
簽合同很簡單,一般情況下開發商都是格式合同,而且當地房產部門會出一個合同范本,你上網看看合同范本,然后看看你們那里的買房論壇之類的,基本就了解了。
主要問題應該包括:房子概況、面積、房款 、單價、付款、交房時間、質量約定、違約責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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