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發商破產了,有網簽,沒交付,房子會被清算嗎
我們這里在百處置的時候碰到過類似情況。應該以房產的正式登記為準,如果沒有正式登記,如你這種情況,應當在法院進行破產清算前向法院主張你的權利。但法律對此的規定好像不是很明確,因此,你的權利究竟是債權還是房屋所有權要看法官的認定 。如果認定為債權,你就慘了,破產清算的受償率度都很低的,10%算高了。
1、預告登記不屬于物權,如果你交了錢還來不及辦理房產證的情況下法院已裁定該房產公司破產,你與房產公司之間的仍然是一個債權糾紛,在清算過程中損失較知大;
2、但是在目前地產企業破道產的司法實踐中,支付了大部分(一般認為50%)以上購房款的購房消費者一般會被認為享有破產過程中的優先權,可保留房產/債權優先分配。
望采納!!
2. 淮安區中央府邸怎么了
根據購房合同,中央府邸一號樓應該2012年12月28日就應該交房,但是由于開發商自身原因,沒有按時交房,接下來,開發商的行為確實讓業主很難接受,業主都是拿自己的血汗錢買的房,可是卻一次一次的被開發商欺騙,比如后來承諾2013年5月1日肯定拿房,可到時間了,工地還是一片廢墟,后又承諾2013年9月6日肯定拿房,時間到了,房子還是空架子,現在又再次承諾2012年12月28日拿房,但是工地的進度以及質量,讓業主再度懷疑,開發商又是在忽悠咱老百姓。業主也組織起來向我們敬愛的*尋求幫助,但是目前該問題還是未能解決,只是一拖再拖中。。..
我想試問一下:
1、作為淮安首個形象工程,為嘛變成了爛尾樓?
2、業主的權益被侵害,卻發現維權是那么的艱難。投訴無門,希望哪個高人給咱們老百姓支支招。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3、請有關部門能否關心一下你的子民,讓你的子民能夠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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