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房地產名詞解釋大全
最新房地產名詞解釋大全 最新房地產名詞解釋大全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房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房地產交易:是指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等市場行為。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交易過戶套數:是指報告期內已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的商品房屋總套數。
交易過戶面積:是指報告期內已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的商品房屋總建筑面積。 交易過戶金額:是指報告期內已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的商品房屋交易總金額。
租賃金額:是指已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各類房屋的租金金額。 契稅: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交易或贈與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時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賦。
營業稅:指對銷售房地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額按率計征的一種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產租金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
營業稅附加:是指對交納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繳的營業稅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城市維修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 印花稅:指對在經濟活動中或經濟交往中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征收的一種稅賦。
個人所得稅:指個人將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屋轉讓、出租或其他活動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計算征收的一種稅賦。 保證金:指按照有關規定,個人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轉讓時,就其應納稅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計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是指由*府依法設立的,由房地產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地產交易機構為房屋權利人辦理交易過戶等手續所收取的費用。 房屋權屬登記費:是指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產權登記時按照國家*策收取的費用。
其他:指不屬于以上類別的其他稅費,如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讓金等。 應征:是指按照有關*策法規規定各單位及個人應該交納的稅費金額。
實征:指由有關部門收取或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代征實際收到的稅費金額。 可預售面積:是指報告期內,經批準預售仍未竣工的商品房面積連同上期結轉的可預售總建筑面積之和。
合同備案套數:是指報告期內,向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預售商品房屋總套數。 合同備案面積:是指報告期內,向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預售商品房屋總建筑面積。
合同金額:是指報告期內,向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預售商品房屋總交易金額。 成交套數:是指報告期內,已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的存量房屋總套數。
成交面積:是指報告期內,已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的存量房屋總建筑面積。 成交金額:是指報告期內,已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的存量房屋的交易總金額。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現房抵押:是指抵押人以自有房屋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
購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后,由金融機構代其支付剩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該金融機構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抵押金額:是指抵押物的實際價值。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租賃面積:是指已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各類房屋的建筑面積。
房地產中介服務:是指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紀經等活動的總稱。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是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包括:房地產評估、房地產咨詢和房地產經紀等機構。 從業人員:是指報告期末,在房地產價格評估、經紀等領域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業務的人員。
執業資格人員:是指報告期末,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人員。 從業資格人員:是指報告期末,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的人員。
業務量:是指導報告期內,專營或兼營房地產價格評估、經紀等業務所涉及的估價額、交易額等。 房地產咨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策、技術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
房地產價格評估:是指對房地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值和價格的經營活動。 房地產價格評估總收入:是指房地產專業估價機構從事土地、房產價格等評估業務所得的評估費收入。
評估標底物總價值:是指房地產專業估價機構從事土地、房產價格評估的各類標底物的價值合計。具體包括土地、居住房地產、商業房地產、工業房地產、其他用途房地產等。
最新房地產名詞解釋大全最新房地產名詞解釋大全 利潤:是指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從事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 房地產經紀:是指委。
2.房地產名詞解釋大全
對于房地產的概念,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房地產既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同時也是一項法律權利。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房產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地產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于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3.房地產金融的房地產金融概念
房地產金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房地產金融,是與房地產活動有關的一切金融活動。狹義的房地產金融表現為一些具體的金融形式,如對房地產銀行發行債券,成立住房儲蓄機構,安排房地產企業和基金上市,成立按揭類的證券公司,抵押貸款證券化等等。一種看法認為,房地產金融最簡單的含義就是房地產資金的融通,其實,房地產資金的融通不等于房地產金融,融資是房地產金融的一個主要方面,它包括房地產信貸融資、房地產股本融資、房地產債券融資和運用信托方式融資等。房地產金融除了融資功能還有許多其他的金融功能,如房地產保險、房地產信托、房地產證券、房地產典當等。我國目前的房地產金融現狀,還沒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金融 。
4.詳細介紹一下關于房地產基礎知識的名詞解釋
房地產基礎知識一、房地產:房產和地產的總稱,也叫“不動產”。
房地產的形態:1、單純的土地;2、單純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綜合體。房產是房屋及其權利的總稱,地產是土地及其權利的總稱;房地產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不可分離的物質及其權利構成的財產。
(構筑物是指不能進入的建筑,如:煙筒、樹、路等)房地產按類型分為:1、住宅用(70年);2、生產用(50年);3、經營用(門頭等,50年);4、行*用(市*府、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學校,博物館等)。二、房地產業:從事房地產經營管理服務性企業的總稱。
房地產產業的主要內容:1、土地的開發和再開發;2、房屋的開發和建設;3、地產的經營(包括土地權的出讓、轉讓、租賃、抵押等);4、房地產經營(包括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5、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信息、測量、律師、經紀、公證等);6、房地產物業管理;7、房地產金融(包括信息、保險、金融投資等)。三、房地產的特性1、房地產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動,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決定房屋不可移動、固定性,使房地產受地理位置的限制;2、地域差別性:每一個地區或者同一地區不同位置的房地產價值也不相同;3、房地產的高質耐久性;4、房地產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國家的*局穩定,由土地性質決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們對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為貴,房地產作為龍頭產業,稅收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0%。
※ 房地產的前景1、城市化水平走勢穩步提高,形成對房屋越來越高的需求。2010年城市人口達6.1億,每年需新建住宅3.27億㎡;2、人口流動增加形成對住宅的需求;3、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4、城市的舊城改造,增加居民對住宅的要求;5、深化改革與市場發展的促進對住宅的需求。
*府改革深化內需1、取消福利分房,實行住宅貨幣化;2、開發二手房市場;3、下調存款利率,吸引大批投資性客戶;4、下調稅費,出臺法律法規,激勵住房需求。五證兩書一、《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三、《國有土地使用證》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府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四、《建設工程開工證》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筑屬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
五、《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市、縣人民*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性文件六、“兩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名詞解釋一、基本參數※ 復式:區別于躍層,受躍層啟發,經濟型躍層結構(上下不一樣高);※ 錯層:戶內樓板面高度不一樣,錯開出有樓梯連接,但未分成兩層,適合大面積住宅;※ 進深:一幢建筑物(房子)從前墻皮到后墻皮的距離(長度);※ 開間:住宅的寬度,一間房屋內一面墻皮到另一面墻皮的長度(3m~3.9m較舒適);※ 層高:房屋一層的高度,指下層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的高度(2.9m);※ 靜高:一間房屋內樓板面與屋頂的高度(2.7m);※ 戶型:根據家庭人口組成情況和國家規定的居住面積定額所確定的每戶居室;※ 建筑系數:“建筑占地系數”的簡稱,指建筑用地范圍內所有建筑物占地的面積與用地總面積之比,以百分率計。用以說明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衛生條件及土地利用率。
合理的建筑系數應在節約用地的原則下,盡可能滿足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空間要求,并保證足夠的道路、綠化和戶外活動場地。※ 三通一平:通常指施工現場達到:路通、電通、水通,土地平整。
※ 七通一平:大的開發區域需要的施工現場要求:路通、上水通、雨污水通、電力通、通訊通、熱力通、煤氣通,場地平整。二、與產權有關的概念※ 房屋產權:泛指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
※ 房屋權屬登記:指房地產行*主管部門代表*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并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房屋產權登記應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有范圍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題一致的原則。
※ 房地產權登記:通常稱“產權登記”(包括房屋所有權登記和房屋他項權利登記)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是人民*府為了健全法制,加強城鎮房屋的管理,依法確認房屋所有權的法定手續,在規定登記范圍內的房屋所在地產權管理部門申請所有權登記,經審查確認產權后,由房屋管理機關發給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登記是房屋產權管理的主要行*手段,只有通過房屋所有權登記,才能對各類房屋產權實施有效的管理。
※ 共有產權:指一家。
5.什么是房地產金融 房地產金融的特點和作用
房地產金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房地產金融,是與房地產活動有關的一切金融活動。
狹義的房地產金融表現為一些具體的金融形式,如對房地產銀行發行債券,成立住房儲蓄機構,安排房地產企業和基金上市,成立按揭類的證券公司,抵押貸款證券化等等。一種看法認為,房地產金融最簡單的含義就是房地產資金的融通,其實,房地產資金的融通不等于房地產金融,融資是房地產金融的一個主要方面,它包括房地產信貸融資、房地產股本融資、房地產債券融資和運用信托方式融資等。
房地產金融除了融資功能還有許多其他的金融功能,如房地產保險、房地產信托、房地產證券、房地產典當等。我國目前的房地產金融現狀,還沒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金融。
房地產金融的特點 (一)集中性 房地產是大宗商品,不僅表現在它的面積和體積上,而且表現在它所包含的價值上。房地產相對于絕大多數商品而言其單件價值大,一幢房屋一般來講少則十幾萬,幾十萬,多則數千萬,甚至上億元。
因此,無論是在房地產商品的生產環節,還是流通環節,都必須有巨額的資金投入。因此,在房地產金融活動中,房地產開發貸款、房地產流通貸款或者房地產消費貸款,都必須有金融機構的參與和穩定充裕的信貸資金來源。
在國外,房地產資金的融通通常由專門金融機構(如美國聯邦住宅儲蓄銀行、巴西住宅銀行、日本住宅金融公庫等)來從事。 (二)資金周轉期長 房地產開發建設需經過取得土地并進行開發,完成“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再進行建筑施工、(裝修)、竣工驗收等一系列復雜且耗時長的過程。
相對于其他商品的生產周期來說,房地產開發所需時間更長,短則一年、二年,長則好幾年。在流通領域,建成后的房屋因其價值大,購買者往往無力一次性付清房款,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房;若采用房屋租賃方式收回投入資金,則資金回收周期更長。
因此,房地產的資金運用從投入到產出,快則幾年,慢則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能全部收回。 (三)資金運動固定性 房和地在物質形態上是連為一體和不可分割的。
由于土地不能移動,因而房地產固定在某一場所,不能移動,通常也稱為不動產。在交換上,它既不能發生空間位置的移動,也不存在物流,它的流轉只是權屬關系的變更。
因此,房地產商品的生產、流通、消費都是在同一地域位置上依次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房地產資金的投人、形態的轉換以及補償,都是在同一固定的位置上按順序進行的。
(四)資金增值性 一方面,房地產資金能帶來收益即利息,這是房地產資金增值的一種表現。房地產資金的增值是社會再生產的結果,是物質生產者的勞動創造。
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資金通過形態改變使最終點的貨幣量大于起始點的貨幣量,就是資金運動所帶來的增值。房地產再生產過程中資金不斷地運動,就能實現一次又一次增值。
另一方面,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也是人類生產與生活的基本要素,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對房地產的需求將日益增加,使得房地產會日益稀缺,房地產價格也會不斷上漲。因此金融機構為了使自身的貨幣資產得到保值和增值,也樂于進行房地產投資或從事房地產信貸活動。
(五)風險性 在房地產金融活動中,由于存在事先無法預料或雖能預料但難以避免的諸因素,有可能使預期的房地產收益與實際的房地產金融收益相背離,因而存在產生資金損失的風險。房地產資金的融通大多數是中長期融資,從資金投入到收回期限一般較長,在這個投人產出過程中,如果融出的資金難以收回,就會產生房地產金融風險。
這種風險主要來自以下四個方面,即:*策風險、決策風險、自然風險、和財務風險。如*策的改變可能導致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產生不同于投9資決策時所預料的情況,或者由于投資決策原本就存在錯誤,因而無法實現預期的投資收益,從而導致房地產融通的資金無法完全收回;又如各種突發性的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火災等)發生,導致房地產項目遭到嚴重破壞甚至不復存在,從而難以收回融出的房地產資金;此外,在房地產金融活動中,由于種種原因,致使債務人不能償還貸款本息,或者證券發行者到期不能償付本息,也會發生房地產金融財務風險。
房地產金融的作用 房地產金融在國民經濟和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地位與作用日益突出。房地產金融行為對個人住房、房地產企業經營和經濟市場的有效性有著直接的影響。
房地產業所需要的大量資金以及房地產開發運用的“財務杠桿原理”決定了房地產資金不可能單純依賴開發商的自有資金,必須依靠金融工具融資。 (一)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提供了資金保障 首先,房地產開發經營過程大致要經過土地購買、房地產開發建設、房產銷售、房地產經營四個主要的階段。
這四個階段緊密相聯,環環相扣,資金成為銜接各個環節的關鍵因素。另外,房地產的生產周期長,資金需求密集,資金供需間存在時間差。
解決這個時間差,就需要金融支持。我國房地產金融在金融總量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高,2005年底房地產貸款達到3.07萬億元,占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14.84%,占GDP的比率為16.75%;。
6.名詞解釋:什么叫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者者雙方通過作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廣而言之,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
金融機構就是從事金融市場交易的機構
每一次金融危機的產生基本都是生產資料的泡沫破裂引起的,這次也不例外,由于美國的房地產市場過于繁榮,導致大量次級貸款產生,房地產的泡沫破裂導致了很多次級貸款者不能繼續償還貸款,致使房地產業、銀行業乃至虛擬市場全線潰敗,這樣一場影響巨大的金融危機就產生了。
美元的貶值對中國自然是有影響的,最明顯的就是中國的大量外匯儲備縮水,致使國民創造的財富瞬間蒸發,更為深遠的是這會使中國的出口備受打擊,由于本幣的升值使得出口商在國外賺得的人民幣減少許多,這樣就講的了中國企業的創匯水平,也就打擊了中國的GDP增長
7.房地產金融的特點是什么呢
(一)集中性 房地產是大宗商品,不僅表現在它的面積和體積上,而且表現在它所包含的價值上。
房地產相對于絕大多數商品而言其單件價值大,一幢房屋一般來講少則十幾萬,幾十萬,多則數千萬,甚至上億元。因此,無論是在房地產商品的生產環節,還是流通環節,都必須有巨額的資金投入。
因此,在房地產金融活動中房地產開發貸款、房地產流通貸款或者房地產消費貸款,都必須有金融機構的參與和穩定充裕的信貸資金來源。 (二)資金周轉期長 房地產開發建設需經過取得土地并進行開發,完成;“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再進行建筑施工、(裝修)、竣工驗收等一系列復雜且耗時長的過程。
相對于其他商品的生產周期來說,房地產開發所需時間更長,短則一年、二年,長則好幾年。因此,房地產的資金運用從投入到產出,快則幾年,慢則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能全部收回。
(三)資金運動固定性 房和地在物質形態上是連為一體和不可分割的。由于土地不能移動,因而房地產固定在某一場所,不能移動,通常也稱為不動產。
因此,房地產商品的生產、流通、消費都是在同一地域位置上依次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房地產資金的投入、形態的轉換以及補償,都是在同一固定的位置上按順序進行的。
(四)資金增值性 一方面,房地產資金能帶來收益即利息,這是房地產資金增值的一種表現。房地產再生產過程中資金不斷地運動,就能實現一次又一次增值。
金融機構為了使自身的貨幣資產得到保值和增值,也樂于進行房地產投資或從事房地產信貸活動。 (五)風險性 房地產金融風險。
這種風險主要來自以下四個方面,即:*策風險、決策風險、自然風險、和財務風險。